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奖惩制度(建议修改哦) 第一篇:公司奖惩制度(建议修改哦)东莞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 奖惩制度 一总则 1.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奖惩原则: (1).奖惩分明原则。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2).奖惩结合原则。奖励坚持以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惩罚坚持以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3.人力资源部及行政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按本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并对有关奖惩处罚进行记录和存档。 4.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
2、1.奖励类别(1).通报表扬(2).荣誉称号2.奖励细则(1).通报表扬: a.品行端正,恪尽职守,有出色或超常表现;b.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c.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体协作精神者(奖励标准不易识别,d.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有相当成效者; e.敢于举报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各种违纪行为的;(员工应该做的,建议不作建议取消该奖项) 为奖励项目,实施起来也不易操作) e.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f.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相关专业证书;g.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3、 h.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著成绩者i.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2).荣誉称号a.最佳策划人 根据策划人员报告质量,开发商的满意程度以及项目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评选出策划队伍中的优秀者进行奖励。 b最佳销售员奖(包括最高单数奖和最高成交金额奖) 根据销售人员的成交单数,成交金额以及团队协作等方面因素,评选出销售队伍中的最佳员工进行奖励。 c.最佳销售经理奖(可以建议改为“最佳营业奖”称号,这样覆盖面可以更广些,操作起来也可使得公司有周旋的余地) 根据项目应收佣金、实收佣金、项目管理满意度、客户满意度、工作能力、工作态
4、度等因素,评选出最优秀销售经理并进行奖励。 d.优秀服务奖(也应包括管理方面,建议改为“优秀标兵”称号) 在非营业部门中,评选出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强,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服务态度好,并受大家表扬的优秀员工进行奖励。 e忠诚服务奖(太简要,操作起来也可使得公司有周旋的余地,建议取消)奖励在公司服务达到一定年限者 三 处 罚 1.处罚类别(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议取消或进行改动)。(3).罚款(4).自动离职2.处罚细则(1).口头警告 a.第一次被检查到着装不规范、不按要求佩戴工作牌、
5、没系领带者;b.第一次发现上班时间吃早餐或外出买早餐者;c.办公桌面脏乱、文件乱摆放的均给予口头警告;d.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任何时间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建(2).书面警告 a.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散布不利于公司的信息,在团队当中造成不良影响者b.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者 c.工作中发生意外不及时通知公司者 d.第二次被查检到着装不规范、不按要求佩戴工作牌、没系领带e.第二次上班时间吃早餐或外出买早餐者 f.第二次办公桌面脏乱、文件乱摆放的均给予书面警告。g.一个月内迟到三次者 1、(3).罚款(有关罚款用作公司的奖励基
6、金用途) a.第三次被查检到着装不规范、不按要求佩戴工作牌、没系领带、上班时间吃早餐或外出买早餐、办公桌面脏乱、文件乱摆放的均给予罚款10元。其后再犯者给予罚款的金额为上一次的2倍,以此类推,而被处罚人的主管也需负连带责任同时处于同等金额的罚款。(并须在部门内部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由部门记录在案。) b.任何一次被检出下班后漏关公司提供给个人使用的电脑给予罚款100元、每天最后一个负责关公司大门的员工漏关照明系统、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空调、饮水机的均给予处罚100元。 c.禁止用公司的打印机打印私人资料,一经查出给予当事人100元/次处罚;d.凡违反公司用车
7、管理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的处以50-500元不等的违规处罚;e.代打卡者:双方均处罚200元罚款,直接上级追究连带责任处以100元处罚;f.一个月内迟到4次(含)以上按以下规定罚款:第四次---扣发工资五十元第五次---扣发工资一百元,第六次起---每次加扣一百元; g.一个月内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并扣发当日薪金;旷工二天,扣发当月半月工资.(矿工半天的也应予以规定) (4).自动离职 a.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形; b.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请假满后3个工作日内未回公司工作,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形。
8、c.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 1.本制度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本制度自公司领导批准之日起生效实行。 3.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起草,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应取消此表述而改为 四 附 则 被投诉违反以上规定者,并以调查属实的,必须在部门内部给予警告处分,当事人必须填写书面检查并由部门记录在案。情节严重者,由公司视情况做出特别处理。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东莞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 第二篇:保安奖惩制度(修改后)保安奖罚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
9、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保安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保安人员奖励分为“表扬通知书”、“现金奖励”、“记功”。 (一)本公司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用于表扬通知书” 1.
