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党委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会议质量,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党委召开的会议分为党委会、党委办公会、党委扩大会三种。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及上级有关规定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二)坚持议大事、抓大事,坚持重大
2、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议事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并解决学校的实际问题,使党委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增强领导工作的原则性和科学性。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防止个人说了算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党委会需对提交的议题做出决定时,应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在重大问题上发生意见分歧,应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党委形成的决议、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别同志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按党章规定向上级党委反映,但行动上必须认真
3、执行。 (四)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党委会充分酝酿协调,集体研究决定。如有特殊事项,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研究,经主持党委工作的领导同意后,可以先行办理,事后要及时向党委会汇报。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党委委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扯皮、不推诿,敢于负责,创造性地做好分管工作。工作中要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互相配合,团结协作。 (五)坚持务实高效。少开会,开短会。会前准备要充分,会中讨论要集中。既要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又要注意议事效率,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 (六)坚持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对选拔干部、评优表彰、工资改革、财务
4、收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要提高决策透明度。 二、议事内容 (一)党委会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审定学校向上级组织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研究决定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与稳定工作;研究决定纪检、统战、工会、妇女、共青团、教代会、离退休人员和学生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审批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以及党员工作。定期听取党委各职能部门、党支部和行政部门的工作汇报。
5、 4、研究决定学校有关“三重一大”问题,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问题;研究决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撤并、调整,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等问题;研究决定党员和教职工有关奖惩问题以及表彰校级先进和向上级推荐的先进集体、个人。 5、审定学校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校办产业等方面改革的基本方案,研究改革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6、研究确定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主要包括学校发展目标、规划,项目建设以及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形式等重大问题。 7、审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高级职称以上与科
6、级以上人员的调出调入以及人才吸收、引进、培训、培养计划和规划,学校预决算方案、年度基建计划、重大支出项目;招生和毕业生就业中的重大问题;部门岗位职责划分、工资改革及创收分配方案、住房分配方案等。 8、听取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的通报,研究决定校长办公会提交党委会研究审定的有关事项。 9、研究处理学校重大突发事件。 10、研究需要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委办公会 1、听取党委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 2、讨论、协调、处理党内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 3、讨论酝酿提交党委会的议题,研究、讨论、组织实施党委会
7、决定的学校党的各项工作。 党委办公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与党群例会合并召开。 (三)党委扩大会 党委扩大会议可以扩大有关党员干部参加,议事内容同党委会。 三、议事程序及规定 (一)党委会 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举行,若涉及党委成员、列席会议人员本人及其子女、亲属时,本人应回避。 2、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主持。党委副书记、委员出席会议,不是中共党员的校行政领导列
8、席会议。讨论专题问题时,会议主持人可确定与议题有关的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对议题可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无表决权。该议题研究结束后,有关列席人员即可退席。需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其范围由党委研究决定。会议召开时,事先由校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 3、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由主办部门提出,要通过充分酝酿、研究,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主办部门要事先进行协商,提出可供决策的建议,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党委工作部、校办公室。分管领导会前对议题应有意向性意见。党委工作部、校办公室对提交议题提出初步安排意见,报请主持会议的领导审定后,列入党委会议程。一般情况下,党委工作部、校办公室负责
9、将党委会议题以书面形式于会前一日内通知与会人员;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对于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实施方案、重要文件以及涉及内容较复杂需作文字说明的议题,由党委工作部、校办公室将有关文字材料于会前印发与会人员。 4、向党委会汇报议题内容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实事求是,不得汇报议题以外的其他事项。部门提交的议题由部门负责人汇报。对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党委成员要紧扣主题,须发表同意或不同意或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因故不能出席的委员要请假,会议决定事项由党委工作部部长、校办公室主任负责向其通报。 5、党委会一般采取一事一议的办
10、法。会议决议采取由会议主持人归纳结论经与会党委成员进行表决通过的形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研究干部任免问题时,必须书记、校长、纪委书记都到会,如果原拟干部人选被否决,应按程序重新提出人选,在以后的党委会上再议,不得在本次会议上临时动议决定其他人选。 6、党委会研究的事项,都要记录备案。会议记录要坚持如实反映会议过程、正确记载会议决定的原则,对每位党委成员和列席人员的发言作详尽的记载。会议主持人归纳总结会议决议时,要表述明确,语速适中。会议议定事项需要向有关部门传达的由党委会指定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传达。涉及全校性事项,经会议主持人同
