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隐患治理制度 为有效治理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做到安全生产防线下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该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的种类。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2、根据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解决难易程度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隐患。 a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大,生产经营单位解决不了,需由业务板块(专业化公司、事业部)和集团帮助组织整改的隐患。 b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大,单位战线解决不了,需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整改的隐患。 c级隐患是整改难度一般,区队(分厂、车间)解决不了,需
2、由单位战线组织整改的隐患。 d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小,班组解决不了,需由区队(分厂、车间)组织整改的隐患。 e级隐患是指班组能够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职责 1、区队队长对生产范围内危及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负责督办。 2、值班领导对生产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督办。 3、跟班领导具体负责对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协调、组织、实施、落实。 4、现场检查人员、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员负责对各类隐患的排查、整改。 5、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员,负责对e级隐患的排查、整改。 6、队干部负责事故隐患的闭合运行、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事故隐患排查时间 1、要求相关人员每天要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排
3、查出的隐患按照a、b、c、d、e类进行分级管理。 2、每月要对存在的各类隐患进行一次梳理,保证隐患按时闭合整改。 五、事故隐患的闭合整改 1、各条隐患的整改须由排查人负责填写相关隐患排查表。 2、凡落实处理了的事故隐患视为运行整改完毕;凡无处理的隐患视为未按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将进行二次整改落实。 六、事故隐患的责任追究 1、一次隐患能按期进行整改的不再进行通报。 2、未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要求对未按时整改的原因进行分析,无正当理由而未及时处理的,需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每月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月度分析,查找多发事故隐患原因及需要采取的相应措施。 4、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或排查不彻底
4、、走形式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5、对作业地点发生的隐患隐瞒不报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罚款200元。 6、对无正当理由而未及时整改处理的隐患,在月度总结会上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7、凡不认真履行职责,对事故隐患运行、组织、实施、落实、排查不力的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导致事故发生的从重从严处罚。 第二篇: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 单位:三河矿业小红石砬子铅锌矿 2017年度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二、生产矿长对生产现场、装备设施方面的隐患排查负责。 三、安全矿长对井下现场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负责。 四
5、、机电矿长对机电管理、运输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负责。 五、总工程师对技术管理、通风系统方面的隐患排查负责。 六、各职能科室实施本科室职能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七、各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人员按照值班要求,下井检查并填写隐患排查表,并报调度室及时处理。 八、在落实隐患问题时必须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九、遇到重大问题由矿委会讨论决定,必须落到实处。 十、对各种隐患必须做到有落实、有检查,确保问题的解决。十 一、重大隐患必须由矿长亲自负责,组织落实,若不及时落实,造成事故,矿长负直接责任。 十二、在落实解决重大隐患上,必须职责分明,谁失
6、误,谁负责。十 三、在解决重大隐患时,必须制定严格的落实措施,定人、定时,保质保量完成。 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制度 一、矿井一旦发现重大隐患,全矿所有职工不论是谁必须最短时间内向级领导汇报,说明隐患地点、时间、原因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 二、在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措施、整改有限的同时,由矿主要负责指定本矿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中的具体人员到实地查看隐患治理的落实情况,成为隐患治理的跟踪负责人。 三、在隐患治理期间,隐患跟踪负责人,必须坚持跟班治理重大隐患,监督有关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实报告整改治理的有关情况。 四、每项重大隐患治理整改后,要填报有关治理的书面表格,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具体整改
7、治理结果。 五、当天或当班未能完成治理任务的重大隐患,要坚持每天汇报治理进度和效果,总结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办法,提出合理的治理方法和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落实。 六、跟踪治理期间,一定要监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严格要求。不能弄虚作假,切实保证隐患治理人员的安全,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重大隐患逐项整改消号制度 一、矿井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在最短时间确定整改的措施,时限、负责、整改人、验收人以及跟踪负责人等。 二、在认真执行重大隐患公告公式、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等各项制度的同时,对重大隐患根据其危害程度、危险因素、存在条件从重要次逐项整改。 三、重大隐患从布置整改工作到落实完成整改任务,将整改的一切情况
8、全部记录建档,并由专人负责。 四、整改工作完成后,要对每一种重大隐患进行消号,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 五、重大隐患消号必须说明各种隐患存在的时间,包括发现时间,下达整改时间,完成整改治理的时间,验收时间等,并由各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某项重大隐患已经确实被整改,危险因素已不复存在。 六、重大隐患的整改由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实行谁整改,谁验收,谁负责的办法,发现问题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将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到底。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一、对每次重大隐患排查所有查处的重大隐患按照重大隐患的有关制度进行挂牌,对全矿职工以公式、公告,以便于广大职工相互了解和警示他人。 二、将公布的重大隐患按照隐患治
9、理的有关要求,将重大隐患整改治理的责任及治理时限落实到分管领导。 三、由隐患排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每天督促各分管领导对本 职范围的重大隐患进行及时的治理。 四、由本矿领导主持或召开的隐患排查工作会议、办公会仪、安全列会、班前会必须认真督促有关负责人,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和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五、重大隐患要有专人负责,专人治理,专人检查验收,专人巡回督促,专人登记建档,专人定期汇报排查整改及治理的有关情况。 六、严格落实本矿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追究领导责任,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和定期报告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文件精神,我矿制定了隐
