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了”,日前,突然爆发的郭美美事件,让多年来一直热心公益事业的人们有些茫然无措,以前觉得具有官方背景的红十字会是最安全的捐款通道,现在看来或许远不完全是那么回事。政府专家媒体等公信力受损,导致社会信任度不断降低,在一系列热点事件面前,老百姓成了“老不信”,在通常情况下政府专家媒体的信任危机并非各自孤立。他们往往都是拧合在一起出现,现实中,一些政府部门在应对公共事件上的非真诚表态往往难以第一时间解除大众心中的疑惑,这时某些所谓的专家便会站出来通过媒体管道发表一些非公正的言论,试图平息民众的质疑,但结果却常常适得其反,引发连锁信任
2、危机,老百姓成了“老不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公信力的构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破坏起来一夜之间就可能丧失殆尽,如果不能有强大的社会公信力做保障,就难以形成有效合作的社会局面,这将极大地提高社会做事的成本,影响改革发展的顺利推进。 一、政府公信力的现状 所谓政府公信力,是指政府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信守对公众的承诺,从而获得公众对政府的运作方式、政府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以及与政府行为相关的整个社会制度的理解和信任。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基本要求,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执政党立足的根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
3、要求。政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者、倡导者和组织者,只有具备较高的公信力,才能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改革、 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对于我国政府公信力的现状,学者们用多种方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张旭霞在 1互联网上就政府公信力问题对网友评论进行了追踪调查并得出以下结论:对政府持“信任”态度的约占20%,持“不信任”态度的约占80%。另外,据《小康》研究中心调查显示,2006—2007年度中国政府公信力指数为60.6分,刚过及格线。由“政府信任程度”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示很相信中央政府,逾70
4、%的受访者表示不相信地方政府。在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的子刊《小康》杂志中,公布了2008—2009年度中国信用小康的指数为61.1,比上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政府公信力指数虽然微弱上扬,但也刚刚及格。与此同时,政府官员以80.3%的绝对多数被网民选为信用最差的群体,这大大影响了政府形象。尽管各种类型的调查或统计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机性和误差,但总的来说,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失信问题比较突出。 二、我国政府公信力缺失的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其中,各级政府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从这个角度看,政府是负责任
5、的政府,是取信于民的政府。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也不断提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政府失信于民的现象却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比如:2009年,上海相继发生两起“钓鱼执法”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人认为,政府打击非法营运无可厚非,但事实上,黑车“合理不合法”式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对出租车营运市场的行政管理制度不健全。各地方政府利用行政许可手段“寻租”,高价出售出租车准运证,政府成为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导致了这个市场的非竞争性垄断,其中巨大的利益差是黑车难以杜绝的直接诱因。政府在出租车营运市场的公共服务方面明显“缺位”。政府在
6、随后打击非法营运过程中又未能依法行政,“钓鱼执法”甚至被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当作整治 2非法营运的“创新之举”。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不得以引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调查收集证据。以此为依据,“倒钩”、“钓鱼”等取证方法无疑是不正当的执法手段。由此看出,政府在“钓鱼执法”中确实有权力滥用之嫌。一项调查足以说明此伤害之大。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公布的“2009年第三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显示,XX省因为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的“钓鱼执法”,成为排行榜上十大“舆情热点事件”中最有损政府公信力的事件。此外,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也说明政府公信力
7、面临一定程度的危机。 三、从制度的角度看我国政府公信力弱化的原因 (一)权力监督制度不健全,某些政府官员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监督机制作为监督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其关键内容。当前,我国的监督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长时间以来某些问题仍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一方面,某些政府官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某些政府部门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个人化现象较严重,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随意扩大自身的处罚权、审批权、收费权等,行政行为随意化、人格化,使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受到了极大的破坏,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行政管理体制不健
