1、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现场的所有分包单位都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2011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1、分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前,必须接受项目部安全部门的安全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等。 2、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必须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安全
2、部门根据工程的特点,提出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提出的各项条款,明确应该承担的责任。 3、分包单位应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条例和规定,学习总包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予以自觉执行。 4、分包单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主管领导,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同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根据纵向到底的原则,班组必须有兼职安全员,组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整个施工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5、分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全面接受项目部对所有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和执
3、行本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6、施工现场必须按规范做好洞口、临边防护,做到防护及时,并保证严密、牢固可靠。 7、分包单位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时防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 8、各分包单位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参与项目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分包单位的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管理标准(或不能及时达到管理要求的),项目部可以协助分包单位予以整改,其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费用将由分包单位承担。 9、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项目部现行的有关安全生
4、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10、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条例、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分包单位必须经常宣传,让施工人员了解、熟悉,并能够在施工中遵章守纪。对违章作业者项目部进行的处罚,将在当月工程结算中扣除。对能够采取果断措施及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在安全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项目部将按照规定,同样给予奖励。 11、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建设厅颁发)证件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汇总后上报项目部备案。 12、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
5、敏、可靠。 13、分包单位必须做好相关安全管理资料,分工种做好工人班前安全活动教育记录,每个工人必须亲笔签字,活动内容要具体详细,具有针对性。项目安全部每周收集检查一次。 14、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对事故不得隐瞒和虚报。接受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和处理,执行安全协议书中规定的有关条款。做好“四不放过”工作,避免事故的重复发生。 15、根据施工特点。分包单位人员的增减情况必须按时书面通知项目部有关部门。不准招收童工、盲流人员、残疾人员及其他不适应施工作业的人员,提高人员的素质,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篇: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大连筑成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
6、生产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
7、.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
8、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 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大连筑成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
9、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
10、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单位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单位必须执行XX省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分包单位必须
11、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 10、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 11、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 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1.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
12、场勘查。大连筑成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 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 1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3、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 1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
14、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 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
15、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 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大连筑成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单位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 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单位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
16、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 12、分包单位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
17、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
18、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大连筑成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
19、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五、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篇: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一、分包管理 二、分包班组长的选定 三、分包工程的确定 四、
20、承包方式 五、材料供应 六、进度结算及决算 七、分包工程签证管理 八、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 九、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十、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十 一、分包工作中的纪律约束十 三、对公司人员的纪律约束 XX县区浩宇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第四篇: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施工管理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公司二一六年八月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一、分包单位管理的控制目标: 为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本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分包单位进场管理规定 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是签订分包合同书后,方可进场。且应该提供
21、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信联络表;入场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件;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及安全证明等资料。 三、分包单位人员教育培训 1、工人素质培训 1.1、项目部组织对工人的技术素质进行培训。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专业工程师或分包单位主管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未对工人进行培训的分项工程不允许开工。 1.2、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本企业项目要求的,须经项目部审批,并做好备案。 1.3、各分包单位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检员,以保证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
22、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 2、安全教育 2.1、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2.2、分包单位要指派一名领导为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单位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人则要设兼职安全员。 四、组织管理 1、组织规定 1.1、在施工中分包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 1.2、经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 1.3、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不经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 1.