10、患排查治理和定期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安全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作为我矿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包括以下24个方面: 1.多个矿山的通风系统互联互通,且未采取相应的措施。 2.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且未按照设计采取相应的措施。 3.地表水系穿过XX县区,且未按照设计采取相应的措施。 4.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且未按设计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5.开采错动线以内的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未按照设计采取相应的措施。 6.安全出口不符合设计要求。 7.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 8.矿井(中段
11、、分段、井筒)保安矿柱的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9.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或历史遗留采空区进行处理。 10.发生过严重地压现象,而没有制定预防地压灾害措施(如卸压等)。 11.存在大面积冒顶危险预兆。 12.排水系统主要排水设施与设计不符,且排水能力降低。 13.井口标高在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下,且没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14.未按设计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矿柱。 15.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和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16.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中段(分段)防水门的位置、型号、数量等与设计不一致。 17.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
12、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 18.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不实施停产撤人。 19.矿井没有按设计建立机械通风系统。 20.没有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 21.提升系统的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信号闭锁措施失效。 22.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 23.给井下供电的变压器和井下的变压器违规采用中性接地。 24.现状图纸与实际严重不符。 二、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包括以下12个方面: 1.库区存在乱采、滥挖、非法爆破等活动。 2.坝体出现浅层滑动或深层滑动迹象。 3.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管涌,水质混
13、浊,挟带泥沙或坝体渗流在堆积坝坡有较大范围逸出,且出现流土变形。 4.坝外坡坡比陡于设计坡比。 5.坝体超过设计坝高,或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 6.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大于设计堆积上升速率。 7.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 8.安全超高或干滩长度小于设计规定。 9.排洪系统部分堵塞或坍塌。 10.排水井有所倾斜、排水设施部分堵塞或坍塌。 11.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 12.多种矿石性质不同的尾砂混合排放时,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排放。 二、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第一副组长)总工生产机电 成员:安全采矿地质机电测量调度办公室主任:安环部 三、各种隐患排查治理会议由矿
14、长负责召开; 四、每天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每班跟班的矿级领导负责填写隐患排查治理基础表,然后在第二天下午碰头会上交给安全矿长核对,地点:调度室;时间:早1530-1600,收集人:。 五、每月三次的隐患排查治理会议记录由安全矿长负责保管,月底整理后由矿长签字并入档; 六、每季度的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由安全矿长负责整理,按照文件的形式报送安全局; 七、发现重大隐患时按照文件的形式同时报告安全局等有关部门,由安全矿长起文,矿长签发。 隐患建档监控制度 为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水平,安全管理必须建立排查治理档案,从而取得教训,取得经验,有案可查,有据可考,举
15、一反三,监督隐患的排查,控制了事故的发生,特定此制度: 一、建立隐患排查档案监控是对隐患排查治理更规范地把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治理措施、结果,具体地记录统计,经过整理归类,以便今后方便查阅,更好更快的吸取教训,制定防治措施; 二、通过对隐患排查建档监控,对隐患进行鉴定,分类、分层、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制度,取得经验,有效指导今后的排查治理;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监控是维护档案的齐全、完整无损、有据可查具有历史意义。入档资料可打印或者用炭素笔书写清楚。 四、隐患建档主要内容: 1、各级、各部门各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制; 2、重大隐患排查各种原始记录、基础表; 3、班排查、月总结、
16、季报告; 4、挂牌、督办、公告公示、跟踪治理和逐项销号记录; 5、排查治理会议记录; 6、举报记录; 7、其他有关制度和其他记录; 8、隐患排查治理有关文件。 五、建档负责人:张显军档案保管员:许剑英 隐患监督管理制度 隐患监督管理是指对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通过隐患监督管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通过隐患监督管理,以便有计划地制定纠正措施,保证生产安全,特定此制度。 一、定期监督,每月 5、 15、25日定期隐患监督管理日,组织矿级领导,中层领导对井下所有巷道,硐室、通风系统、机电提升、运输、安全生产排查大行动。 二、经常性隐患监督,采取个别
17、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不间断的预防监督,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三、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的隐患监督,根据季节的变化,事故发生的规律,事故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隐患监督。 四、专项隐患监督,根据矿山当前存在的隐患,专人专项进行排查治理,盯住现场,明确重点,不走形式,专人带队,彻底根除隐患。 五、隐患监督管理负责人:李简:全面负责; 郭新:地面选矿厂及尾矿库;关海:机电运输及提升;王金斌:井下生产系统;张萌:通风系统及地面防汛 日常监督管理负责人。张显军张旭吴景贵王世超孙轶东周德峰节假日期间由值班矿长全面负责隐患监督管理。 六、建立健全煤矿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
18、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消号制度。 隐患排查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建立隐患排查资金使用目的是为了按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有可靠的资金来 源,以保证安全生产单位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并对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特制定专款专用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在下列投入情况下,方可专项使用。 一、建设安全措施工程、通风工程、安全设备工程。 二、增设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 三、重大安全隐患课题的研究。