8、全。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建设的步伐并没有跟上社会大环境变化的需要,在某些领域尚不健全甚至流于形式。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⒈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但有了信息公开条例并不意味着该制度很完善,其法律层次还不够,对于公民知情权和隐私权因信息公开与否而带来的侵害情形划分不清,对于公开后的救济还难以实现。⒉行政问责机制不完善。建设责任政府,必须建立起一个有效的问责机制,但目前的现状与此相距甚远。不少地 3方行政问责的成效仍取决于媒体与社会的关注程度,只有像“钓鱼执法”、“躲猫猫”这样的事件引起强烈的舆论反响时,有关部门才会启动问
9、责制,处理几个官员给公众舆论一个交代。大多数人认为如果缺乏舆论关注或压力较小,问责程序就很难正常运转起来。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对一些舆论关注的渎职、失职事件,往往问责力度较大,但即使追究责任也是高调问责,低调升迁,或是追究执行者不追究决策者,“追下不追上”对于那些未受公众关注的渎职、失职事件,问责就显得力度不够,往往只是象征性地让当事人写个检讨或是写个事情经过说明,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并且忽视问责那些在渎职、失职事件中明哲保身、不作为、无作为的官员或当事人。行政问责机制停留在形式上,制度的不健全导致行政行为过程缺乏有效的规制和约束,长此以往,不仅弱化了政府的凝聚力、号召力,影响政府的合法性,
10、也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⒊公民的参与机制落后。公民参与是指公民个体或公民组织依法投票选举政治代言人,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和公共事务的管理,充当政府的合作伙伴,共同供给公共产品和服务,并对政府实施监督的活动与过程。从新公共行政到新公共治理理论都要求将公民参与纳入到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来,公民参与的形式和内容日趋多样化。随着公民参与的兴起和发展,其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尤其是在我国,公民参与还面临着许多困境:由于受政治、经济及传统文化的束缚,我国公民表现出普遍的政治冷漠,即使参与也是被动的参与;由于信息不对称、参与成本巨大,致使公民不愿参与或者不愿积极主动地参与。当前,公民参与的动力机制不
11、健全,更重要的是公民参与的能力远远不够,包括参与的方式、途径、参与的有效性是否得到了保证。在我国,只有部分普通公民能以合法的形式、制度化的渠道理性地参与公共生活并影响行政行为及过程,这就使公民参与的积极性严重受挫,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政府公信力的 4下降。 四、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对策 (一)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公信力大于政府公信力。制度的意义就在于以刚性规定及其后果设定来提高违法的机会成本,并通过严格的操作程序进行责任预期和认定,有效遏制恶性违法行为。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制度的安排和国家法治化程度。正如哈耶克所说:“法治
12、意味着政府的全部活动应受预先确定并加以宣布的规则的制约。”如果政府在法律制度规定的轨道上运营,人民就会在心中对政府产生一种稳定感、安全感和依赖感,从而会更加信任政府、支持政府;反之,如果政府行为受不到法律的有效约束,人们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就会降低。一个国家的行政制度作为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一定社会环境的产物。改革开放30多年来,行政管理进入了历史新时期,行政制度的发展目标有了巨大的改变,它要求政府在治理社会事务过程中实现高效化、公正化、民主化、科学化、廉洁化和法制化,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实现行政管理活动的目的,最终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要扼制权力的滥用,建立法治政府,需
13、要做到以下两点:⒈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资信制度。19世纪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曾强调说,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因此,要保证人民赋予权力的正确行使,使权力置于法律和制度的范围之内,就必须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首先,要健全人大监督的法律制度,真正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这就需要加强人大的自身建设,落实监督内容,完善人大的质询制度、代表视察制度、信访制度,以增强监督效果。其次,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发挥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当前,最重要的是赋予司法机关独立的权力和地位,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尽快出台完备的反贪污法、监督法,实行审务公开、检 5务公开。最后,充分调动社会监督
14、力量。社会监督包括民主党派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团体监督、新闻舆论监督,这是不容忽视的体制外监督形式,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作用最为重要。但目前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主体的监督意识以及监督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因监督主体和客体地位的非对称性、资源的有限性而无法具体操作。比如:公众面对强势的行政部门难以得到有力的法律支持,要追究政府失信责任需付出巨大的物质和心理成本,从而导致政府失信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与此同时,建设民主法制社会,提高政府公信力,让公民自由地表达民意,反映民情,使政府施政更有针对性,更能满足民众的利益需要,建立资信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民意表达的方式和方法有许多,但是
