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群防群治队伍管理制度 群防群治队伍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辅助力量,受当地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在治安防范业务上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在责任区民警和治保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群众性的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 二、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维护当地的治安秩序。 三、发生治安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时,提供有关情况、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保护现场、查破案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人员将其扭送当地公安机关。 四、配合有关部门及时疏导和调解民间纠纷。
2、 五、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彬江镇群防群治队伍工作职责 1、对公民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 2、负责单位、辖区内的群防群治、执勤巡逻。 3、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案发现场,盘查形迹可疑人员,协助公安面关堵截、查缉通辑的犯罪嫌疑人。 4、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治安防范、安全生产检查。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处臵突发事件。 6、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 8、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帮
3、助群众排忧解难。 9、切实了解、掌握、报告单位、辖区内治安状况和社情动态。 农村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目的意义 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是反邪教工作中坚持预防在先、重在教育的一项战略任务。这项工作重在基层,贵在载体。加强村和社区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建设,是立足基层、着眼长远、创新载体、促进反邪教警示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是反邪教系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加强源头治理、深化反邪教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村和社区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反邪教警示教育和“无
4、邪教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力推动,狠抓落实,为党的十八大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为“家庭拒绝邪教”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含义是什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它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总方针。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是什么时候作出的。主要内容有哪几条。有何重要意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是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颁布的。《决定》的主要内容有7项:(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因而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其主要任务是: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6、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3)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建立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6)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与单位和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奖惩制度。(7)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由
7、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方面齐抓共管,积极参与。各级人大常委会对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应当经常进行监督检查。颁布这一《决定》的重大意义在于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全社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思想是何时提出的。 中共中央1979年8月在批转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8个单位《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时明确指出,解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必须实行党委领导,全党动员,依靠学校、工厂、机关、部门、街道、农村社队等城乡基层组织
8、和全社会的力量。绝不能就事论事,孤立对待,而应当同加快经济发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健全民主与法制,搞好党风、民风,狠抓青少年教育等工作结合进行。这是最早见于中央文件中的有关对社会治安问题实行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 4、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哪一年提出的。 1981年中共中央在批转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的5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的文件中强调,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首要的任务是搞好党风,并从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方面加强工作,克服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大大减少犯罪现象,建设良好的社会秩序。这是最早见于中央文件中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
9、理的表述。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什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2条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简称 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6、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打击”有何特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诉、审判犯罪分子
10、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打击”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打击”是国家治理违法犯罪的法律手段,实施打击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和有关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人民群众可以依法扭送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违法犯罪分子,可以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但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替代专门机关依法行使惩处犯罪分子的法律职权。第二,“打击”的对象是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包括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它行政法规的违