10、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2.非工作时间见义勇为并得到有关部门认可者; 3.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二)本公司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用于现金奖励。 1.不谋私利,自律事迹突出者给予现金奖励50元; 2.及时发现并正确果断处理突发事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给予现金奖励100元; 3.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争斗中表现突出者给予现金奖励200元; 4.制止犯罪分子逃跑或机智灵活果断的擒获小偷者给予现金奖励300元;
11、 第六条员工奖励 (一)表扬通知书第1次给予现金奖励100元。 (二)表扬通知书第2次给予现金奖励200元。 (三)表扬通知书第3次等于记功1次给予现金奖励500元。 第七条本公司保安人员的惩处分为“过失通知书”、“现金罚款”、“记过”、“解除劳动合同”(致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一)本公司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过失通知书”处分。 1.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2.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3.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12、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7.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浪费物料者; 8.对外来人员、车辆、物品外出没有按规定进行询问、确认、登记者; 9.没有按巡视要求对大楼内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走廊等进行巡视,在交接班记录 本伪造巡查记录,公物有损坏现象没有及时发现、记录、上报者; 10.未穿着制服上岗或制服不整不洁,佩戴器材不全者; 11.未按照保安礼貌用语或敬礼不规范者; 12.工作态度生硬、粗暴,与
13、外来人员或内部职员发生冲突,遭受投诉者; 13.无故不参加例会或培训者; 14.自然月度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4次(含4次)以上者。 (二)本公司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现金罚款处分。 1.执勤时在禁烟区域内吸烟者予以现金罚款10元; 2.使用公司电话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的,予以现金罚款10元; 3.当值保安在下班前应清扫大厅外门前平台、大院公共停车位、门卫室等处卫生, 违反者予以现金罚款20元; 4.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予以现金罚款30元; 5.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予以现
14、金罚款50元;(包括工作时间内睡觉、闲逛、无故 窜岗、脱岗、闲聊、弄虚作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予以现金罚款 100元; 7.当班期间发生失窃案件,值班保安予以现金罚款100元,如工作上有明显失职予 以现金罚款500元。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向任何人或组织泄露或谈论公司内部保安机密者; 2.向任何单位或个人索取或接收礼物、金钱及其他利益; 3.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或以威胁、利诱等
15、手段来达到个人的私利; 4.利用职务便利盗窃公司及他人财物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5.擅离职守,未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要求操作,致使设备、公物损坏,公司蒙受经济损 失者; 6.携带非法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宠物等进入工作场所; 7.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8.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9.工作时间累计脱岗2次者; 10.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11.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2.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3
16、工作时间内或工作时间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14.月累计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5.记过1次者。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 (一)过失通知书1次予以现金罚款100元。 (二)过失通知书2次予以现金罚款300元。 (三)过失通知书3次等于记过1次。 第九条对保安人员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于众。 第十条本章所列表扬通知书过失通知书、记功与记过可以相互抵消,以年度为结算周期。 第十一条表扬通知书、过失通知书由直接上级申报,经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人
17、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备案。 第三篇:公司奖惩制度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细化、明确公司奖惩措施的依据、标准和程序,同时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公司行政人事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相关条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三)、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四)、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行政部有义务配合监察部门的行动,并在获得
18、授权情况下管理部分事项。 (五)、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其他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六)、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与公司行政人事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有歧义的,由行政部组会讨论,进行解释。 第二章奖励 (七)、公司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绩效、奖励共轨制度。公司对员工的奖励方式分为公司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两种,公司行政奖励包括通令表扬、记功(包括记大功)、晋升三种;经济奖励包括即时奖金、奖励性假期、加薪三种。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以单独执行,也可同时执行。公司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的奖励记录需按期限统
19、一纳入到当月、当季度或当年的绩效奖励档案中(营销部门营销奖励另行规定)。公司设立的奖励项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评奖和即时奖励。 奖励方式: (1)、通令表扬:当员工品行端正、遵规守纪,能自觉为公司服务,足成员工楷模的,给予通令表扬奖励(当月绩效考核分数上加两分);(2)、即时奖金:当员工工作表现满足公司各类奖励机制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金发放; (3)、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奖励性假期的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正常休假模式、带旅游内容或培训课程的休假模式、出国考察模式; (4)、加薪:当员工技术工作水平达