15、否能为政府所重视并成为其施政的依据则值得商榷,政府对民意要求的解决是否使民众满意也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这是因为在民意表达及政府信息收集———信息反馈上缺乏规范的制度约束,使其在施政过程中成为了可有可无的内容。所以,我们必须建立资信制度,用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使之成为政府施政过程中必须认真关注的环节,它包括民意表达制度和信息收集———反馈制度。例如:建立以人大为中心的民意表达平台,形成以点带面呈辐射状的机构设置和制度体系,完善资信制度的制度协调等,给民众创造一个敢于说真话、说实话的良好制度环境,从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⒉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和政府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16、章的规定,构建一套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引导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绩效观,是我们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此,要将权限、职责、义务分解落实到个人,建立行政人员责任制,实行分科目设置指标体系、分类别制定考核标准、分层次规范考核方式、分优劣运用考核结果,并将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民意调查等方式方法引入考核机制,让群众对干部绩效评 6估拥有一定的话语权,使政府工作真正向群众满意目标迈进。此外,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世界各国被普遍视为反腐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申报的财产范围不仅应包括静态的财产,也应包括动态的收入及支出。应合理确定财产申报的主体范围,应当与刑法有关“贪污贿赂罪”、“
17、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相适应,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应申报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的财产。为严密法网,县(处)级以上的干部和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安全、财政、工商、税务、海关等特殊机关的公务人员在职以及离退休后若干年内,也应进行财产申报。 (二)健全行政管理体制,完善行政管理制度 ⒈建立行政问责制度。责任行政是现代法治的必然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应该对自己的行政违法行为承担应有的责任,否则,依法行政,政府公信力与执行力都无从谈起。在以往的实践中,弱化的义务和责任已经为我们的行政管理带来了难以承受和难以根治之痛,因此,我们必须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
18、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必须大力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对此,笔者认为,明确公务员问责界限,制订和完善与问责制相关的法律及程序,健全法律体系,制订权责关系清晰、具有可操作性、能分别适用于常态和紧急状态的责任追究制度是建立政府问责制度的重要环节。只有明确责任认定标准,严格行政问责程序,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配套改革,才能将质询制度化。 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是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途径。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化、规范化对保障公民知情权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知情权是指社会公众获得自身所处环
19、境及其变化的信息,保障社会生活所需的各种权利。我国宪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 7知情权,但我国宪法规定了人民主权、人民参与权和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权。信息公开制度正是保障公民上述权利的最好手段。信息公开是主权在民的体现,信息公开有利于公众参与,有利于公民维护自身利益。从“非典”、“松花江污染事件”到“5.12”汶川大地震,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只有公开信息,让人们了解重大事件的真相,才能唤起民众的力量。可以说,理解缘于了解,沟通建立互信,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发布平台,积极探索实行行政会议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规范性文件公布,执法依据公开,行政听证,执法听证
20、等制度,为政府行政设立“透明的窗口”,以遏制暗箱操作,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首先,知情权的法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这是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其次,要加强对新闻记者采访权的规定,通过相关的制度建设来维护记者的相关权利,使其采访权能正常、有效地行使;同时,也要明确规定新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应遵守的原则,防止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泄露,规范其采访行为,以发挥其最大的社会功用。最后,要尽快修改和完善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关的法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构建需要有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法律加以配合。⒊建立行政赔偿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赔偿制度是法制国家不可缺少的制度,它规
21、范了政府因合法的原因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形下予以国家补偿的机制,从而保障公民的基本财产权益不仅因行政机关的不法行为而得到赔偿,也能因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得到补偿。确立行政赔偿制度,对于防腐倡廉、提高行政效率有积极的推进作用。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奏效。行政赔偿制度通过确立国家对违法行政行为的赔偿责任,特别是通过国家对违法工作人员保留追偿权的规定,有助于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纠正不正之风,克服官僚主义,也有助于鼓 8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大胆处理各种纷繁复杂的公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从目前看,我国尚未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依法治国方略的
