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运输服务中心管理职责及有关规定 一、运输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为学院教学、科研、生活、生产服务,在车辆安排上优先满足校内用车。 二、运输服务中心在管理上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人员工资、保险费等各项费用按企业管理办法计入成本。视用户为上帝,讲究经济效益和企业发展。 三、运输服务中心在后勤服务公司的领导下,负责全队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生产业务工作。 四、负责做好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工作。 五、做好中心车辆的成本核算工作,努力做到管理规范化。 六、按照交通部门关于机动车辆检车规定,对全队车辆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的同时,按期
2、按质完成车辆年检工作。 七、遵守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对驾驶员经常进行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八、负责做好车辆人身事故和技术责任事故的鉴定工作。属交通部门管理的由交通部门裁定,属于车队内部事故,由车队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领导处理。 九、车辆的报废、更新,经中心提出意见,请示公司经理,报后勤办和院长,批准后办理。 十、做好中心仓库材料的采购和管理工作,由于资金紧张,库存材料尽量做到不压库。十 一、中心驾驶员的安排,由车队研究决定。 运输服务中心岗位责任 一、按学校规定做好各类车辆的司
3、机配备、调度使用和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科研、生活用车。 二、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车辆年检工作。 三、认真遵守交通管理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四、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无批准手续和派车单不准私自出车。 五、做好车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对车队人员定期进行政治教育、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 六、管好汽车配件、油料,做到出入库手续齐全。 七、搞好节约材料、油料工作,及时上报油料消耗表。 八、做好车库、油料仓库的安全工作,防火、防盗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运输服务
4、中心主任职责 一、负责中心的领导工作,合理安排车辆,保证各项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对可预见的违章操作,有义务及时纠正和教育,防止生产、修理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负责中心的经费收支,建立收支、分配、奖励制度。精打细算,开源节流,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及时总结安排工作,处理审批各项计划报表、开支,贯彻执行奖惩制度。 五、负责抓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和技术业务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调动车队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 六、做
5、好年度驾驶员年审培训、车辆年检、维修保养任务,及时办理旧车报废、车辆更新手续。 七、接受民主监督、科学用车、公平派车,对不服从分配延误出车时间而不接受批评无理取闹的驾驶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上报公司领导,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甚至解除聘任合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有权停止运行。 八、认真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运输任务。 驾驶员工作职责 一、服从主任和调动,努力完成当天的各项任务。 二、努力钻研驾驶技术及车辆维修技术,做到懂原理、懂技术、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遵守交通规则,精通驾驶
6、技术。 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规定,驾驶员必须做到服从主管人员的指挥管理,积极参加驾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车队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章规,不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 四、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文明行车,确保交通安全,优质服务,做到准时准点,态度热情,礼貌服务。 五、爱护车辆。认真的做好车辆平时的保养,使车辆的技术状况和完好率都保持在100%。 六、认真填好自己的行车日志和工作日记。 油、材料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汽车配件、油材料的日常保管和提出采购计划。 二、负责验收采购