20、到绩效考核相关标准且符合岗位晋升要求,但管理能力还有所欠缺或者晋升岗位满编时,给予加薪奖励; (5)、记功:可每次加发1—3天奖金,并与当月支薪一并发放(当月绩效考核分数上加五分); (6)、记大功:可每次加发半个月奖金,并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当月绩效考核分数上加十五分,满百分者按一百分计);(7)、晋升:当员工工作水平达到绩效考核相关标准且符合岗位晋升要求的,给予晋升提级奖励,晋升奖励以有关晋升制度为准。奖励项目: (1)、年度评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在符合公司绩效奖励制度的前提下,具体评选标准
21、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 (2)、即时奖励。 (八)、奖励范围 (1)、提出具体方案对现有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进行改进,经公司认可并行之有效,对公司经营状况改善产生积极影响的; (2)、在工作中节约物料,或在废料利用过程中形成个人独到的确有成效的方法措施,对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贡献显著的; (3)、预防灾害或救灾时有功者; (4)、为公司社会形象的提升做出重大贡献者; (5)、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6)、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7)、个人业务、经
22、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8)、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9)、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10)、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11)、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2)、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13)、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14)、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5)、一贯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具有高度爱岗敬业精神者; (16)、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九)、获奖程序根据当月绩效
23、考核程序,员工受奖由部门主管向公司行政部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行政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当月绩效奖惩档案中。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行政部向总经理统一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章惩罚 (十)、公司对员工恶劣行为的评价标准与公司对员工是否胜任工作的评价体系及绩效考核制度挂钩;公司对违规违纪、工作表现较差员工的评价记录按期限统一纳入到当月、当季度或当年的是否胜任工作的评价体系及绩效考核档案中(营销部门的绩效考核需符合公司对员工是否胜任工作的评价体系),对其采取的措施根据其对公司的负
24、面影响程度而定,一般包括公司行政警告、记过(包括记大过)、重新上岗培训、调职、降职、辞退等行政措施以及调低绩效奖金等级等经济措施,具体内容以公司对员工是否胜任工作的评价体系及绩效考核制度所列规范性措施为准。 (十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的,第一次由巡查员或门卫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并交由部门主管对事情进行记录备案,以便在当月或下月的绩效考核中做具体评价(当月绩效考核分数上加扣两分);再次发生的,给予口头再次警告并记过一次(每两次警告记过一次,记过者在其当月绩效考核分数上加扣五分);一个月内被记过三次或一年内被记过六次以上的,需重新进行公司规章制度的知识考核或重新上岗培训,
25、并根据绩效考核制度取消相应的绩效奖金;当绩效考核分数不及格时,具体措施以公司对员工是否胜任工作的评价体系及绩效考核制度措施为准: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者; (2)、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者; (3)、擅离职守或串岗者; (4)、消极怠工或上班干私活的; (5)、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者; (6)、浪费公司财务或公物私用者; (7)、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8)、非机械设备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9)、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
26、锁门的; (10)、未经许可擅带外人进公司参观者; (11)、擅自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12)、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导致消防通道阻塞者; (13)、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者; (14)、工作时间与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以致影响正常工作进展者; (15)、工作期间打瞌睡或私自休息者; (16)、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17)、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18)、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19)、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27、 (20)、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以及着装不雅上班者; (21)、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22)、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23)、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24)、参会人员迟到者。 (十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的,每次由巡查员记过一次(情节更严重者记大过,记大过者在其当月绩效考核分数上加扣十五分,减至无分者按无分计)其他情形参照第十一条: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而影响公司生产秩序
28、和员工生活秩序者;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致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4)、上班期间因私打牌、下棋者; (5)、将公司内部文件、账本交由公司以外人士阅读,造成轻微影响者; (6)、在公司私接电源者;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者; (8)、非机械设备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9)、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0)、未经许可擅带外人进公司参观者; (11)、擅自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12)、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
29、放物品导致消防通道阻塞者; (13)、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者; (14)、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做伪证者; (15)、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16)、未经许可先行下班者; (17)、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情节较轻微者。 (十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按程序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连续矿工三天或累计超过五天以及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者;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件、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信任、获得录用者; (