11、意,可以《党委会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有关部门。党委会结束后,会议记录应按机要档案管理归档,不得随意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记录时,须报请党委主要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查阅。 7、在党委会决议实施过程中,由党委工作部、校办公室负责对党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催办、督察,并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决议的落实情况。党委成员按分工认真抓落实。 (二)党委办公会 1、参加人员。党委正、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2、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也可由党委职能部门申请,经党委工作部汇总,交党委书记审定。 3、党委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
12、时可随时召开。 (三)党委扩大会党委扩大会议事程序同党委会。因工作需要,必须请党委成员以外的校领导或部、室、科、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扩大范围由书记、副书记商定。 四、会务组织安排 党委各类会议,一般由党委工作部、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校办公室要把每次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事先向与会人员发出通知,并列入学校会议和活动安排表。要督促有关部门会前准备好相关议题的预案或意见。要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可编印会议纪要下发。要向未能出席会议的有关人员通报会议内容。 五、决策执行 (一)党委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学校各单位、部门
13、必须执行和服从。如有不同意见,须按组织程序反映。 (二)党委工作部、校办公室根据授权,负责党委会议决定、决议的督办和协调,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党委会议报告。 六、附则 (一)本制度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党委会议制度****局 党委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局党委集体领导制度,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党委是对局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党组织,在局机关和局系统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14、 第三条党委会议不定期召开,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第四条参加党委会的成员是全体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不是党委委员的,可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第二章主要议事范围 第五条局党委会议的主要议事范围包括: (一)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文件、会议精神,讨论和决定局机关、局系统对党和国家1 有关方针、政策,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局党委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措施。
15、 (二)讨论通过局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报告。 (三)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研究通过重要的党务工作规章制度。研究决定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四)研究决定局机关和局系统党组织的建立和调整。定期听取、讨论局系统各党总支(支部)工作报告,分析其工作状况,检查对局党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意见的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组织建设的具体意见。分析局机关、局系统党员、职工和雇员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五)研究拟定局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局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计划或方案;研究决定局机关
16、中层干部和局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的任免、录用(聘任)、奖惩、考核、教育和监督意见;研究审定局系统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引进人才计划或方案。研究编制、内设机构、职责、干部交流、轮岗等事项。 (六)研究决定受局党委表彰和区委要求局党委审核或推荐的重要奖励的集体、个人名单;研究决定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名单。 (七)讨论决定局机关和局系统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和措施。 (八)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决定对违反纪律党员的处分,并根据处分权限报批。 (九)研究局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中的重要问题并作出决议。
17、 (十)研究决定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其他应提交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三章议事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党委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委书记、党委委员按照各自分工提出,也可以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提出有关议题的建议,由党政办公室汇总后,报党委书记审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三分之一以上党员提出的议题,可作为党委会议的正式议题。 第七条凡提交局党委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应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送党政办公室,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局党委会议议题及开会时间,应由党政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18、 3第八条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 第九条局党委会议召开时,由有关同志按议题逐项汇报议题内容,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会议期间一般不搞临时动议。 第十条局党委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党委会进行表决时,同一问题的赞成人数超过到会委员半数方可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方式。会议主持人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出席会议人员意见,或
19、经出席会议人员表决作出明确决定。暂时不能作出决定的事项,会议主持人应作出明确说明。 第十一条如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不能形成决议时,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需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党委会成员可以保留不同意见,也可以个人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但在行动上必须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相互谅解,相互支持,不允许在群众中泄露分歧。 第十二条局党委会议议事时,党政办公室主任应认真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经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字后存档备查。与会人员不作会议记录。 第十三条局党委会议作出的决定,应视需要适时向有关人员传达或通
