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临床科室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内容: 1.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由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任基数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管理工作。 2.备用基数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基数药品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由药剂科指定人员参加基数药品移交工作,负责药品质量、数量的检查和监督。 3.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配备基数
2、药品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会同科主任按需要协定品种和数量。 4.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应由护士长规范填写XX市第二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5.基数药品的补充,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记帐凭证领取。如发现因长期未用造成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申请(同时如数交回过期变质的药品),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药房予以补充。 6.贵重药、自费药不作科室备用基数,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作备用基数。 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作其它科室备用基数。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
3、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8.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保存。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9.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使用药品应做到用旧存新,避免浪费。 10.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核对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保管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和药房负责人。 11.各病区应定期检查药品外观质量
4、,发现有沉淀、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该药品使用,同时详细做好登记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12.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不得使用。各临床科室应定期自查,对到效期仍用不完的药品,应做好登记并报药房统一监督销毁。凡属各病区责任心不强导致药品过期失效的,需向药房交回过期药品,并提交报损申请,相关药品报损金额由本科室相关负责人承担。 13.各病区基数药品若有使用应当天补充,抢救用药可随时补充。补充基数时,可向相关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14.药剂科组织相关人员每三个月到临床科室检查药品一次,
5、检查内容包括:药品质量、贮存条件、帐物相符、批号/效期、特殊药品管制等项。总结基数药品管理情况,经分管院长批阅后上报院相关部门。 15.基数药品只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 16.本制度印发各病区护士长人手一份,并传达执行。 第二篇: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
6、,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XX县区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
7、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
8、记。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八、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清点。核对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如有沉淀、污染、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或有涂改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该药品使用,同时应立即报告护士长,详细做好登记,以便及时处理。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因长期未用过期失效的,护士长填写药品过期失效销毁申请单报药械科、财务科,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
9、统一销毁。过期失效药品由科室做科室消耗支出。 九、药剂科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到临床科室检查药品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药品质量、贮存条件、帐物相符、批号、效期、特殊药品管理等内容。并总结基数药品管理情况上报院相关部门。 第三篇: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实施方案xx医院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实施方案 目的。建立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内容: 一、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由其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管理工作。 二、备用基数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基数药品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
10、交手续。由药剂科负责药品质量、数量的检查和监督。 三、备用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会同科主任按需要协定品种和数量。xx医院规定临床科室配备基数药品的品种不超过25种。 四、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应由护士长规范填写xx医院备用基数药品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五、基数药品的补充,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补充领药申请进行领取。 六、贵重药、自费药、抗菌药物不作科室备用基数药品。 七、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及其他批准有效的科室外,不作其它
11、科室备用基数。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记录。 八、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保存。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内用药品与外用药品分开放置,静脉与肠胃药品分开放置,看似、听似、多规药品分开放置,并贴有相关标识,防止差错。按有效期时限的先后有计划地使用,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和浪费。对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贴有统一标识,提醒注意。 九、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使用药品应做到用旧存新,避免浪费。 十、基数
12、药品应列入交、接班内容并定期清点、补充。交接班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保管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和药房负责人。 十一、各病区应定期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发现有沉淀、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该药品使用,同时详细做好登记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十二、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不得使用。各临床科室应定期自查,对六个月效期以内的药品,及时到药房退换效期较长的药品。凡属各病区责任心不强导致药品过期失效的,需向药房交回过期药品,进行集中销毁,相关药品报损金额由本科室相关负责人承担。 十三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
13、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十四、各病区基数药品若有使用应2日内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补充基数时,可向相关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十五、药剂科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到临床科室检查药品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药品质量、贮存条件、帐物相符、批号/效期、特殊药品管制等项。总结基数药品管理情况,对存在问题科室进行整改督导。 十六、基数药品只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 十七、药剂科负责对基数药品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各科应接受药剂科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篇: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
14、目的通过健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
15、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
16、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
17、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毒麻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药品(如哌替啶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八)急救药品的管理 1、产房、病房药柜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产房、病房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3、定期清点、检查药
18、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抢救药品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保持随时能取用。 5、毒、麻、精、放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交班时,必须交点清楚。 6、药剂科对病房药柜,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精、放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第五篇: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XX市益都中心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一、病区(含诊疗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急救药品和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药
19、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应采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通用名称,不得采用俗名或别名。 (四)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
20、人员签全名。 (五)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详见XX市益都中心医院护理单元抢救车管理办法)。 (六)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 1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七)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备用药品基数 (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21、(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 (一)病区备用药品不用支票领取,各病区采用从药学部借用的方式领取。 (二)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三)摆放药品 各病区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注意要将药品按照效期 2摆放,保证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期先用。 (四)药品补充 药品使用后,各病区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
22、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五、药品储存 (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二)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三)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四)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五)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或急救箱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六、药品效期管理 (一)药品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二)对于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药品),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
23、,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三)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近效期药品及时退还药学部并及时补充;药品使用、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 3充。 七、退回及销毁 (一)各病区从药学部借取药品后应加强管理,避免丢失及过期失效。抢救用药距失效期6个月以上可到药房调换,6个月以内药品药学部概不调换。 (二)各病区过期及其它需要销毁的药品不得自行销毁,过期药品应经过护理部主任签字后,统一退回药学部进行报损处理,集中销毁。病房药房、门诊药房分别负责对病区及诊疗区过期药品的回收。 (三)针对病区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相关病区自行承担。 八、病区麻醉药品和第一
24、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备用。各病区及手术室应根据医疗实际需要申报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数量,经病区科主任、护士长申请、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审核,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到药房或药库办理相关手续并备案,由药房或药库发给备用量,作为各科备用药品,否则不得备用。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备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区、手术室须配有专用保险柜,有防盗设施,有全院统一的存放区域及标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专柜加锁,双人双锁管理。 (三)专人管理:备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区须在护士长统一领导下、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
25、、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帐物管 4理;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登记表”,交班时帐物须核准并双签名,确保帐物相符,专册登记表至少保存三年。 (四)批号管理。病区须详细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登记表”各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诊断、医嘱者、用药剂量、取药批号、用药批号等,使开具的药品可溯源到患者。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领用。备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区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瓿或废贴领取;无备用药品的病区凭专用处方领药,用后立即交还经登记过的空安瓿或废贴。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残余液、空安瓿、废贴的处理:医院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
26、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有残余液时,必须有二人在场立即销毁处置,并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登记表”上双签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或废贴必须交回住院药房统一销毁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使用过程中的特殊处理。患者拒绝使用未剖开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或医师开错,应在当日内无偿退还药房。 (八)各病区备用数量过多或不需备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九)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后,应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了解治疗效果及反应情况,并及时记录在案。当患者发生除治疗目的外的不良反应时,应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并按规定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十)效期管理。药学部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定期检查,各病区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不用应及时退库或调换,严防过期。 九、病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 病区第二类精神药品须单独保管,专柜或专用抽屉存放,并有全院统一标识。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窃或发生其他突发事件时,按照“XX市益都中心医院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第17页 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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