22、行政补偿法律制度,有关的行政补偿内容只散见于单行法律法规中,且各单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补偿的表达多是原则性的,对行政补偿的主体、范围、程序等缺乏制度安排,缺乏可操作性。而目前大量的社会问题如房屋拆迁等问题都是由于行政补偿制度不健全而未能处理好,大大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对此,我们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制订《行政执法人员个人追偿制度》,界定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规范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等情形,要追究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执行公务态度不好、影响政府形象的,特别是对服务对象有吃、拿、
23、卡、要行为的,必须给予纪律处分。 总之,提高政府公信力,重塑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已成为世界性命题。政府公信力的提升主要依赖于各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政府官员自身素质的提高,所以,这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第二篇:提高政府公信力方法大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本周话题) 《人民日报》(2011年07月15日07版) 编者的话 提高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建设中的一个重大课题,不仅关系政府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而且涉及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我们党和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政府公信力问题。“十二五”规划纲要再次强调要提高政府公
24、信力,并将其作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政府公信力指的是什么。为何如此重要。怎样才能提高政府公信力。本期“本周话题”的3篇文章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 把握提高政府公信力的着力点 南开大学教授朱光磊 一个政府要保证稳健运行并让公众满意,取得公众信任至关重要。政府公信力,就是政府取得公众信任的能力。如何面对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多样化评价,是各国政府普遍面临的问题。我国也把政府公信力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了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问题,党的十七大又明确强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25、和公信力”的要求,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更是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落脚点。这充分说明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公信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涉及的问题很多,目前可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增强制度创新的自觉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制度建设对政府公信力具有根本性影响。制度法源明晰、构架合理,衍生的行政体制、工作程序才有说服力,政府才有公信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连续上了几个大台阶,社会结构也随之发生巨大变迁,但制 度创新总体而言相对滞后。这是影响我国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因素。增强制度创新的自觉性,加快政府职
26、能转变,特别要处理好政府与人大两院、与社会组织的关系。首先,人大工作要适时“前移”。现在,在重大事项决定、预算、监督等方面,人大发挥更大作用的条件已经比较成熟,让人大工作适时“前移”,可以分散行政方面的压力。其次,法院、检察院工作要适度“后移”。遵循司法工作自身的规律,不宜鼓励法院、检察院过早介入经济活动,以防止公信力问题复杂化。最后,鼓励社会组织“上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为可以分担一些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公信力。应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变政府的“单边主义”为“双向互动”,建设服务型政府。所谓政府的“单边主义”,就
27、是一切由政府说了算,很少让其他主体参与到政府工作中来。这很容易导致政府的一些决策偏离公众利益,也容易导致政府工作缺乏连续性、随意性强、工作人员态度粗暴等,从而损害政府公信力。事实上,取得公众信任的公共政策、政府行为等应该是政府与公众“双向互动”的结果,尤其是在制定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必须提高公众参与度,听取公众意见。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府应该变“单边主义”为“双向互动”,建设服务型政府。在许多时候、许多情况下,政府更多的应该是以议程设定者、重要参与者和促成公共问题解决的中间人身份发挥作用,而不应在“单边主义”思维指导下以“单边行动”方式面对社会和公众。政府大包大揽的方式既不合理,也会让
28、政府力不从心,因为政府行为也是有成本的,当政府需要“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内容在数量和投入上超过合理边界时,必然导致政府的低效率,损害政府公信力。当然,变政府的“单边主义”为“双向互动”,并不是要淡化政府的作用,而是要合理配置政府职责,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这是政府面对社会急剧变迁的能动适应。 改善政府工作流程,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这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经常性任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不可能一步到位,但政府工作流程的改善则是每时每刻都 可以做的。政府工作流程的改善也是影响公众对政府服务水平评价的一个关键因素,对于提高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过去,