7、各种零配件、油料入库及消耗油料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油料、材料的保管、入库、发放、出库登记工作。 四、负责仓库的安全及消防器件的保管、保养工作。 五、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好帐物卡相符,分车登记,每月底结算零配件、油料数量及价格款额,并负责填写有关报表。 六、坚持交旧领新、修旧利废、厉行节约,严格工具管理,凡领工具必须记卡登记。 七、完成对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使用办法及收费标准 为了提高车辆使用率,提高经济效益,做到计划用车,合理收费特规定如下: 一、大轿车、胜利、红星面包车、吉普车、伏尔加、桑塔纳、
8、双排座车由总务处车队统一管理。 二、各单位及个人用车,凭用车计划提前与车队联系,由调度按计划安排用车。 三、校内行政单位用车凭行车公里每月结算一次;各系、基础部用车后及时结算;个人和外单位用车到车队办理交款手续后再派车。 四、收费标准: 1、校内用大客车每公里6.00元,按往返计算里程。 2、胜利面包车、红星面包车、吉普车、伏尔加、双排座车每公里1.00元。按往返计算里程。 3、短途运输酌情计价。 4、各种车辆计划外和对外用车按市场价格面议。 车辆的定期维修及保养(大、中、小修理) 为保
9、证车队所有汽车的正常行驶,必须按期进行各种保养及维护,始终保持车辆的最佳状态,特按国家有关汽车保养的间隔里程,制定我校车队的维修保养制度。 一、车辆的例行保养一级保养内,车辆驾驶员本人负责,车队安全检查员检查。 二、二保、三保由修理工主修,但本车驾驶员及协助维修的其它驾驶员务必到场。 三、车辆非正常损坏及过极磨损经修理工及主管中心主任签字,进行提前维修,但要查找损坏原因。 四、车辆大修要经中心主任、修理工、驾驶员共同决定,报经后勤服务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 五、在确保安全行车的前提下,修旧、利废,充分发挥机件的使用能量,节支。
10、 六、车辆中途发生故障,驾驶员无力排除,近途报告队长,由队长派专人修复;远途经队长同意后可自行找修理厂修复,回队后要及时汇报情况,说明故障原因。 七、如因检查保养不到出现人为机械事故,损坏车辆的机件,经修理工和主管队长鉴定后,报经队长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运输服务中心公共财产保护条例 服务中心是一个整体,从车辆、库房到是设施、机械属公共使用。特定如下保护条例: 一、故意损坏公共设施、机械设备及其它公物者,按原价加倍赔偿。 二、由于使用不当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者,自负修理费用、扣除当月创收奖。 三、由于保管不当损坏公物者,修理费
11、自负,保证不再重新出现类似事故。 四、外来人员损坏车队设施者,在修复设备的基础上,按三倍价钱赔偿损失。 五、丢失、损坏工具者,自行购入补齐,损坏者修复。 运输服务中心奖罚规定 一、安全行车全年无故障,保险安全费返回全部奖给个人。车队年终再奖励60.00元。出现事故免发。 二、替班的车辆出事故,保险安全费返回扣除当车司机。 三、轻微事故,属主要责任100.00—500.00元,不经保险处理的,扣发当月安全奖,年终扣发一个月的创收奖。 四、一般事故,损失500.00—5000.00元扣发当月安全奖,经保险公司处理的
12、按保险免赔金额的10%赔偿。 五、重大事故,死亡1人,轻伤10人以上损失在5000.00元以上免发全年奖、创收奖。 六、按交通管理人员裁决属司机个人违章罚款的由个人负责,车队不予报销(指超速行驶,超车罚款)。 七、节约油料(按车辆标准耗油)按每公斤奖励0.20元。超标准按每公斤0.20元扣发。 八、私自出车除按里程交费外,另按考核细则扣分。 九、私自将油料、材料交给他人,按两倍价格罚款。 十、车辆修理,车队主管负责人安排在校内修理的按节约人工费的25%提取劳务费,车队5%。对外收入部分,按20%提取,作为车队对外联系,司
13、管人员奖励金。 驾驶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积极性和能动性,服务中心全体职工要树立“队兴我荣,队衰我耻”为核心的集体荣誉观念,以服务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以服务求效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安全效益。 二、服从队长安排,正点出车,以队长派车时间提前10分钟出场为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和延误出车(否则扣发100元奖金,超过三次,停车反省),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中心主任汇报情况,以便中心主任及时安排。出车前,司机应对用车力行检查,保证安全行车。 三、文明行车,文明服务,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上车、请关好
14、门、请下车、对不起、再见、不用客气)。 四、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开快车、斗气车,强行超车,上班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车(因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不得把车交给非司机驾驶。如因违章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将追究司机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其聘任合同。 五、加强团结、互相帮助,待人接物要主动热情、服务周到、努力满足客户的需要。 六、在车内不准穿插领导谈话,严守保密制度,不随便传话。 七、不得向客户提出无理要求,索要礼品。 八、不要随便私自许人搭车(特别是外用车及领导用车),确有需要搭车时,必须请求用车人的同意
15、 九、驾驶员应搞好个人卫生,衣装整齐、整洁,搞好车辆的室内外卫生,车辆回单位以后,内外清洗干净,检查车辆是否完好,再入车库,如有需要必须经车队队长批准。 十、用车单位用完车后,请用车人审核公里数,核实后签字,如用车人没有签字司机自负。用车人如有其他意见,可以拒绝签字。 以上十条,每位司机同志必须遵守,如有违背,车队队长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严重违章、情节恶劣、给公司造成很大负面影响的司机,公司可以解除其聘任合同。 第二篇:关于指挥中心职责及管理的规定关于指挥中心职责及管理的规定 为建立高效、快捷的指挥通讯保障体系,确保各项执法工作