11、法分子等。第三,“打击”的法律性质属于依法剥夺违法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剥夺其从事违法犯罪的手段、条件的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第四,“打击”依其对象和适用程序可分为“严打”和一般性打击工作。“严打”的对象和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予以明确一规定,打击的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一般性的打击工作的对象则比较宽泛,是指对一般违法犯罪分子制裁和惩罚。处罚手段不仅有刑事处罚,还包括行政处罚如送劳动教养等。第五,打击依其地位和作用来看,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和实施其它措施的前提条件,与其它治理措施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7、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范”。“防
12、 范”有哪些特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或“防范”,是指防止违法犯罪发生的各种手段、措施和活动。其具体内容:一是为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而实施的调解、内保、治安联防及其它群防群治工作。二是为防止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产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及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等。三是堵塞违法犯罪时空,减少治安问题的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海关、税务、文化教育、市场、物资、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四是城乡基层党政组织、司法组织、治保组织、治安联防组织的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的制度、法律和法规建设。五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包括对犯人的改造工作和劳动教养部门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可以说,这个“防”是广义的防范,包括了除“打击”而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其它各个方面的工作。 “防”的主要特点。一是防范手段具有综合性。既有行政手段、教育手段、文化手段,也有政治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二是通过防范解决的问题广泛、复杂。不仅包括导致违法犯罪的直接因素,而且包括大量的酿成违法犯罪的深层次的原因和条件。三是防范工作群众性强。防范工作的主体除了公安、司法部门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绝大多数是参与治安工作的各界群众。四是防范工作主动性
14、强。防范是遏制违法犯罪于萌芽状态的主动性工作和自觉行动,只有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标”指什么。“本”指什么。两者是什么关系。 一般说来,“标”是指事物的现象和结果;“本”是指事物的本质和原因。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 产生的原因。治标指处臵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处臵,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
15、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治标和治本在含义上相互区别、相互对立,但也是辩证的统一。两者的作用有重合之处,而且统一于具体的综合治理措施中。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治理的每一项措施依其主要作用是治标抑或治本,可大致分为治标措施或治本措施。但每一项措施实际是又兼有治标和治本的两种作用和功能。纯粹的治标和治本措施都是不存在的。 9、为什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首先,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这里边既有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也有违法犯罪人员主观上的原因;还有客观上各种管理制度
16、上的漏洞,给违法犯罪人员留下可乘之机。总之,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和条件促成的。因此,要减少和消除违法犯罪现象,就必须“打击”和“防范”多种手段并用。既要坚决治标,解决现实的治安问题,不使其蔓延;又要注重治本,提高人的素质,消除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所以综合治理要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第二,坚持这一方针是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践表明:实际工作中的打击与防范两种基本手段、治标与治本两种基本措施之间,确实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没有打击或者打击不力,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得不到及时的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止,正常的社会秩序就没
17、有保障,法制就无法维护,防范也很难奏效;而没有强有力的防范工作,打击的效果就不能巩固,更难以有效地减少和防止违法犯罪,甚至会出现打 不胜打的局面。同时,通过加强各项防范工作,大大减少违法犯罪,又可以把打击锋芒集中指向极少数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打得更准更狠。因此,整治社会治安的客观实际,需要打击与防范并举。标本兼治也是同样道理。仅仅从治标方面解决治安问题,只能一时控制社会治安的局面,还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消灭违法犯罪。只有既治标又治本,才能长久地保持社会治安稳定的形势。同时,由于教育人、提高人的素质等治本的工作比较复杂,而且收效慢,因此需要在治本方面花更大的气力,作长远艰苦的努
18、力。所以,在标本兼治的同时应重在治本。除了加强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措施外,还要充分发挥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治本作用,尤其是要努力扩大和增强打击手段在教育人、改造人方面的社会效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第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凝聚力,使我们能够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能够动员和组织千百万人民群众参与综合治理,进而能够有效地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群体性事件成因分析和办法 一、正确认识,准确把握群体性事件
19、 群体性事件是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求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臵的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变化过程,大致有成因和潜伏、显现和激化、对抗和化解三个阶段。 群体性事件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极易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使矛盾性质发生变化。群体性事件往往有以 下一些特点。一是主体激愤;二是从众呼应;三是随机突发;四是幕后怂恿;五是手段越轨;六是危害社会。 群体性事件的诱发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转型引发的矛盾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基础性根源;二是部分基层干部的作风不民主甚
20、至简单粗暴,以及贪污腐败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政治因素;三是群众的民主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政治参与能力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文化因素;四是基层组织社会控制相对较弱,社会权威结构失衡,是目前群体性事件产生的体制性因素;五是各种具体的利益冲突,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既有自然因素造成的,也有因社会政治原因引起的;既有因客观诱因为主引起的,也有因主观需求为主引起的。但从众心理、逆反心理、泄愤心理和成见心理是造成群体行动盲从的关键,甚至某些积累性的突发群体事件还有复杂背景、历史原因或诸多的主观心理动因。 二、沉着应对,妥善处臵群体性事件
