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及危险物品、爆炸物品等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加强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保障施工顺利进行,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员工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物品管理条例及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三)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经理部日常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做到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
2、组负责实施,接受中铁八局公安分处、地方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和业务指导,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日常事务以及对项目经理部所属作业区防火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 (五)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属各部门、作业区或工区(工点)。(六根据本项目经理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二、防火组织 (一)按照中铁八局公安2004224号文件要求,项目经理部建立“三级防火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网络”组织。 (二)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落实安全逐级负责制为龙头,从严管理,严格考核,实现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有序可控、基本稳定的目标,实现公司、项目经理部
3、、施工班组三级的逐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组成防火及危险物品安全专项管理体系。 (三)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班组建立防火安全小组,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并将人员名单报项目经理部。 (四)义务消防队组织 1、项目部义务消防队队长:项目部经理副队长:党支部书记 成员: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工班长、安全员及全体员工 2、各工班义务消防小组组长:工班长副组长:安全员组员:工班全体员工 三、三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组织职责 (一)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物
4、品管理条例和中铁八局二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研究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将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施工生产管理及经济责任制,做到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制定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实行公司、项目部、工班三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3、定期对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消除火灾、爆炸隐患。 4、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遵守消防法规和岗位防火、防爆意识及
5、灭火技能。 5、负责组建和领导项目经理部的义务消防组织。 6、制订灭火救援预案,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爆炸事故。 7、总结推广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先进,惩处违章人员。 8、对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处理。 (二)作业队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2、领导工班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教育; 3、经常组织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积极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灭火器每年检验一次,标识记录。 4、组织
6、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领导查明原因; 5、完成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组织交办事宜。 (三)工班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本工班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2、坚持每周一次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检查,每天班前、班后一小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查明情况报告上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 3、负责本工班范围内消防器材的保养和管理,发现损坏、丢失及时查明情况报告防火负责人; 4、发现火灾,立即组织员工进行扑救,并协助查明原因。 四、义务消防队的职责和任务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规和消防知识,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7、,学习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和措施。 (二)认真执行项目经理部、本岗位的各项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本岗位其它员工群众共同遵守各项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消防知识,勇于批评劝阻制止违反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其它不安全行为。 (三)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火险隐患。 (四)积极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五)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扑救和报警。火灾消防队到场后,迅速向灭火指挥员提供火场情况,在火场指挥员的领导下,配合公安消防队疏散物资,维护秩序,勇敢灭火。火灾扑灭后,应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消防