23、4、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测量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要求的需要。 1.5、承包单位必须依据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总包工程部。 1.6、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项目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总包项目部的批准。 1.7、对于项目部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分包单位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两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1. 8、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并及时上报总包项目部。 2、现场管理规定 2.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统一佩戴
24、安全帽和胸卡、编制号码,其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有明显的区别,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2、施工现场布置。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设施(包括现场料场)必须符合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项目部的批准,按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 2.3、所有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注意举止行为;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大声喊叫、打闹。 2.4、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ci标牌等。 2. 5、必须保证所悬挂标牌的完好、整洁,标识颜色清晰无褪色。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都必须堆放整齐,有完整封闭围挡。 2.6、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闹事行为,否则对分包单位
25、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并将有关人员驱逐出场。 3、现场办公室管理 3.1、分包单位应于进场前提出书面办公用房申请,并注明条件。 3.2、由项目部安排房屋,分包单位须按方案无条件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办公用房。 3.3、办公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桌净、窗明,文件图纸按顺序编号,按类归档。 3. 4、工作时间,禁止串门闲谈,禁止在办公区大声喧哗,应保持肃静。 3.5、办公室应悬挂标牌,规格尺寸按本企业ci手册要求制作。 4、函件处理 4.1、总包项目部资料室统一负责对分包单位函件的收发工作。 4.2、分包单位必须重视项目部所发的正式函件及便函,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超时未复者,即为确认接收
26、,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 4.3、分包单位所有关于图纸、方案、进度计划表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至项目部;对材料审批、签证、决算书等发生质疑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至项目部,否则一律无效。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4.4、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项目部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和方案等文件。如有异议,在收到文件24小时内回函协商解决,否则视为确认接受。 4.5、分包单位对本企业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项目部拒收。 五、施工计划及管理 1、施工计划管理 1.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和技术交底书,并保证材料使用得
27、到批准、安全设施齐全无隐患。 1. 2、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开工,已施工的必须拆除,返工重新按规定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2、施工管理2.1、所有施工都必须按照项目部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并提供齐全、有效的技术保证及质量评定资料,否则返工重新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2.2、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时,项目部需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足者,造成的损失(工期和经济)由分包单位负责。 2. 3、因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项目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特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单位承担,所需生产要素分包单位必须及时配
28、置。 2.4、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时,其施工组织、安排必须按项目部的要求完成,项目工程部负责协调、监督、解决非修改方案或设计的技术性问题。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单位书面通知项目部,项目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任何人无权擅自修改方案和设计,得到项目部的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 2. 5、分包单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是经项目部审批同意使用的,否则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要向项目部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 2.6、周计划(本周三至下周二)由分包单位于每周二下午2点之前上报项目部;项目部于当日召开生产例会时确定周计划的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周二开始按照审批修改意见执行。 2.7、月计划
29、由分包单位于每月23日报月计划(本月25日至下月24日)到项目部,当月24日生产例会上确定月计划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25日开始实施。 2.8、为了迎接各方面的检查,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各自工作面的清理工作及各种安排。 2. 9、月计划未按期完成时,如没有合理的工期拖延理由,每延误一天对分包单位处10005000元的罚款。 六、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组织 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每周由项目部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检查,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员、专业工长、专业电工、专职机械管理员等。 1.1、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检查的内容
30、 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和进度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之上。查教育,对管理人员、工人的教育在时间和内容上是否真正落实。查防护,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真正得到了落实。查隐患,施工作业面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 (2)项目部、分包单位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并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下班时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任何隐患。 (3)各分包单位应将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
31、(4)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对查出的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尽快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5)违规处理 各分包单位如不向项目工程部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员罚款100元/次。 各分包单位如不组织和不参加安全教育活动,对分包单位处以100元/次罚款;如各分包单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对分包单位处于500元/次罚款。 各分包单位对进场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的,处罚100元/人次。项目部对各
32、分包单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100元/次处罚。a.在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施工作业。b.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 c.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d.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工程部责任师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e.在高处作业时向下投抛物体。 f.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g.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处罚500元/次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a.没有给员工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b.分包单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
33、无针对性;分包单位对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 c.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 d.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 e.多次违章,屡教不改。 七、消防、保卫管理 1、治安保卫 1.1、各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1. 2、任何分包单位或个人携带物品出门时须有项目部开具的出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1.3、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项目部办理来客登记,出门时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方可。 1.4、分包单位集体宿舍不得