20、报。会议要求保密或暂缓公布研究结果的,以及会议决议、决定讨论形成的过程须严格保密,违者要追究责任。 第四章会议决议的执行 第十四条党委会议的全体组成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议的决议、决定,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或党委会议汇报。党政办公室负责督办,做好协调工作。如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可建议进行重新讨论,党委书记应尽快安排重新讨论,但在会议重新作出决定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原决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21、 第三篇:社区党委会议制度社区党委会议制度 为实现社区党委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议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党委原则上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二、会议时间和议题应于会前3天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 三、会议由社区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党委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可邀请部分驻区单位代表和居民代表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 四、会议内容。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在本社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研究制定社区长远发展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2、讨论决定本社区组织、公共服务、经济、文化、政治文明和新型居住形态等实现协调发展的具体措施;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委其它重要问题。 五、社区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整理归档。 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 一、社区党建联席会议由社区党委牵头,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召开前,由社区党委将会议的内容、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事先通报给驻区单位党组织。 三、社区党委每月以书面形式向驻区单位征求社区党建和社区共建意见,归纳整理后,提交社区党建联席
23、会。 四、社区党建联席会议由社区党委书记主持,围绕事先确定的议题展开讨论,达成共识的形成会议纪要或决定。 五、因故不能参加联席会的驻区单位党组织,事先要将有关问题的意见建议提交社区党委。 六、社区党建联席会议通过的决议,要以书面形式通报各驻区单位。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社区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 二、社区党委委员除参加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所属各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确定议题,并提前三天通知党委委员,每个党委委员要按议题做好发言准备。
24、 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中,党委委员既要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又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搞好互帮互助。 四、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把民主生活会查摆的情况和整改措施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抓好整改。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并做好存档等工作。 社区民主公开制度 一、民主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公开社区党务、政务、财务等内容,具体包括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社会保障、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及工资报酬、宅基地分配、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社区财务收入
25、及支出、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员管理、党内关爱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 二、民主公开的形式。可采用开设公开栏、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公开。社区居民有权随时对社区民主公开的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党委、政府部门反映情况。 三、民主公开的时间。社区党务、政务、财务等有关事项都要在民主公开日集中公开。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实行随时公开。每年年底将一年的各项事务和所有财务账目集中公开。 社区为民服务代理制度 一、为居民代办证照、行政审批手续、提供中介服务、政策法规等咨询。 二、通过受理、承办、回复
26、备案等步骤,推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办结销号、回访复查等全程服务。 三、代理服务事项有: 1、需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 2、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办照、税务登记及有关审批等全程事项; 3、有关建设项目的立项; 4、民用林木砍伐指标的审批手续; 5、新型农村医疗制度农户的医药费报销; 6、低保金、民政救灾救济金(物)的领取; 7、法律咨询; 8、来料加工的介绍和联系; 9、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咨询和信息传递; 10、其它如生育计划审批、户口转迁、身份证办理、
27、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建房审批等涉及林业、土地、计生、民政、治安、交通、民事纠纷等方面的事务。 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社区公共服务党支部负责对社区内外来流动人员中的党员、下岗失业党员、没有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中的党员进行登记、教育和管理。 二、建立流动党员档案,对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和参加活动情况,特别是流入时间和流出时间进行认真登记。 三、定期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活动,总结工作,布臵任务,听取他们工作、学习及思想汇报,及时把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为他们排忧解难。在安排组织生活的时间和内容上要适合流动党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流
28、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 四、组织流动党员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发挥他们在社区化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站,为社区内流动党员搞好服务。 六、定期对流动党员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填入流动党员活动证。 织。 社区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社区党员学习由社区党委牵头,各党支部具体组 二、社区党员每周学习一次,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三、采取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的方法组织学习。集中辅导以宣讲、看电教片、专题研讨为主,个人自学由党员个人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记好学习笔记,定期组织座谈
29、讨论。 四、社区党员学习要做到“四有”,即有年度学习计划,有学习考勤簿,有学习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五、搞好学习成果的交流和学习情况考核。要采取交流发言、学习笔记展览、学习体会上墙等形式,对学习成果进行交流。社区党委对党员的学习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抓好社区内党员干部及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技能培训,教育引导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干部向社会工作骨干转型,培养一支适应社区工作要求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为使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经常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