8、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五、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根据中铁八局公安(2004)224号文件关于印发中铁八局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各作业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队的消防安全管理;各班组防火小组负责本区段、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项目经理部经理是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副经理对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负责,与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共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工班长是所属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项目经理部消防
9、安全负责。 (三)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掌握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使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定期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会议,确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部署的消防工作。 3、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4、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 5、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规定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6、对本项目经理部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时组织扑救,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善后工作; (四)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具体负责实施
10、项目经理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提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方案; 3、与相关部门协调制定具体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4、认真执行上级和项目经理部消防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负责组织实施火灾隐患的整改; 5、负责监督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保管等管理工作; 6、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台帐,项目经理部防火档案,总结消防工作,按时上报消防工作报表和信息。 (五)项目经理部所属各作业队消防安全工作由行政负责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落实上级和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工作部署,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 2、负责组织制定本队的
11、各项消防安全制度、预案,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负责本队用火、用电、易燃物品的防火安全管理和日常防火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作业; 4、负责本队施工区的消防重点部位、重点设备、重点工种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5、督促检查各工班落实岗位防火制度情况; 6、负责本队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工作; 7、定期组织工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整改火险隐患。 (六)工班消防安全工作由工班长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组织本工班员工学习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和进行消防演练工作; 2、负责检查工班遵守防火安全制度情况,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纠正违章作业; 3、负责工班生产过程中的消
12、防安全工作,及时消灭一切火险隐患; 4、做好班前、班后的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并上报; 5、负责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六、项目经理部防火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应认真做好所辖施工区域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占用防火通道和防火间距。 (二)坚持三级防火管理巡查制度,做到班前有部署,班后有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并向有关部门报警。 (三)因工作需要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向部门防火责任人提出书面用火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业,作业中应带消防灭火器材并采取严格的监控措施。 (四)从事电、氧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执行
13、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并做好必要的防护。 (五)配电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吸烟和将火种带入,对所配备的灭火器材做到勤检查、保养,保证数量齐全、状态良好。熟知防火、灭火的基本方法,能熟练操作所配的消防器材。 (六)施工工地,应按规定的消防器材配置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民工住所电线路不得私拉乱接,禁止使用明火、电炉。施工现场废旧物品严禁乱推乱放,以确保道路畅通。员工、民工应熟知防火、灭火的基本方法,能熟练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能扑救初起火灾。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规范爆破安全管理,确保该工程安全施工的顺利进行,特
14、制定本制度。 一、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gb6722-2003和上级关于加强施工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二)爆炸物品库房的修建、必须依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申报批准后方可施工修建,完工后,经批准机关验收合格领取储存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二、炸药库的环境管理规定。 (一)库区应设立警告标志牌,配置相应的避雷、防火、防盗设施和温度、湿度计。照明、通信和防雷设施应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 (二)库房周围10米以内无杂物,保持清洁卫生。围墙或铁刺网高度不小于2m。 (三)库内应设置独立的发放间;应设独立的雷管库房;炸药库的墙、地板、屋顶和门为木结构者,应涂