29、我们对这个问题注意不够,政府运作的线条“太粗”,对工作流程的研究和设计不充分,总觉得形式问题无所谓。比如,关于办公区域划分的研究基本上是空白。现在看来,县级政府各部门集中办公、统一报账,对于提高效率、强化规范、节约经费、改善政府形象是有积极作用的。又如,我国政府的纵向层次与横向构成都不可能太少,怎么处理这种关系。议事协调机构应如何工作。区域合作和部门协调为什么很难。“条块矛盾”为什么解决不了。这些主要都不是体制问题,而是过程性问题、工作流程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的阶段,政府管理粗放的痼疾正日益暴露。我们应主动实践新的东西,在这方面尽快完善。这对提高政府公信力会大有帮助。
30、 适应时代要求,讲究政府管理艺术。政府管理是一门艺术,需要更高的智商和情商,而不仅仅是时间和体力的消耗。比如,当前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相比以前都有了质的提升,但政务信息的传播在技术上和策略上都没有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许多地方还是重宣传轻沟通、重发稿量轻传播力。再如,一些政府部门在统计、政策分析工作中搞“部门主义”,对诸如农民工数量、干部(含公务员)规模、民营经济规模、财经现象解读等,各部门在概念、口径、重点、视角上都不尽一致,这就难免导致公众对“官方信息”的怀疑,损害政府的公信力。还有,施政目标是政府交给老百姓衡量自己的尺子,要注意目标适当,避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和简单化的口号。否则,往往会适得
31、其反。总之,一定要讲究政府管理的艺术,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充分的透明度,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 山东大学教授王韶兴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通过行政行为赢得公众信任的能力,它从本质上展示着国家与公众的关系。政府公信力直接体现政府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显示政府对社会公众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急剧转型、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并日渐凸显的关键阶段,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以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32、 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创造根本前提。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决定政府的行政能力,直接影响政府公信力。因此,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根本在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确立执政理念、明确执政任务、夯实执政基础、确定执政方略、健全执政体制、选择执政方式、培育执政资源以及优化执政环境等诸多内容。基于提高政府公信力的现实需要,突出以下几点很重要。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人民创造历史的根本观点,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奠定思想基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价值指向;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实践要
33、求,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实现机制。二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在正确把握社会主义社会政党政治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和自觉遵循党的建设规律,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为目标要求,理顺党政关系,优化权力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提供必要条件。政府职能是政府活动的逻辑起点。政府职能定位科学与否,是政府是否具有公信力的关键所在。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急剧转型的背景下,转变政府职能是全面提高政府
34、公信力的必要条件。一要牢固树立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目标。社会本位、权能有限、廉洁高效、依法行政,是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 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职能;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是服务型政府的价值指向。二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决策体制和决策机制,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等。三要坚持政府职能法定原则。政府职能的法定性是现代行政的基本要求,是政府公信力的基本保证。坚持政府职能的法定原则,就是要依法界定和科学规范政府职能,防止政府职能转变中的随意性。四要培
35、育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桥梁作用和协调作用,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和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提供有力保障。法治政府是指以国家宪法和法律作为政府活动的总规范,国家宪法和法律对行政权力实行全面规制的政府治理模式。法治政府是政府赢得公信力的基本前提。一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通过不断强化法律和制度信仰,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养成依法行政习惯,增强根据法律精神、运用法治思维、通过法律手段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二是推进行政法制建设。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加强行政立法,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行政法律责任机制。三是严格遵