30、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损失1000元以上者;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者; (7)、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8)、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9)、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10)、参加非法组织者; (11)、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2)
31、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十四)、在当月绩效考核期内,通令表扬所奖考核积分与警告所扣积分可以相抵,记功所奖考核积分与记过所扣积分可以相抵,记大功所奖考核积分与记大过所扣积分可以相抵,奖金不能相抵,但需记录在档。 (十五)、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相应绩效考核加发奖金或降低绩效奖金或其奖金等级外,还应按责赔偿公司相应经济损失。 (十六)、惩罚程序当月绩效考核统计结束后,结合公司对员工是否胜任工作的评价体系,如员工需作岗位和绩效奖金调整的,由部门主管向公司行政部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相关事项,行政部发布相关通知并将相关
32、情况记入员工当月绩效奖惩档案中。 第四章附则 (十七)、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及公司监察部成员具有巡查员身份;行政部在获得授权情况下管理部分事项;门卫在按程序巡查时具备对普通员工的监察职责,在公司休假期间或工作日休息期间,有代行巡查员的职责。 (十八)、行政部负责收集、汇总各类符合奖惩条件的可量化行为,通过会议讨论,对奖惩条例进行补充。 (十九)、奖惩各条例如有歧义,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四篇:公司奖惩制度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对员工行为规范的管理,提高企业员工自身从业素质,引导和激励员工积极进取,严格要求自己遵
33、守公司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惩依据和原则 1.奖惩依据公司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对于本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以适时的补充文件为依据。公司部门规章制度规定的处罚条款同等有效,如有冲突按部门规章制度条款执行。 2.本办法采用“有功者奖、有过者惩、公正公平”的奖惩原则。对工作中的进步和优秀员工,本着“鼓励先进”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对工作中犯有过失的员工,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 四、奖励措施
34、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大功"、"记功"、"嘉奖"。记大功一次加30分,记功一次加20分,嘉奖一次加10分。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大功"。 1.对工作或技术有重大创新,提出具体方案,经施行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在确保经营管理正常运行下对成本费用控制显著者。 6.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战略方案。 7.为企业引进重点投资项
35、目或需求资金。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助第 (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在经营管理上取得明显成效者。 5.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6.对于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7.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36、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和口碑。 6.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五、惩处措施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给予口头警告并发现一次扣2分。 1、穿睡衣、拖鞋、
37、赤膊上班者。 2、在办公场所喧哗或口角,影响办公秩序者。 3、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4、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会议或参加集体活动、会议迟到、早退者。 5、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不注意公共卫生或工作现场不打扫,脏乱差者。 8、无理取闹、搬弄是非、损害团结者。 9、检查或监督、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10、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证者。 11、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38、 (二)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并扣5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港区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3、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4、不按规定交接班或不按规定办理物资进出入库登记者。 7、工作态度恶劣或工作疏忽失职被客户投诉者。 8、拾到别人物品不归还者。 9、浪费材料不听管理者。 10、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的违规者。 11、不接受管理,不
39、服从工作安排或擅自中止工作者。 12、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材料报表或内容数据有差错者。 13、违反正常工作程序私自处理者。 14、对上司无理顶撞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并扣20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同事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
40、吸烟引火者。 7、全年旷工达3日以上者。 8、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9、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10、撕毁、涂改有效公文或公共文件者。 11、擅自变更工作方法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不利者。 1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4、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15、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者。 16、私自更改票据、出据假发票以及更改票据发出
41、数、入库数、合格数等重要数据, 给公司管理带来混乱者(特别严重者给予解聘)。 17、工作管理混乱造成较大的失误者。 18、工作渎职酿成生产安全较大事故者。 19、私自留宿违法犯罪人员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情节严重者。 5.泄漏公司机密、酿成意外灾害或其他,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6.