15、防火漆;窗、门应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 (四)库内应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三、库房的管理规定。 (一)必须按照审批的储存限量,分类分库储存,并标识清楚型号、规格。严禁混存、超存。 (二)爆破器材的储存,应遵守下列规定: 1、爆破器材应码放整齐、稳当,不得倾斜; 2、爆破器材包装箱下有大于0.1m高度的垫木; 3、爆破器材的码放,宜有0.6m以上的安全通道,爆破器材包装箱与墙距离宜大于0.4m; 4、爆破器材的码放高度,不宜超过1.6m; 5、存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箱的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宜超过1.6m,架上的硝化甘油类炸药的各种雷管箱不得叠放; 6、火雷管与
16、电雷管应分库存放。如在同一库存放的,必须设置防爆箱,单独存放火雷管; 7、库房应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8、进入库区不准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手机必须关闭; 9、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10、库区应昼夜设警卫,加强巡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 11、库区不应存放与管理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四、爆破器材的收发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个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 (二)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台账、领用和清退台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三)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祥的爆破器材,不应发放使用; (四)爆破
17、器材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五)管库员应经公安局机关培训,并持颁发的合格证上岗,管库员按不得少于三人配置,并由专人负责。 五、爆破器材的领用规定: (一)爆破器材的领用应根据施工需要,由有权领用人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部经理、分管领导或工地负责人批准,方可领用发放。有权领用人必须由项目经理部的正式员工担任; (二)爆破器材的领用必须由有权领用人亲自到炸药库办理领用手续。爆破器材离库后,必须使用爆破器材使用追踪卡,随货同行,爆破器材使用完后,追踪卡须返回炸药库备存。 (三)因施工需要,经项目经理部经理批准,可在远离炸药库的施工点设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存放点必须设置防爆箱存放爆破器
18、材,且存放点的存放数量不得超过当天的需用量。存放点必须由项目部正式员工负责看守和保管。 (四)爆破器材的使用必须由项目经理部员工全过程监督,监督人员必须认真填记追踪卡。 (五)爆破器材管库员应认真填写上级统一印制的收、发、领、退等各种表格台帐、帐物相符。严格收、发、领、退、销毁制度,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借用和出卖爆炸物品。 (六)库房应建立完善清查、燃速试验、交接班等记录本。 六、爆炸物品退库规定。各施工点当天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必须及时办理退库手续,退收双方应当面清点数量,规格,并经签认后,在入库保管。 七、爆炸物品运输规定 (一)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是安全技术状态良好,备有消
19、防器材的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安全无保障的车辆运输爆炸物品.运输爆炸物品,应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有安全驾驶经验和熟悉路况的驾驶员担任。 (二)运输爆炸物品,应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经过考核能胜任的驾驶员负责随车押运;每辆车必须配一名押运员,严禁无押运员运输爆炸物品。 (三)运输爆炸物品,使用敞车运输时,爆炸物品堆码高度应低于车厢四周箱板高度,并复盖蓬布,用绳索捆绑牢固;能见度好时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 (四)运输爆炸物品,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碰撞、防颠漏”的四防工作,并在车辆前后设置的明显标志。严禁无任何安全措施运输爆炸物品。 (五)已装载物品的车辆,禁止在途中住宿,如遇车辆损坏
20、、道路堵塞等其它意外情况,中途非住宿不可时,押运员必须向当的公安机关报告,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安排专人看护;运输爆炸物品,严禁搭乘其他人员,禁止可乘人员携带烟火或发放物品。 (六)禁止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在集镇、闹市、人员集中的地方、交叉路口,桥梁上、下停留。 (七)使用人工搬运爆炸物品时,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别放在两个专人背包(木箱)内搬运,禁止放在衣袋内。 (八)一次运送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一人一次运送爆炸物品的数量,拆箱(袋)炸药不得超过20kg,背包原包装炸药,不得超过一箱(袋);人工挑运原炸药,不得超过两箱(袋)。 (九)两个人以上运送爆炸物品时,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0米
21、,严禁并排行走。 (十)严禁携带烟火或发火物品运送爆炸物品。 八、装卸爆炸物品规定 (一)装卸、倒运爆破器材的人员应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及安全常识,并按操作规程装卸。应有专人在场监督,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在场.装运爆炸物品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态,清除车箱内的一切杂物。 (二)严禁性质相冲突的爆炸物品同车混装,严禁爆炸物品与其他货物混装。在特殊情况下,经爆破工作领导批准,起爆破器材与炸药可以同车装运,但其数量部应超过规程中的规定。雷管应装在专用的保险箱里,箱子内壁应有软垫,箱子应固于运输工具的前部,炸药箱(袋)不应放在装雷管的保险箱上。 (三)装卸爆炸物品时,严禁摩擦、撞击和抛掷,严
22、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远离动火(焊接、切割)区域。 (四)每车载运量不准超过车辆的额定载质量;装载高度不准超过车箱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装载高度不准超过二层,运输途中颠簸路段应减少装载量,并减速慢行。 (五)装载雷管的车辆,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九、爆炸物品的检查规定。严格检查、清帐制度。材料部门每月定期清查;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定期每周对项目经理部的炸药库的安全管理进行一次检查;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工地临时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地临时油库应设在离施工、生活区50m以外的地方。油库四周不得有易燃物。储油罐和输油管路不得裸露在外受阳光照晒。 二、油库内存油量不准超储,存油容器无泄漏