36、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以充分体现。 加强行政道德建设,为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奠定坚实基础。行政道德作为一种政治道德,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形成并应遵循的道德准则的总和。它渗透在国家治理与公共行政的各个方面,体现于行政工作的整个过程之中。行政道德与政府公信力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行政道德建设是政府公信力建设的基础性建设。一是增强自律意识,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至上的理念,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创造良好的思想文化条件。二是加强公共监督,通过公众舆论压力促使行政机关
37、工作人员 遵循行政道德。三是实现行政道德法律化,即将那些需要借助于法律强制力来维系的行政道德规范转化为行政法律规范,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与运行机制。 公信力:政府的立身之本 北京大学教授燕继荣 政府是行使公共权力、从事公共管理的专业部门,它的一切行为都要以公众信任为基础和前提。提升政府公信力,既是加快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步伐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信任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信任,是指对他人的言说、承诺和行为预期持相信的态度,是人与人之间互动的结果,是一方给予另一方的信赖。信任历来为人们所重视。从经济学角度看,信任是
38、所有交易的前提,没有信任就难以发生交易,难以形成市场。经济学家认为,信任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因为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基于社会分工的发展。如果没有信任,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从社会学角度看,信任是社会的粘合剂,信任的水平反映社会凝聚力的程度。社会成员之间缺乏信任,诚实合作的行为预期将大为降低。从政治学角度看,信任是社会合作的基础。没有信任,人与人之间、群体之间、组织之间、国家之间就不会有共识,社会冲突就会接连不断,和平也难以实现。根据来源的不同,信任可区分为基于认同的信任、基于制度的信任和基于信誉的信任三种类型;根据对象的不同,信任可区分为对个人的信任、对组织的信任和对政府的信任三
39、种类型。无论哪种类型的信任,对于社会发展都是极其重要的。尤其是对现代社会管理而言,其成效如何主要取决于社会成员、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情况。如果合作主体之间缺乏信任,合作便难以达成;即便能达成合作,也要付出高昂代价。 公信力是政府的立身之本。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公信力是政府的立身之本。一般而言,政府的力量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建立在暴力基础上的强制力;二是因公众信任而产生的社会影响力和支配力,包括权力与非权力的影响力、凝聚力、感召力、支配力等。政府获得公众信任、拥护和支持的能力越强,公信力就越高,其基于非强制力之上的执行力也就越强。因此,公信力从来都是衡量一个政府
40、执行力的首要指标。只有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才能有效减少社会治理成本,优化社会管理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提高政府公信力是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落脚点。政府公信力主要涉及两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一是从事公共管理的政府,二是对政府活动予以评判的社会公众。从政府角度讲,公信力是政府赢得社会公众信任的一种能力,反映了政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从社会公众角度看,政府公信力是社会成员对政府的信任程度,这种信任依赖于政府所拥有的信用资源。在实际生活中,政府不仅以其政策和行为的公共性而树立社会公众对自身的信任,而且以公共认同、公共制度和公共规则等的提供者和守护者的身份获得社会公众的普遍信任。政府在这两个方面表
41、现得如何,都直接影响政府公信力。 提高政府公信力是一项系统工程。考量政府公信力的指标和要素众多,具体来看主要包括意识形态是否具有感召力,政府制度及公共政策是否公平合理,政府领导力和执行力是否强大,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正面形象是否鲜明等。当前,着眼于提高政府公信力,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设“信用政府”。信任以信用为前提和基础,信任的流失与信用的匮乏直接相关。政府应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兑现各项承诺,将“信用政府”建设寓于每项政策的落实过程中。二是提高政府“纯度”。政府公信力的提高与政府的“纯度”息息相关。这里所谓的“纯度”,既包括政府行政动机的公共性,也包括政府行政过程的公正性
42、透明性和政府信息的公开性。因此,恪守政府公共性,本着“公共事务公共治理”的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的“纯度”,就成为政府公信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再次,做到既“相信自己”又“相信他人”。政府公信力是一种互动的结果,反映的是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合作关系和合作程度。它像人 与人之间的信任一样,可以分解为“相信自己”与“相信他人”两个方面。“相信自己”,要求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必须具有自信心,保持独立,勇于担当,甘愿承担责任,并做到开放、公开、透明。“相信他人”,要求政府及其公务人员从思想上真正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民在促进社会繁荣进步、追求和谐幸福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权
43、力下放,守住政府权力的边界;才能尊重公众权利和尊严,善于平等交流、协商合作。 第三篇:如何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浅谈如何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摘要。政府公信力体现了政府的信用能力,反映了公民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公信政府是拥有较强公信力,为公众所普便信任的政府。本文分析了我国现阶段政府公信力的现状,解释了政府公信力缺失的一些原因并为如何提高政府公信力提出了一些措施。 关健词:地方政府;公信力 一、政府公信力的含义。 公信者,公众信赖之谓也,简单地说就是政府获取公众信任的能力,是政府依据于自身的信用所获得的社会公众的信任度。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政