30、用,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党委根据志愿者的特长将志愿者分为若干支服务队,各支队伍的活动由社区党委具体指导与协调。 二、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平时采取“小、散、灵”的活动形式,由需要服务的社区群众向社区党委提出服务申请,社区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三、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时,要佩戴党徽,应时时处处注意树立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和志愿者社会形象。 四、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党员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五、社区党委要做好志愿者服务活动记录,并建立档案。
31、 六、社区党委要及时将志愿者的各项活动和服务情况向志愿者所在单位反馈,对优秀者定期进行表彰奖励。 社区党员联系困难户制度 一、每个有能力、有条件的党员,通过自愿结对、群众选对、组织定对等方式,每人联系2—3个困难户。 二、联系内容和责任。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与困难户及时进行思想交流和沟通。 2、想困难户所想,急困难户所急,办困难户所需,力所能及地为其提供科技、信息、项目、物资、资金等方面的帮扶,帮助困难户尽快脱贫致富。 3、组织困难户积极支持、参与社区化发展和社区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为建设和谐社区做出应有的贡
32、献。 4、认真听取困难户对社区化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委反馈。 三、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或党委汇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党支部或党委定期对党员联系困难户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社区党员公开承诺制度 一、确定承诺事项。每年年初,社区党员根据社区党支部或党委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分工,自愿提出承诺事项。承诺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 二、认真审核把关。党员承诺事项由社区党支部、党委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联系实际不紧密、内容空洞的,要
33、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公开承诺内容。党员既要围绕党员义务和社区工作任务目标作出共性承诺,又要针对个人工作岗位和特长作出个性承诺,有活动能力、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2—3件实事、好事。承诺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进一步明确承诺人、承诺事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等,并在公开栏或利用其它形式进行公示,社区党支部、党委各留档一份,加强监管。 四、严格监督。每年年底,社区党员要将承诺兑现情况向社区党支部或党委和社区群众代表述职,自觉接受党委监督和群众评议,做到有诺必践,取信于民。 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一、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是指未担任社区干部,具有
34、履职能力的社区党员设臵岗位,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的制度。 二、社区党组织本着“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按照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进行设臵。根据居民的需求可设“提供就业信息岗”、“民事纠纷调解岗”、“治安防范巡逻岗”、“环保卫生监督岗”、“居务公开监督岗”、“社区文化宣传岗”、“未成年人教育岗”、“法制宣传岗”和“文体活动岗”等岗位。 三、每个无职党员采取自我认岗的办法确定岗位,在党支部的组织下开展活动。 四、根据各自的岗位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不折不扣的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五、除年老体弱多病者外,每个无职党员都要有一个以上的
35、岗位。 六、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述职、群众测评和支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无职党员上岗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 社区党员服务联系卡制度 一、社区党委为社区内政治素质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的党员制作党员服务联系卡,注明党员姓名、职务、工作单位、承诺事项、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 二、社区党员要将联系卡作为服务名片,及时向群众发放,对有服务需求的群众,坚持做到“四清一访”:家庭住址清、服务事项清、服务措施清、服务时限清,及时回访,虚心听取联系对象的意见建议,保证服务效果。 三、对群众的服务需求,要切实做到有电必接、有问必答、有难必
36、帮、有求必应。对能办到的服务事项,要立说立行,限时办结;对一时难以办理或不能办理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取得服务对象的谅解。 四、对党员落实联系卡制度情况,社区党委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底进行总评,并将考核评议结果公开通报,与评先树优挂钩。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方法。社区党员民主评议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由所属各党支部具体组织,一般一年评议一次。 二、评议内容。社区党员是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社区化发展;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为社区群众办实事、好事。 三、方法步骤: 1、学习动员。使社区党员进一步明
37、确党员标准,端正态度,积极参加评议。 2、自我总结。由党员个人对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参与社区化发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报,作出评价。 3、群众评议。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填写《民主评议表》,对每个党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4、组织评定。由党支部吸收党小组长等骨干参加,综合评议意见,对每个党员进行全面分析和评议,将评议情况和评议结果上报社区党委。 5、总结反馈。党支部将民主评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吸取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6、组织处理。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区别
38、情况,妥善处理。 四、组织领导。民主评议党员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评选优秀党员等工作一道进行,党支部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时,社区党委要派人参加,加强监督和指导。 社区党员代表议事会职责 导下开展工作。 二、讨论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完善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对本社区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任务及社区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负责对拟提交居民代表议事会讨论决定的各项议题、议案,先期进行讨论酝酿,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根据新时期社区工作特点,紧紧围绕社区化发展目标,参与讨论社区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协助社
39、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进行民主决策,听取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工作通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督促社区党委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积极引导和发动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治安稳定共抓、经济发展共赢、群众组织共管、道德素质共育、农村资源共享、公益项目共办、帮困救济共助、优秀社区创建等工作,监督和督促社区“两委”积极完成社区党员议事会和居民议事会决议、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和收集党员、居民意见建议,掌握居民群众的需求,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反映民情民意。 七、社区党组织决策形成后,带头认真落实,在完成任务上作出表率,团结带领社区党员和居民共同参与社区