23、,油库安全防护设施牢固、可靠,悬挂安全警告标识。 三、油库内、油库外10米以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将火种带入库内。 四、油库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五、油库应建立安全管理规定和领用、发放制度。并认真遵守。做到帐物相符。 六、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入库区加油时,应严禁烟火,不得接打手机。 七、油库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砂池,保证性灭火器材能良好和砂料充足。管库员要掌握防火、灭火的一般知识,以便及时处理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八、工地临时油库应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和防范。 九、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工地临时油库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里。 材料库、木工房安全
24、管理制度 一、材料库、木工房内禁止烟火,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二、木工房、材料库应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灭火器,库房内照明灯应采用防爆灯具,禁止架设临时电线。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安全通道。 三、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工地材料库、木工房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电焊、气焊、二氧化碳保护焊必须由经过安全技术考试、取得特种作业专业操作证书的人员操作。 三、氧气、乙炔瓶的运输、搬运、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并遵守有关安全操
25、作规定。氧气瓶应有两个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时必须轻放,不能碰撞。氧气瓶及压力表不得沾染油脂,操作员不能穿有油污过多的工作服,不能用油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触气瓶及其附件。 四、氧气、乙炔瓶,压力容器每年必须经有关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年检合格,并发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五、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熟悉压力容器的安全知识,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六、项目部每月对压力容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森林防火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施工区段内地处森林地区,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作业队务必高度重视。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二、施
26、工区和生活区四周必须设置四米以上的防火隔离带,严禁在森林内吸烟和用火作业。 三、生活区工地食堂应远离森林边沿,炉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四、施工临时电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配电房设置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接地、绝缘良好。 五、项目部每月对森林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立即报警并向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任何部门、个人都应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不得谎报火警(火警电话119)。 七、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地点、单位、部位、燃烧物种类、救援车辆行车路线,引导车辆尽快接近火场,便于尽快扑救。 八、发生火灾的部门领导必须启动防火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力量扑救,
27、邻近部门应给予支援,采取一切措施,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九、扑救火灾时,迅速切断电源,分离着火物品与其它物品,防止火势蔓延,要按照先人、后财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取证和其它善后工作。十 一、项目经理部每季组织对所属各作业队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十二、项目经理部对所属各工班消防安全责任情况的考核和奖励由本部门拟定实施。 十三、实行责任追究。对不认真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部门,依法逐级追究领导责任。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嵩阳
28、西施(登封)煤业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 一、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生产的标有明显标志,并经公安、公路等部门同意的爆炸物品专用车,车况必须良好。 二、由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具有安全驾驶经验取得交通部门颁发危运品资格证的司机驾驶专用车。严格按国家规定的速度(普通公路60km/h,高速80km/h)不得超速、超载,非押运人员不准乘坐。炸药、雷管不得同车运输。 三、专用车的车厢、车底要用防静电材料,装载重量不超过核定载重量,装载雷管不准超过两层箱,雷管箱不得侧放或立放。 四、雨雪、雾天、夜间尽量不运输民用爆破器材,不平坦路上两车相距不少于50m,上下坡时不少于30m。 五、行车
29、过程中,不准在车上开启装有民用爆炸物品的箱子,不准进入加油站,雪冻天气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六、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准在人多的地方、岔路口、桥山下停留,并由专职押运人员押运。 七、向井下运送爆破材料,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下把钩工。 八、在装有爆破材料的罐笼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同罐上、下。 九、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硝化甘油或电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类爆炸材料时不得超过4m/s. 十、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十 一、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 十二、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