44、府公信力是政府在其公共行政活动中依据自身的道德状况所表现出来的与社会公众建立自愿的稳定的并能在紧急状态下外化为物质力量的信任关系的能力。这种信任关系源自于政府自身的道德状况,具体说就是政府的诚信度。只有政府诚实守信,公众才能表现出信任这种精神诉求;而当公众表现出信任时,这种精神诉求在特定场合下特别是紧急状态下又可能转化为一定的物质力量。政府具备了一定的诚信度也就具备了一定的信用能力,公众依据政府的信用能力对政府表现出相应程度的信任。公民在何种程度上对政府行为持信任态度,政府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征得公众化信任就构成了政府公信力。 二、现阶段我国政府公信力的现状 从总体上看,我
45、国政府的公信力是好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不断提高,这是主流,应该充分肯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政府失信现象,影响和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如一些政府官员缺乏民本意识,不关心群众疾苦,不顾民力和财力搞政绩工程与形象工程;一些政府部门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扩大自身的收费、处罚和许可权,使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严重侵害了公民权利;有些政府部门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多头执法和执法扰民的现象严重;有些政府官员官僚主义严重,甚至滥用权力、贪污腐败,造成恶
46、劣影响,致使政府公信力下降。 三、当前地方政府公信力流失的原因 1.传统的官民对立理念的影响,造成官僚主义盛行。 中国社会从历史上看有着深厚的官本位传统,官民二元社会结构根深蒂固。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基本上都是一个官民对立的二元社会,官是统治者,民是被统治者,似乎顺理成章,不容置疑。这一思想影响到今天,造成官僚主义盛行。对人民的福祉漠然视之,对百姓的利益从不关心,惟上是从,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都是官僚主义的表现。时至今日,部分政府官员头脑中还依然存在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错误认识,干部和百姓的身份划分,不把公民作为平等主体看待“,“管制统治”的思想根
47、深蒂固都不能不说是长期的官民对立的二元社会塑造的官僚文化传统的影响。 2.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和政府问责机制。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即使是民主制度下,人民当家作主把权力交给政府行使,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掌握权力的政府也有可能利用人民授予的权力反过来侵害人民的利益。要使政府始终维护和捍卫人民的利益,对人民讲实话,说真话,守信用而不使其反过来愚弄人民、欺骗人民,就必须有效地约束政府权力并能及时追究责任。实际上,当前出现的诸多损害政府公信力的现象,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对政府的制约不够,对政府或其官员的失信行为问责不力所致。 3.信息不公开,不透明,
48、公开的信息不准确不可信。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公众掌握信息的渠道和能力也在不断地增多和提高,传统的政府可资依靠的信息不对称相对于民众的优势正愈益削弱。时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当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依然恪守陈旧的思路,无视民众要求公开、透明的知情诉求,采取隐瞒和甚至欺骗手段,造成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公开的信息不准确不可信,从而导致政府公信力的流失。 4.法律缺位,政府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现代社会理应是法治社会,现代政府也理应是法治政府。而当前的现实是,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成就,但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行为的基础性法律规范还存在着较多的缺位。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工作
49、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普遍存在,循私枉法、执法犯法等滥用权力的行为屡见不鲜,以罚代法,以纪律处分代替法律制裁,漠失法律尊严的事例举不胜举。“法治”不足而人治有余,政府执行公务时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朝令夕改,社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下降,民众无所适从,政府公信力亦受到削弱。 5.腐败现象的大量存在大大降低了政府公信力。这是当前政府公信力流失的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人民把权力交给政府,政府利用人民授予的权力即人民的信托为人民服务这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如果政府官员利用人民委托的权力谋求私利即进行权力寻租活动则被视为公权力的腐败。公权力如果
50、腐败就意味着掌握公权力者在愚弄人民,愚弄人民的腐败政府毫无公信力可言。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出现的腐败现象,尤其像近来频频曝光的集体腐败现象已经严重地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地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目中的形象,从而造成政府公信力的流失。 三、政府公信力的重塑 政府公信力的流失不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不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不利于提高国家和社会的竞争力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能动性。因此,重塑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显得极为迫切和需要。 1.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意识。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