42、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7.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8.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9、全年旷工累计达6日以上者。 10、记大过达2次者。 11、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12、其它应给予除名的。 由于员工自身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公司经营损失等情况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六、奖惩流程。公司在处理员工奖惩行为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由人力资源部联合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彻底深入的调查,调查后提出奖励或处罚建议,奖惩一律报公司总
43、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为本公司的最终裁决机构。 七、奖惩申诉。对于在奖惩过程中涉及的员工,公司保留每位员工的申诉权利。申诉期限为公司奖惩通知下发15日内。针对员工申诉,公司人力资源部必须进行二次调查或确认,确保给申诉者满意答复。 八、附则 1、各公司(部门)奖惩材料要求详尽真实,叙述清楚。 2、本《员工奖惩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3、本《员工奖惩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公司奖惩制度无锡蓝清蓝贸易有限公司 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
44、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二章办公室人员奖励办法 第三条本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室员工 第四条对办公室员工的奖励分为“口头或书面褒扬”、“现金嘉奖”和“晋职晋薪”三种, 三种奖励可单独执行,亦可合并执行。 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况的员工,对其进行口头或书面褒扬,并通报全公司: 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适时完成公司交办任务者。 2.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符合公司《考勤、休假及
45、加班管理制度》,达全年出勤记录95%以上者。 4.对公司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5.爱护公司固定资产与公司公有公物、保护办公室环境与节约公司成本有杰出表现者。 6.具有其他事实证明的对公司有益的行为。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的员工,对其进行现金嘉奖,并通报全公司: 1.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较重大任务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2.遵守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对办公室的各种分内工作处理妥当,无任何失误3个月以上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3.符合公司《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制度》
46、达全年出勤记录95%以上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4.对公司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 -1- 嘉奖。 5.6. 7. 8. 9.为公司节约成本有一定贡献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钻研业务,参加相关考试并通过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有效防止公司利益不受损害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已获得三次或三次以上口头或书面褒扬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具有其他事实证明的对公司特别有益的行为,由公司酌情给
47、予现金嘉奖。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的员工,对其进行晋职或晋薪,并通报全公司: 1.适时制止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2.对于公司内部人员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3.改善公司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4.具有其他事实证明的对公司重大有益的行为。 第八条符合上述奖励的员工,由办公室经理综核事实,报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奖励,并督察 实施情况。 第九条现金嘉奖直接计入员工该月薪资中。 第三章销售人员奖励办法 第一〇条本章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人员。
48、 第一一条对办公室员工的奖励分为“口头或书面褒扬”、“现金嘉奖”和“晋职晋薪”三种, 三种奖励可单独执行,亦可合并执行。 第一二条符合下列情况的员工,对其进行口头或书面褒扬,并通报全公司: 1.工作努力,销售技巧娴熟者。 2.服务态度优秀者。 3.符合公司《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制度》,达全年出勤记录95%以上者。 4.钻研业务,对公司运营、产品营销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5.促进销售团队团结者。 6.具有其他事实证明的对公司有益的行为。 第一三条符合下列情况的员工
49、对其进行现金嘉奖,并通报全公司: 1.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较重大销售业务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2.遵守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对各种销售工作处理妥当,无任何失误3个月以上者,给 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3.月、季、年等阶段销售业绩名列前茅,或个人业务发展快者。 4.符合公司《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制度》,达全年出勤记录95%以上者。给予100-300 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5.对公司运营、产品营销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给予100-300 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50、 6.钻研业务,参加并通过相关考试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7.工作努力,得到客户表扬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8.有效防止公司利益不受损害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9.已获得三次或三次以上口头或书面褒扬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10.具有其他事实证明的对公司特别有益的行为,由公司酌情给予现金嘉奖。 第一四条符合下列情况的员工,对其进行晋职或晋薪,并通报全公司: 1.为公司争取到重大客户者。 2.适时制止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