34、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1. 5、分包单位要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员工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并教育员工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 1.6、分包单位应于承包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出入证交还项目部,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 2、消防保卫 2.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 2、施工现场不得随便动用明火。凡操作施工明火必须在使用前报安全部检查,办理批准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看火,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3)木工车间(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应及时清理刨花、木屑、锯末,
35、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 (4)物资仓库、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标明,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 (5)施工现场道路为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无阻。现场必须设临时消防器材,并设有明显标志,周围三米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其他物品,不准埋压、圈占、挖沟、堆土,严禁随便动用或损坏各种消防器材。 八、文明施工与成品保护管理 1、文明施工检查及考评 1.1、项目部自查。项目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每天组织一次巡查,各分包单位文明施工检查员要准时参加,接受项目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自我考评,并做好记录,对本施工专业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落实。 1. 2、每周组织一
36、次现场综合大检查,在检查前一天通知各部门。 1.3、对分包单位在不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经济处罚。 2、成品保护管理 2.1、项目部管理整个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总包在生产会上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及讲评。 2. 2、分包单位驻现场代表为其所施工区域的专业成品保护直接责任人,分包单位应设成品保护检查员一名,负责检查监督本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 2.3、成品保护的期限为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开始至其施工的专业竣工验收为止,全程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特殊专业按合同条款执行。 2.4、分包单位在成品保护工作中将检查发现不完善且造成损失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同时项目部对其处以2
37、00元/次罚款,并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及质量损失。 九、生活区后勤管理 1、分包单位食堂管理 1.1、分包食堂管理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1.2、遵守秩序,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便进入食堂操作间及仓库,随意使用公共食堂食品加工工具、炊具。 2、分包单位宿舍管理 2.1、分包单位必须在进场前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提出各类住房申请报至项目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安排,编制住房分配方案,未提出申请者不予安排。 2. 2、分包单位由后勤管理员负责按照项目指定的住房进行管理和分配,并将入住情况、入住各房间人员名单按房间统计张贴并上报,经确定后的住房方案不得自行调整。 2.3、分包单位宿舍必须保持本宿舍室内卫生整洁,由分
38、包单位专职后勤管理员组织选举室长,实行值日制度并保证宿舍清洁、卫生。 2.4、分包单位专职后勤管理员必须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现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负责整改。 3、现场厕所管理 3.1、现场厕所由分包单位派出保洁员值班清扫,保证厕所内空气流通及清洁卫生。 3.2、分包单位保洁员应定期喷洒消毒剂,除污垢,保持厕所无蝇、无蚊虫。 4、生活垃圾管理 4.1、分包单位宿舍及办公室必须每日打扫、清理垃圾,垃圾应倾倒在指定地点。 4. 2、生活区内垃圾由分包单位保洁员及时清理,并把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处,防止垃圾遗洒。 4.3、每天对堆垃圾处进行消毒,防止蚊蝇滋生。 十、本管理细则作为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的
39、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 一、本管理细则自2016年8月15日起执行,与分包合同互为补充说明,甲方工程部负责本管理细则的解释说明。 第五篇:分包单位管理制度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猴子岩水电站色古沟沟水处理施工项目部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二一一年二月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订本制度。 一、劳务分包单位的评定 1、对拟选用的劳务分包单位,需满足以下要求:(1)、企业资质 劳务
40、分包单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公司相关部门部备案;如公司提出考察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2)、人员实力 劳务分包单位至少提供5名电焊工,电焊工要求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书,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考试合格项目符合工程施工需求,电焊工岗位证书原件需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同时,劳务分包单位需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3)、机械设备 劳务分包单位需提供自有机械设备台帐,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臵日期等信息,其中电焊机不少于5台,空压
41、机不少于2台,挖掘机和装载机各不少于1台。 (4)、类似施工项目 劳务分包单位需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项目名录,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地点、工程量、开竣工日期、履约情况等信息,并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预算部门门组织技术部门门、施工部门对劳务分包单位及其完工项目进行考察。 2、公司每年年初由合同预算部门组织对拟选用的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评价,并填写“劳务分包单位评价记录表”,由合同预算部门、技术部门、办公室、施工部门签署意见,合同预算部门编制合格劳务分包单位名录,报主管领导审批,合同预算部门门备案。 3、经评定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期限为1年,公司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结算及付款等仅限
42、授权委托人,资质及授权委托书转财务部保存。 4、年度中根据工程需要增加新的劳务分包单位的,执行上述评定程序。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二、劳务分包单位选定 1、工程开工前10个工作日内,合同预算部门会同施工部门、技术部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条件,编制分包工程招标文件,组织招(议)标。 2、根据工程情况,选择3家(含)以上劳务分包单位参与投标。劳务分包单位回标时必须报送本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花名册交至公司备案,该名单信息包括姓名、工种、身份证号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证书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劳务分包单位公章,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交一份保证本工程
43、能按所报人员花名册进场的保证书。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人员增加,应及时办理增加人员备案手续,否则不准予以进场施工。 3、合同预算部门会同技术部门组织开标,根据劳务分包单位的投标文件,采取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编制劳务分包单位投标评审表,由合同预算部门、技术部门、施工部门签署意见,择优选取劳务分包单位,报主管领导批准。 4、由合同预算部门通知选定的劳务分包单位并在工程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环境协议书”、“项目经理责任书”、“授权委托书”,“关于代缴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的协议”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工程名称(标明劳务分包合同)、工程编号及设计号、工期、质量、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
44、要求,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授权期限为本里完本工程结算为止。同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前,劳务分包单位需递交合同金额10%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劳务分包单位。 5、为了保证工程工期及工程质量,每个劳务分包单位承接公司工程不得同时超过3个工程。 6、分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下付款方式。(1)、每月20日支付上月完成工程量造价的65%;(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0%;(3)、结算完毕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4)、剩余5%在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7日内支付。 7、劳务分包单位的结算规定。(1)、工程通气后30天内办理分包工程结算。(2)、公司给分包签订的洽商必须在甲方已办理洽商,否则不应予以确认,结算不予调整。分包工程洽商由施工部门签订,技术部门审核,预算部据此结算。(3)、结算前由施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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