30、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十三、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爆炸器材储存、保管制度 一、库房的贮量不得超过其核定容量。 二、雷管箱必须放在货架上,炸药应放在垫木上,架堆互相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3m,货架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0cm。 三、导爆管和炸药的货堆高度不超过1.6m。 四、库区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必须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五、库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应加
31、强巡逻;库区内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设备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六、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检查其包装情况;应建立收发流水台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账目相符;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七、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检查库房情况,发现潮湿结块,应及时处理。 八、库区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爆炸器材防火、警卫制度 一、爆破器材库房应有专职保卫人员进行安全保卫,提高警惕,加强警戒。 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易燃物品带入仓库。 三、消防设
32、备齐全,有充足的消防沙、灭火器,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状态,做到有备无患。 四、库房防盗设备齐全、牢固,应有报警系统和安全防护设施,通讯线路畅通。 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 一、在正常生产中的废雷管、废炸药要全部交给火工品库房。 二、火工品管理员要将废雷管、废炸药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雷管和炸药混合存放。 三、火工品管理员收到废雷管、废炸药必须建立台账,雷管号码登记清楚。 四、废雷管、废炸药的销毁由外事保卫部请公安机关内批准,并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五、废雷管、废炸药需要就近销毁的,要有公安机关现场监督,按照有关程序、方法、措施销毁。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制度 一、炸药、雷管必须专人管理,做到
33、日清月结。 二、上班后放炮员到通风科领取当班所需雷管、炸药票据,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凭票到炸药、雷管库领取,并认真填写领取退料登记台账。分别装在专用的炸药、雷管箱内,上锁后钥匙要随身携带。 三、领取的炸药、雷管当班使用后,剩余的炸药、雷管当班必须退回库房,且登记在领退料记录本上。 四、领料、搬运至少两人,必须穿抗静电棉布衣。 五、发放人员必须把雷管编号统一,登记在领料台账及个人领取炸药、雷管手册上,按号码发放,以备后查。 六、爆破员要有爆破物品日记,现场记录,详细记载每次领取时间、品名、数量、起爆数、残爆数、剩余数和退回数,当班核实,建立领、退、用料登记薄。 七、严禁任何单位、个人、私拿、私带、
34、转让、转卖、转借等现象。 八、一旦查出有徇私情者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每周一安全部门抽出专人对火工品发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雷管全电阻检查制度 为加强火工品管理,保证爆破作业的工作质量的完好,规定电雷管检测要遵照以下要求: 一、检测人员必须熟悉雷管性能,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得穿化纤衣服,以免聚积静电引爆雷管;必须由两人协助检测(其中一人传送)。 二、检测室内地面必须由防静电的措施,工作台需铺设防静电胶皮,检测室内严禁存放电池,检测室内雷管数量不得超过200发。 三、检测用的电阻仪表的工作电流不得大于20ma,仪表外壳必须绝缘,封闭良好,以防
35、雷管脚线以外及电源而引爆雷管。 四、每发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在使用前必须检测,检测完毕后的雷管必须单独存放在安全防爆箱内,数量不超过100发/箱,检测时必须在防爆箱内进行,检测时要抽拿脚线,不准抽拿管体,以免发生危险。检测完后,要核对数量,以免遗失。 五、经导通不合格的电雷管要剪掉脚线,放入废雷管箱内保存,并做好记录,登记入账,按规定处理。 六、安检部组织人员对检测过的雷管不定期抽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对当事人每只雷管罚款50元,性质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爆破器材管理奖罚制度 第一条 加强爆破材料管理,提高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执行力,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二条 属下
36、列情形之一的给予10000元罚款: 1、发生爆破材料管理方面的人身伤亡事故。 2、丢失一包炸药、十发雷管以上的爆破材料或丢失不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3、隐瞒爆破材料管理方面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的。第三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5000元罚款: 1、没有合法手续,擅自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或采购没有合格证的炸药、雷管;从黑市非法购买安全性能低的爆破材料。 2、库房不符合规定储存爆炸物品或储量储存。 3、使用失效、过期的爆炸物品。 4、丢失一节炸药、一发雷管或丢失未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未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完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将
37、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发放给爆破工。 6、井下爆破作业未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其内容不符合规程第317条,爆破工未严格依照爆破说明书爆破。 7、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未严格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施。 8、对性质相抵触的爆破材料没有分库储存。 9、装药后电雷管脚线未悬空,电雷管脚线、起爆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接触。 10、井下爆破存在不使用发爆器气爆现象。第四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3000元罚款: 1、未设置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机构、未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的设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2、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未按规定每月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记录不符合规定。 3、未建立煤