19、四、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五、其它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六、其他重大安全活动。 七、安全专项保证(储备)资金20万元,专款专用,除矿长外任何人无权动用。 八、安全专项储备资金,每月10号、20号由安全矿长负责检查一次,若发现非法动用或挪作他用,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从业人员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事故隐患的预防排查治理,超前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减少小事故,所有从业人员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形成群策群力的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特定此制度。 一、当班矿级带班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发现隐患当班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重大隐患立即停止一切作业,立即报
20、告矿长,并在下班后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上报矿长; 二、当班班组长、安全员对当班存在隐患要及时处理,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止一切作业,立即报告当班跟班矿长安排处理; 三、当班工人发现隐患立即报告班组长处理。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停止一切作业,向矿长举报。 四、举报形式可采用口头举报:打电话举报;或采用文字形式举报,举报地点:同上。 五、举报材料主要内容。时间、地点、隐患种类、现状、范围、责任人、危害程度。 六、有必要时矿长对举报人姓名保密,维护其合法权益;若发现被举报人有打击报复行为的加重处罚。 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制度 1、重大隐患认定后,必须在早碰头会上确定。治理措施、治理科室、负责人、完成时间、跟
21、踪治理人、消号人并做好记录,填表登记。 2、重大隐患在治理过程中,跟踪检查人(分管矿长或者带班矿长)必须每班现场督办至少两次,治理进度由跟踪检查人在次日碰头会上向矿长详细汇报。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凡是需要返工的必须推到重来,决不能得过且过、姑息迁就。 3、在跟踪治理过程中,任何人有新的良方妙计,可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提出加以改进,使之更好更快的完成治理任务。 4、治理完毕后,由分管负责人或者跟班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治理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汇报填表,矿长批准签字后逐项销号。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销号的制度。最后整理资料,经贾宝宝第一副组长审核后入档保管。 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单位:三河矿业小红
22、石砬子铅锌矿 2017年度 矿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 1、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第一责任人,对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负全面责任; 2、及时宣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法律法规,传达 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落实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3、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的资金; 4、主持召开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会议,研究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 5、经常性的组织矿山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解决处理; 6、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工作,同时按规定逐级上报。 副矿
23、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 1、对部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第一责任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及精神; 3、积极组织督促下属部门和人员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4、负责组织部门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协助部门经理定期召开隐患排查专题会议,切实解决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 采区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 1、采区负责人是采区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第一责任者,对采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负直接领导管理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采区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 安全建康负全面责任; 3、合
24、理组织生产,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经常检查采区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解决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水平; 6、负责积极主动提出本采区隐患治理项目和实施措施; 7、对本采区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登记、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和正确性负责,分析原因,拟定改进措施; 8、组织特殊工种工人参加培训,并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持合格证方能上岗操作; 矿山安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推动矿山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矿山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25、2、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纠正“三违” 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3、负责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责任制在部门的执行情况,紧急情况下有权下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4、负责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事故,重大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整改落实; 5、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深入现场制止、纠正“三违”行为。 班组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 1、是所属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是所属班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 2、领会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和要求,做到认真贯彻执行,积极 参加安全技术学习和安全活动; 3、认真学习作
26、业操作规程; 4、深入了解生产现场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正确指挥,制止违章行为发生; 5、知道本班职工思想,身体状况,做到有针对性的教育; 6、经常对本班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 7、召开班前会,安排人员交代安全要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 8、设备管理要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按规定进行检查,要留有记录; 9、如实认真的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员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 1、在班长直接领导下,直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营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 2、认真学习岗位操作规程,照章办事; 3、作业工程中要遵守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 4、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环境,是否存在危险