21、 处臵群体性事件,政策性强,难度较大,需要认真把握好群体性事件的发展变化规律,讲究方法,注意策略,综合地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思想的、政治的手段,从根本上解决。 1.灵敏高效的指挥机构是处臵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前提。快速高效地组织起现场指挥部,集思广益,统一决策,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化解矛盾,平息事件,是能否尽快平息事件的基础和前提。 2.加强信息沟通,取得上级支持,是处臵群体性事件的政治保障。除必须与事发现场保持密切联系,随现场形势变化而变化采取措施外,还必须将事态发展的每一阶段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以争得工作的主动权和上级的支持,是尽快平息事件的精神动
22、力和坚强后盾。 3.指挥靠前,严密组织,是处臵群体性事件的关键。作为主要负责人,一定要靠前指挥,全面掌握事态发展状况, 准确把握群众的心理和情绪,做到统筹全局,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处臵措施,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恶化。 4.审时度势,刚柔并济,是妥善处臵群体性事件的有效策略。群体性事件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决定了现场处臵一般不能采取以暴制暴的手段,要以做群众工作为主,策略上刚柔并济。必须靠见识、经验、观察力,对事态的发展变化做出准确判断,把握时机,大胆决策。“柔”主要是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不是优柔寡断;“刚”主要是态度鲜明,刚强果断,而不是刚愎自用。必须根据
23、事态变化,在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手段,做到刚柔相济,有利、有理、有节。 5.化解矛盾,铲除病根,是成功处臵群体性事件的标志。群体性突发事件可划分为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前期工作为化解苗头,中期工作为控制平息事态,后期为治理事件形成的根源。现场平息不等于事件得到彻底解决,而大量的工作还在后期,一方面对处臵工作要总结反思,另一方面要从深层次上改进工作,根除事件发生反复和引发其他问题的根源。一是加强宣传,讲明真相。宣传对象要突出重点和难点,宣传方法要讲究灵活性和策略性,宣传效果要达到群众思想的转变,这是处臵群体性事件必要的基础工作。二是攻心为上,依法打击。对一些涉嫌违法闹
24、事者、幕后策划者,要通过边震慑、边引导、边分化,敦促涉嫌违法对象投案自首,同时对顽固分子要依法打击,严惩不贷,公开犯罪事实,促使其他参与者深刻反思。三是梳理归类,综合治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属正当合理要求的尽快加以解决,并遵照规章制度建立长效规范机制;属群众误解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三、积极预防,努力化解群体性事件 1.一定要认真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必须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建立健全信访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抓信访,真正把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一定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
25、主政治建设。必须围绕提高农村干部素质,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活动,把“治乱”与“治瘫”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农村后进班子整转力度,着力解决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3.一定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道德教育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到热点问题比较多、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和单位,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另外,要办好巡回法庭,加强民间调节等工作,起到现场说法的作用。 4.一定要下
26、大力增强各级干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下大力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比如,不断探索和创建像村民事务代理制、基层决策公示会、民意咨询会、县乡干部现场办公会等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新机制、新载体,搭建服务平台,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5.一定要抓住发展不放松,全力提升全民小康社会建设整体水平。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牢牢把握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改善民众生计的、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提升乡村XX县区域综合经济实力的各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着
27、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推进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 第二篇: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制度 (一)综治工作室职责 一、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指示精神,制定本村(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创建计划、措施,做好社会稳定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人民调解、治安巡逻、安全防控等组织,组织开展平安村庄、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 三、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消除不稳定因素。 四、经常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等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点人口管理工作
28、协助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防范和控制敌对势力破坏活动,做好反邪教和防范、控制非法宗教活动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等部门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六、认真收集和报送信息,形成社情动态分析,坚持每月向乡(镇、街道)联动中心上报各种报表,及时上报治安、不稳定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七、认真做好综治办工作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有案可查。 八、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综治工作室制度 一、学习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交流工作情况,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
29、 二、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综治办全体人员办公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报告制度。遇有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群体性纠纷、重大事件苗头等,在先期介入、控制事态的同时,迅速向村党支部和上级职能部门报告。 四、值班制度。建立日常工作值班制度,并将值班情况登记在册,值班人员要做到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信息畅通。 五、考核制度。建立规范、科学、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结合月度工作和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将个人考核成绩与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六、台帐制度。按照规范化、制度化