16、的顺利进行,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特制定本规定。 职责 一、及时向各科室和执法大队传达局领导的指示和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局领导。 二、值守热线电话,对群众反映的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作好记录。按辖区管理职责通知相关科室和执法大队解决,并负责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不属职责范围的举报问题要耐心的做好解释工作。 三、要及时处理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工作,对难以处理的及时向主管(节假日向带班领导汇报)领导汇报。 四、节假日期间发生的各类应急问题,及时向当日带班领导请示报告。 五、每天在规定时间内实行点名,对各
17、执法大队的重点工作安排和完成工作情况、在岗人数、岗勤点位、带班负责人、装备等情况作好记录。(节假日期间的工作等督促各大队提前安排)点名情况一周汇总一次向局领导汇报。 六、协助局领导做好全局重大拆违、治理等活动的指挥协调工作。 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并向接班人员移交相关事宜,各自在值班日志上签字。日间和夜间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二、指挥中心各类通信、监控设备按时开启,电话、电台做到随呼随应。严禁占用热线电话闲谈。做好重要通讯内容的记录及时反馈局领导和相关部门。 三、使用电台时做到用语文明、简明扼要、语速适度,
18、不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禁讲粗话脏话,严禁使用电台嬉笑和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 四、指挥中心值守人员如因脱岗、误岗而导致的通讯不畅,上级指令未能及时传达、落实以及引发的一切其他责任,由当日值班人员直接负责,并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五、指挥中心作息时间:日间:8:00-18:00由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值守 夜间:18:00-次日8:00由当日夜间行政值班人员值守节假日:8:00-18:00由当日行政值白班人员值守 18:00-次日8:00由当晚行政值班人员值守 日间夜间和节假日值班时间根据作息时间的改变而调整。夜间和节假日行政值班人员要及时传达
19、局领导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处理好热线和投诉。 六、值班人员要保持电话设备和室内的干净整洁,遇有雷雨时关掉电台电源停止使用,电台及其它电器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检修。 第三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会计算机操作的业务骨干到窗口工作。 2、窗口工作人员上岗后,由各部门和服务中心共同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任务、明确责任。 3、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具体人数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量确定。 4、窗口工作人员的在行为规范、纪律规范、项
20、目办理规范接受服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二、议事例会制度 1、街道服务中心主要组成部门负责人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任务。 2、会议由综治办主任或副主任召集,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每月组织综治干部学习、研究工作一次。 4、学习期间既学习业务素质,也可与总结、研究工作相结合。 5、通过召开会议,总结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工作对策,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突出治安问题。 6、如遇突发事件,可根据各个时期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专
21、题会议,研究工作措施。 三、首问负责制度 坚持“一站式办公”,对到服务中心的群众统一接待,实行“一条龙”服务,快捷高效地解决问题,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严禁冷硬推诿等现象发生,遇到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和群众来访时,综合服务中心接洽人员应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协调解决问题,及时分流交办,如处理难度较大,应做好稳控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应及时上报。 四、情况报告制度 各组成部门应向中心定期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和掌握的各类不安全不稳定因素。中心应广泛收集汇总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信息,对街道落实“零报告”,遇到突发紧急事件随
22、时报告。 1、发生群体性械斗的、发生群体性上访的、非正常死亡的、可能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纠纷应第一时间报送中心和街道主要领导。 2、中心接到报告后,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五、中心协作配合制度 1、中心实行值班联勤,落实中心负责人带班和工作人员全天值守,做到统一管理,定岗定责。 2、建立受理登记、信息报告、督察督办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等工作台帐,规范工作流程,增进部门协作。 六、检查考核制度 1、中心根据上级要求,对各组成部门及辖各单位的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评。