38、矿爆破材料购买、储存、运输、装药、爆破各环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相关人员不熟悉操作规程、爆破材料性能、未按操作规程执行。 4、未建立煤矿爆破材料购买、储存、运输、装药、爆破各环节岗位责任制或落实不到位的。 5、未建立爆炸物品装卸、领退、保管、销毁、丢失处理、电雷管编号、电雷管导通、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 6、未建立“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度或未严格执行。 7、未配备足够的爆破专业人员。 8、进入库内人员将不符合要求的矿灯、照明设施带入库内的。 爆破器材管理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没有本单位发料单据的爆破物品一律不予发放。 二、爆破物品的品种、数量不清不入库;库
39、内混乱,超量不入库;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破物品不入库。 三、不得向无证人员发放爆破物品;不得发放品种、数量、单据不符、过期失效、变质的民爆物品。 四、收、发爆破物品要有登记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发现爆破物品被盗,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并认真查找。 五、经常检查爆破物品的货架是否牢稳;库内温度、湿度是否正常;物品有无短少、丢失或被盗;消防器材市场齐全有效。 六、检查库房建设、围墙是否完好;对雷电防护系统进行维护,发现问题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清理库内杂物,保持库内整洁。 七、热情服务,认真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篇: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崇礼紫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0、危爆物品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计划申请购买制度 一、公司爆炸物品的计划由使用单位做出每月使用计划,由供应科向当地派出所提出书 面购买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的购买品种、数量、用途说明,库容量及库存相关品种。 二、对于所购品种供应科应根据实际要求进行采购,并对所购物品的用途及使用时间做出严格的审批,严禁出现积压现象。 三、由采购人员持单位ic卡及相关纸质证明,到派出所开具相关购买证明,再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批,经主管局长签字后,持治安大队开具的电子购买证到民爆公司进行购买,并将治安大队审批数量复印件交回派出所备案。 四、供应科应及时的回缴单位ic卡,到派出所进行电子数据上报,并做好数据上报确认工作。 爆
41、破物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 一、库地仓库建筑结构及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设有安全设施,消防设备。库区要设立危险防火标志。 二、爆炸物品必须专库存放,存放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相抵触物品分库存放,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三、库内要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6米,距墙20厘米,堆垛之间通风要保持50厘米,湿度温度在20以下,开启物品在库外进行。 四、过期变质要及时清理出库,并报公安,民爆及时销毁。 五、库内要通风良好,防止变质。 六、仓库要有专职库管、警卫,保持24小时值班。 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及在库区吸烟、运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炸药物品带入 仓库,不准在警卫室、库管房搞其它活动。 八
42、、库区警报、消防、通信设施每季度检查一次。 九、严禁将爆炸物品外借、外销,对特殊情况,需公安局、民爆批准,手续合法的,经公司领导批示由安环保卫人员派出操作和押运实施后,剩余及时交回,发现被盗丢失及 1时对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库房管理制度 搞好爆破器材仓贮工作,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出入库制度,搬运装卸制度,警卫值班制度、爆破器材领用制度,雷管全电阻检测与雷管编号制度工、爆破器材丢失惩罚制度、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及各类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细则,现仅将有关方面的内容列出如下,供读者参考。 一、出入库制度 (1)爆破器材入库要严格检查
43、验收,履行出入库手续和清点核对交接制度。在贮存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库房进行检查,将杂物清扫干净,并整理好贮存垛位。 爆破器材发运送入库时,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存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件,并认真填写“爆破器材入库验收报告” 如确认质量合格,品种、规格无误,数量准确,应在验收报告中的“检查结果”栏里写明“可以入库”字发现有问题,应在“检查结果”栏目详细写清,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对于不合格的爆破器材,要拒绝入库贮存。检查工作完毕,应与押运人或提运人做好工作交接,并在“爆破器材入库验收报告”上签字。 (2)提运爆破器材时,提货人先登记(包括车辆牌照)并交验货提单、运输证、押运证。严禁凭电话、白条发货。进入库区
44、的车辆的尾气管必须戴防火罩,并更换本单位司机;若无待用司机,应由公安机关部门认可的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司机运输。有关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服从仓库管理人员和警卫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得到无关地方随意走动。发货后,必须认真核对提货单,应与实物完全相符,然后开好出门证。; (3)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爆破器材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即先进先出的原则。(4)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 二、搬运装卸制度 (1)装卸人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千周和安全知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拉爆破器材或在包装箱上中踩踏跨跃。 (2)搬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包装箱不许倒置或侧放。要他清品种,规格,核准数量。当有怀疑时,及时向负责人员反映,并暂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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