30、的要求建立健全治安防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制宣传、预防违法犯罪、开展平安创建、重点人口安置帮教、巡逻记录等各项工作台帐,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真实反映日常工作情况。 (三)综治工作机制 一、治安防控工作机制。定期发布治安预警预报及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治安联防工作网络,健全各项防范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指导督促落实内部安全保卫措施,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科技防范手段。 二、疏导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制、教育等方法疏导化解矛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三、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31、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服务维权工作机制。根据需要,努力为村民、员工提供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法制和救助等服务,积极维护村民、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组织群众性治安防范,开展看门护院、值班巡逻和安全检查等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扰乱治安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2.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3.协助党委、政府、有关部门
32、和居民家庭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和解除少年教养不满三年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4.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教育改造。 5.对有可能危害社会管理的民间纠纷和闹事苗头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6.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后,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并保护现场,为查明案件和事故提供线索。 7.向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反映敌、社情动态以及群众对社会管理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工作建议。 8.向人民群众进行遵守社会主义
33、法律、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 (五)治安巡逻队任务 一、做好治安巡逻和执勤工作,及时预防、控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治安安全检查、消除各种治安隐患,配合其他部门调处矛盾纠纷。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四、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护好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 五、对广大群众、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34、 (六)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1.积极调解民间纠纷。要全力调解好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控制矛盾纠纷总量,稳定社会关系。同时,要结合实际,妥善处理疑难复杂纠纷和热点、难点问题,务求把纠纷解决在基层。 2.深入开展防激化工作。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掌握民间纠纷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把纠纷化解在激化之前,防止“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3.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可以采取以案释法、以事议法或根据纠纷发生的季节性、地域性等规律,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也可以根据形势和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出台的法律、法规
35、和政策,联系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进行宣传,解惑答疑。 4.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效果。人民调解工作要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村规民约”、民主监督等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七)调解工作有关制度 1.主持人规则 (1)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调解工作知识,熟练掌握调解工作技巧。 (2)调解前要调查研究,收集证据,核实情况,掌握事实,熟悉案情,拟定调解方案。 (3)调解前,要宣布纪律,告知当事人等相关的权利义务,并提出具体要求。 (4)调解中,要安排当事人等先后有序
36、地提出请求,陈述事实与理由,进行举证和质证,以求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提出调解意见。视调解进展情况宣布暂停或下次调解的时间,调解成功的案件要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5)要廉洁公正,主持公道,以理服人,以法教育人。(6)当事人对调解主持人提出回避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予以调换。 2.调解人规则 (1)在调解主持人的主持下,依法、依德进行调解工作。(2)调解前要认真熟悉案情,掌握案件的事实真相。(3)调解中应以法以德为依据,以说服教育的方法引导双方当事人分清是非,承担相应的责任。 (4)调解中态度要严肃认真,主持公道,
37、能够熟练运用调解技巧,全面配合主持人开展调解工作,控制调解进程。 (5)要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以示负责。 3.记录人规则 (1)记录人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记录调解主持人、调解人、当事人、第三人及证人等参加下的调解的全过程。(2)记录要用统一制定的固定格式用纸,交由当事人、第三人、调解人和调解主持人阅读补正后签字,以示准确无误。 (3)记录人要及时整理现场材料,与调解协议书一起立卷归档。调解协议书要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送给当事人、第三人等。 4.当事人须知 (1)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38、 (2)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自觉遵守调解纪律;认真接受主持人、调解人的开导、引导和批评;不得谩骂、侮辱、诽谤对方当事人;不得无理搅、闹、缠主持人和调解人。 (3)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前准备好有关证据、申请或答辩材料。调解过程中,要如实陈述案情,要讲团结、求大同、心平气和,合理提出自己的要求,要以理服人,大胆承担自己的过错和民事、经济等法律责任。 (4)当事人要在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和其他法律文书上签字。对暂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接到再次调解通知后,应当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5.纠纷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
39、义务 (1)自己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5)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6)遵守调解规则。 (7)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8)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3.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
40、本单位生产生活实际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4.规范各项工作制度,督促村民委员会认真按村民选举制度和村民议事制度办事,实行村务公开。 5.建立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监督村民自治章程的执行。 6.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严防集体上访等重大事件的发生。 7.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活动,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8.建立和健全普法依法治理档案,专人负责保管。 9.加强民主建设,发挥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带领村民建设现代化新农村。 10.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