23、 2、对阶段性重大活动和工作,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推进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七、责任倒查制度。因服务不周、解决问题不实导致来到服务中心的群众越级上访、冲突加剧以及发生其他严重后果者追究承办单位、责任人及首问接待人员的责任。 八、大排查工作机制。 按照中心各组成单位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对突出治安问题、各类矛盾纠纷、特殊不稳定群体、信访各类苗头、影响公共安全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全部纳入排查范畴,分开排查,集中汇总,对排查上来的社会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梳理调处,必要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九、大调处机制
24、 综治办负责对排查的结果进行集中汇总,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调处、依法处理、限期办结,综合运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手段,灵活运用现场调解、庭式 调解、巡逻调解、上门调解、预约调解等方式,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激化的目标。 十、社会治安联防机制 1、中心定期开展治安形势分析,落实治安防控措施。 2、组织社会面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巡逻活动。 3、加强专职保安巡逻队伍的管理,开展全覆盖式治安管理防范工作。 4、组织物防技防设施的建设,利用家庭警铃、摄像网络等较先进的设施,有效
25、预防、打击犯罪活动。 5、指导督促辖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参与区域联防、协防工作。 十一、平安建设联创机制 由中心研究制定辖区平安创建总体目标,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校园等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实效。 第四篇: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车辆管理细则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运输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对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所属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
26、特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机构 1、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隶属校办,模拟企业运行。中心主任实行竞聘上岗,由校办聘任。中心副主任、统计核算员、安全技术员由中心主任提名,校办认定。校办代学校行使对中心的行政管理,对全校用车计划和经费进行宏观管理。 2、中心所属驾驶人员按个人自愿原则竞聘上岗,放弃竞聘者由学校人事处另行安排。 二、车辆的使用及收费 1、中心所有车辆均可为公务活动、部门集体活动及师生员工个人活动提供用车服务。 2、车辆的使用坚持收费原则。即所有用车都按照计费标准收费。其中,公务用车费用从各单位公务用车经费中支付。
27、 3、中心所属车辆在保证学校公务用车及正常上下班通勤用车的基础上,可利用节假日及空闲时间提供租赁服务, 提高车辆利用率。 4、各种车辆具体计费标准为: (1)公务用车 大客每公里4.00元,中巴每公里2.50元,其他车辆均为每公里1.20元。 (2)内部租赁 大客4.00元/公里,中巴2.50元/公里,小轿车2.00元/公里,面包车1.80元/公里,客货车1.80元/公里,越野车2.30元/公里。100公里以内执行此标准,100公里以外每公里增加1.00元。 (3)外部租赁 由中心根据车况及
28、客户要求,自行确定价格。同时做好与用户签订租赁协议等相关工作。 三、车辆的调配与管理 1、中心负责对所有车辆进行调配和管理。部门使用车辆直接和中心联系,中心尽量予以安排。 2、通勤车辆。正常上下班时间必须保证所有线路的通勤用车,通勤线路的改变和通勤车辆的变更,中心须及早告知教职员工。 3、公务用车。用车单位到中心登记,确定车辆和行车路线,任务完成后,由用车人核对行驶里程和费用并签字确 认。中心对部门公务用车费用实行一月一结(每月25日)。 部门采取其他用车方式办理公务发生费用的报销,须到中心登记金额。 4、校领
29、导用车。接送校领导上下班的车辆相对固定,车辆在完成接送任务返校后,每天安排2辆值班车,保证校领导的公务活动,其它车辆可用于各单位、各部门公务出行,由中心统一调配。 5、租赁用车。在保证公务用车和通勤车的前提下,中心可为用车单位和师生用车提供优质服务,按照内部租赁价格收取费用。 6、车辆年度保险、审验、安管等费用由中心统一办理。 7、中心定期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验,对经鉴定确需维修的车辆及时进行维修。 8、中心对车辆的卫生及车容定期进行检查。 四、驾驶员管理 1、全体驾驶员必须服从中心领导,服从调配,服从调度,认真参加业务
30、知识学习和安全教育。 2、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服务至上”的宗旨,积极服务全体师生员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严格按照派车单上的出车时间、地点、行车路线提前到位;不迟到、不随意改变停车地点和行车路线;不中途 甩客,不私自带客;不向用户索要钱物,不向用户提出用餐要求,不与用户发生争吵。 4、保持车容整洁、车内卫生干净,做到举止文明、说话和气、礼貌待客、仪容仪表整洁;对与己无关的事做到不听、不问、不外传。 5、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安全行车。 6、不私自出车,不将车辆交与他人,不酒后驾车。 五、驾驶