27、源,确保工作环境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5、检查出安全隐患后,立即上报,并在部门领导安排下及时解决问题; 6、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事故,要及时的撤出危险区域,上报领导,待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三篇:重大隐患治理报告制度XX县区第一汽车运输公司重大隐患治理报告制度 为了避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做到事故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建立长效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1、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坚持安全第 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层层落实、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2、建立重大隐患治理工作机构,健全重大隐患治理、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投入专项资金及物资,确保工作到位。 3、凡涉
28、及道路运输安全,可能造成一般、重大、特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安全隐患均纳入本治理范围。 4、建立重大隐患治理台账并纳入档案管理,重大和特大安全隐患台账定期向交通局、上报。 5、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做到统一指挥,处置有效、减少危害。 6、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工作。 7、对排查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主管安全经理报告,并立即排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立即组织论证,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进行治理。 8、对重大隐患在规定的期限治理完毕后,报公司安全科验收,应写出整改报告,报送交通运输局。 第四篇: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
29、度关于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的 通知 公司各科室、区队: 为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严格落实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公司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统称为事故隐患
30、)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事故的隐
31、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公司职代会。 四、公司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五、公司各部门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公示,如依靠公司力量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
32、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公司安监科应每季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经矿长签字上报。 七、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及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八、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九、公司各级
33、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将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发现及时汇报并跟踪整改销号,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经济损失较大的,根据影响后果采取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严重失职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对发现公司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部门或个人,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安全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设备设施等经济损失有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并向全公司通报表彰,纳入年度先进职工。 十一、各级管理部门应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起草报告、提交审议、讨
34、论、表决等环节,体现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得到落实,充分发挥企业工会、职工代表、职代会制度在安全领域中群防群治作用的发挥,从而促进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提升矿井安全风险抵御能力。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厂)队。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
35、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厂)队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
36、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事故隐患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5.1组织机构 5.
37、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安全总监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1.2各分公司、项目部、基层(厂)队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厂)队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
38、分公司、项目部、基层(厂)队领导,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厂)队领导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全环保部,一份本单位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5.2.2.2.3公司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厂)队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全环保部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
39、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厂)队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厂)队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环保部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
40、事故发生。安全环保部应进行监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由安全环保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形成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5.4档案建立 安督办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环保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厂)队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20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厂)队罚款5005000元。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厂)队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公司安委会处理。 6.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第28页 共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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