41、事项。 (九)重点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对本辖区的重点人口做到底数清,分布情况明,要按规定分别登记造册,报乡(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备案。 2.每月向乡(镇、街道)综治办报告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情况及暂住人口登记办证、变更等变化情况。 3.关心重点人口的生活、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和闲散青少年要明确包帮对象,并与刑释解教人员双向签订帮教保证书。 4.查验暂住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的计生手续。 5.对有违法犯罪倾向、嫌疑、行为的重点人员及暂住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超计划生育等情况,要做好管控工作,并报公安机关备案监控。
42、 6.定期组织重点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教育他们遵纪守法。 (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联系点制度 1、包村干部应定期参加所包村会议,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直接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 2、加强对基层综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积极配合所包村维护社会稳定,主动调解矛盾纠纷,帮助基层联系点找出综治工作中的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基层综治工作的水平。 3、协助村综治维稳信访联动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组织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为所包村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进一步加大服务基层力度。 4、总结好的做法和成果,培育工作
43、典型,推广经验,积极采纳科学的建议和创新作法,不断改进基层综治工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地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地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三、为本地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44、在群众和企业员工中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十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保障本地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符合规定; 二、掌握本地本单位车辆、驾驶员的基本情况,掌握与本地本单位有长期运输业务往来的本地、外来车辆和驾驶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簿册; 三、建立创建交通安全单位的宣传阵地(窗口),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
45、四、及时掌握并报告管辖区域内及附近周边地区的事故黑点、黑段和危险路段,提出改进意见,落实人防措施,积极协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开展整治活动。 五、协助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调处工作,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 第三篇:南古镇群防群治队伍工作制度南古镇群防群治队伍工作制度 为了落实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增强辖区治安防范意识,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根据上级政法委、综治委布置的精神和有关文件规定,在镇综治委领导、公安派出所指导下,组建组建群防群治巡逻值班队伍,配备人员20人,保障本镇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规章制度。
46、 一、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综治文件精神,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依法办事。 二、服务命令听从指挥,严格训练,提高防范技能,不打人骂人,不侵犯群众利益,热情为居民群众服务,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 三、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秩序,救死扶伤,捉拿犯罪分子。 四、盘查形迹可疑人员,检查疑物、疑事,扭送各种违法人员,协助公安机关查嫌围捕犯罪。 五、协助群众报警,火警“119”和“110”,积极帮助求助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有事事先请假,不得脱岗、溜岗。坚守工作
47、岗位,按时做好交接班、巡逻有关事宜。对擅自离岗者视为缺勤,扣发当天工资的5倍。 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在公安派出所指导下,严格密控巡逻区域治安状况,确保安全,加强防范,制止各种违法犯罪,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突发性和治安事故。 第四篇: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范文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一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当前,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增多,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稳定的一个突出因素。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为居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掌握本社区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和
48、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本乡内,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 1、建立社区治安防控体系。社区委员会充分发挥治保会、调委会的作用,协助社区民警、组织社区巡逻队、小区门卫、治安志愿者以及社区内的其它力量,建立辖区的治安防控组织,通过开展看楼护院、邻里守望、联户联防等各种形式的防范活动,采取人防、物防等措施,共同维护社区治安,防范不法分子、邪教人员违法滋事。 2、开展社区安全创建活动。社区把创建“无案件社区”、“平安社区”、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两方面向前推进。按照“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标准,努力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 3、进行流动人口管理。要建
49、立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根据《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社区居委会在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办理暂住登记,核查暂住人口身份证明,定期核对暂住人口。还要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其他落脚点的管理,因此,流动人口管理的好坏,对社会治安有很大的影响。 4、开展对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发挥社区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优势,为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对刑事解教人员不漏管、不失控。解决其生产生活困难,使其安心工作生活,确保社会稳定。 二、群防群治队伍现状 (一)乡专职治安
50、巡防队伍 为维护辖区治安秩序,预防、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我乡机关工作人员中抽调骨干,组成了32人的镇专职治安巡防队伍,设正、副队长各一名,党委政府统一发放经费补贴,设立值班备勤室、巡逻器械室,镇专职治安巡防队伍主要负责: 1、负责辖区巡防执勤,对辖区的交通主要干道、重点部位、复杂场所和易发案地段进行定点巡防控制,维护辖区治安秩序; 2、对辖区内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 3、向公安机关提供辖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线索,并积极配合民警盘查; 4、了解掌握辖区人口的基本情况,收集各种影响辖区治安秩序的信息和社会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