31、员的补助与奖惩 1、正常情况,小车(7座以下的为标准)每行驶1公里补助0.10元,大车(7座含以上的为标准)每行驶1公里补助0.12元。 2、电话费补助按每人每月30元发放。全月无安全事故者,每人每月发放60元安全奖。 3、节假日出车,发给出车补助每天8元。寒暑假根据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情况,发给适当数额的补助。出差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4、对因私自出车、把车交给他人驾驶或酒后驾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部分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如有违章现象,在中心接到交警部门的违章通知书后对违章
32、司 机给予30元处罚。 6、中心所有工作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对不开机、不接电话、不及时回打电话者,扣罚当月全部电话补助。如造成误事、误车和其他后果者,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7、驾驶员报销高速公路通行费、途中的加油费等时,票据上的路线、时间与派车单不符的不予报销。 8、在执行任务中,驾驶员擅离岗位使车辆损坏或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部分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予以处罚。 9、如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属主要责任者,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10%予以处罚,属同等责任者,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5%予以处罚;属次要
33、责任者,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2%予以处罚。 10、对教职工的投诉,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一年中,对被投诉一次者进行警告批评教育;对被投诉两次者进行再次批评,并给予扣发当月岗贴30%的处罚;对被投诉三次者,扣发当月岗贴50%;三次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岗贴,停车检查。 11、在通勤线路中因司机私自改变线路,人为造成教师误课者,一经查实罚款100元。 12、车辆卫生达不到标准,职工提出意见的,按情况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13、在考核中驾驶员每月事假超过三天者,取消当月的安全奖。病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4、按油料消耗及行驶里程,每节约1公升油料按
34、照市价60%奖励,超油1公升按照市价90%扣罚。 15、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优质服务无投诉,每人每年奖励300元。 16、全年无病、事假并全勤者给予200元奖励。 第五篇:运输车辆运输管理规定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送货车辆的管理,确保产品运输安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互助、有偿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特制定以下规定: 1、货运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保证专车专用,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所有车辆必须配备防雨 棚,固定绳等设备。 2、驾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
35、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严禁酒后驾驶和疲 劳驾驶,送货途中若出现罚款及违反法规的行为,由司全权负责,与本厂无关。凡工厂承诺出现罚款的由工厂全部负责,并承担费用。工厂未承诺,由司机自身原因造成罚款的,由司机自行承担责任。 3、工厂通知司机装货时,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需按照甲方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装货(特 殊情况除外),若乙方为此不接电话或与管理人员吵骂,不服从安排,将对其进行100元—200元的罚款。如果在未经工厂管理人员批准下私自外出拉活,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司机须核准货物数量,货物装完并经双方人员签字认可后,货物由司机全权负责,如
36、有丢失、被盗、 破损、淋湿、着火等一切不良后果,所有责任由司机全部承担,并赔偿工厂所有损失。 5、如因司机原因造成客户退货、换货的,本次运输工厂不给任何费用。 6、工厂需要从客户处带回现金或承兑等其他资料的和工厂有资料带给客户的。司机有义务无条件带到, 并保证现金和资料安全。如出问题,由司机承担一切后果。 7、货物送到后,积极配合客户,满足客户一切合理要求。如有客户投诉,每投诉一次罚200元。 8、运输费用工厂在下月15日之前结清,不得拖欠。司机若终止运输协议,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工厂,否则 扣除一个月运费。 9、以上所有罚款项,均从当月费用里扣除。 本规定即日起生效 第22页 共2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