40、建设,形成推进社区化发展的合力。 一、履行社区党委授权的各项职责,在社区党委的领 八、定期对社区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九、制定和完善社区党员代表议事会相关制度。 十、其它需要社区党员议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有效形式,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要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
41、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需形成决议时,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实到会半数以上赞成,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对需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提出初步意见,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支部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支部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部人数的五分之四,所作
42、的决定才能有效。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问题等,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可以支部为单位上课,也可以由社区党委统一组织,集中上课,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从实际出发,根据党员思想状况确定,每次集中解决讨论一两个突出问题。党课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基层党委或党支
43、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党的书记要带头讲党课,不管谁讲党课,都要认真进行准备,保证党课教育质量。 五、每个党员和党员干部必须按期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每次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之前,党组织应将会议的内容通知党员干部,提前做好准备,开会时应由专人做好记录。 六、社区党委每半年对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三会一课”不正常的党支部,要及时派人帮助整顿。 七、除“三会一课”外,社区党委和党支部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党员活
44、动日活动,党员活动日的内容是向党员讲形势,报告工作,组织学习党内文件和科学文化知识,结合中心工作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组织好上级党委安排的其他活动。 第四篇:公司党委会议制度公司党委会议制度 为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XX省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党组织的指示、决议、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和措施。 2、讨
45、论研制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问题,讨论决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问题,讨论确定对有关党员违反纪律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讨论研究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和处级干部的聘用问题;讨论研究处级干部的考核、培训、奖惩等事宜;讨论确定后备干部;讨论上报处级干部的任免和聘任(解聘)意见。 4、讨论研究油田分公司党建工作规划;按管理权限讨论、审批二级党委改选换届;讨论提名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向上级党组织推优工作;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5、讨论决定油田分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
46、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重要问题。 6、讨论研究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 7、讨论决定召开油田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全委扩大会议的有关事宜。审议通过提交全委扩大会议的工作报告。 8、听取油田分公司工会、共青团、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汇报;审批工会、共青团改选换届等重要事宜。 9、研究确定以公司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提交的请示、报告;研究制定向公司二级党委发布的指示、通知、通报。 10、按党章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讨论研究需要提交党委会议决定的问题及其它需要党委研究的重要问题。 二、党委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参加人员
47、 党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党委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党委会列席人员由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 三、党委会议议题的确定和讨论 1、议题可由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其他委员提出,也可由其他领导提出并经党委书记审定。议题一般不得临时变更。 2、对议题的讨论必须实事求是。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 3、对议题的表决,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出席 会议的委员如有半数以上不同意,不能形成决议。讨论研究干部任免和奖惩、党员奖惩、推荐党代会代表等,要进行表决。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
48、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保留者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集体的决定。 四、召开公司党委会议的注意事项 1、委员不超过半数,一般不召开。讨论干部任免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讨论干部任免和奖惩、党员奖惩、推荐党代表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2、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不在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书记和副书记都不在时,一般不召开会议;如有紧急情况需要党委及时研究处理,可由党委临时委托或上级指定的党委其他成员召集党委会议。 3、党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记录实事求是、详细具体。会议研究的问题未经决定传达或公布,与公人员不得
49、泄露。 第五篇:学院党委会议制度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党委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召开 (一)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必要时可增加。 (二)党委会议由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召开。 (三)党委会议需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四)党委会议每次召开的时间、日期和议题除因特
50、殊情况临时召集外,由综合办提前1至2天通知与会人员。 (五)党委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请假,会议记录要注明缺席原因。 (六)党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请相关系、科负责通知列席参加。 (七)综合办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起草会议纪要,由书记签发。年末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按时间顺序整理归档。 (八)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议事的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指示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决定学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