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分配管理制度 丁时勇委员提出,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及管理尚存在分配项目过多、结构不够合理、分配安排不够规范三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为充分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势,他建议: 一、制定目标计划,大幅调整转移支付结构。加大财力下沉和财权下放,大幅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 二、清理整合项目,大量减少转移支付项目。对确定为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的不得限定用途;专项转移支付要突出重点;合并减少转移支付项目。 三、完善管理制度,大力规范转移支付分配秩序。每项转移支付均应制定管理制度。对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要严格通过公式测算;对专项转移
2、支付资金的分配要制定明确的资金使用绩效目标,规范项目申报条件和评审过程,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检查。 第二篇: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规范转移支付行为下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规范转移支付行为(下) 杨志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六、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议 当然我们原则上面,我们讲的很清楚,我们要以均衡性转移支付为主,要保证各地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我们目前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比如说为什么我们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采取适当减成等方式,引导地方减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到民生等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要引导他去做,通过激励约束机制来做的,有一
3、些事情是要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来做的。专项转移支付现在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它毕竟有它的存在的空间,所以我们现在强调,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比如说我们提出,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我们要逐步改变以收定支专项管理的办法,我们要严格控制新设的专项,我们要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的办法。 2015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出一个通知,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这个通知非常的重要。因为专项转移支付是有存在的空间的,它存在的空间就因为它存在有它的合理性,那怎么让它存在的更好一点。我们就可以根据这个办法。那么这个办法所强调的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中央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经济
4、和社会发展目标,无偿给予地方政府,由接受转移支付的政府,按照中央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大家看到,专项转移支付,我们一直强调它是有专门的目标的,那我们就说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因为是转移支付,或政府花钱没有对应的商品和服务做保障的。所以它指的是中央政府无偿给予地方政府的钱,但是地方政府拿到钱是不能乱花的,他要按照中央政府规定的用途来安排使用的。也就是说,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央给地方钱,地方拿到钱之后,他可以自由安排。而专项转移支付,地方拿到中央的钱,拿到之后,他不要还给中央,也不要给中央提供什么商品和服务,你只要按照中央规定的用途来花就可以了。这个转移支付一般性专项,它有共
5、同的目标,有共同的特征。 (一)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资金来源 我们现在所谈的专项转移支付,那中央这个钱从哪里来呢。现在我们讲的财政是个大财政的概念,那我们讲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它不止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这个通知这个办法的要求,它应该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我们现在的政府预算体系里面有四本预算,这边包括了三本,为什么只包括这三本。还有一本,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不包括在内的。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常他是需要一般公共预算给它补充资金的,它是不够用的,它需要你补充资金的,所以在这里面,我们就不把它包括在内了,而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6、的资金的性质是有争议的,它是公共资金是没问题的,但是它能不能完全算政府资金,这个是有争议的。因为好多钱,是个人交的养老的钱,医疗的钱,那些钱还是老百姓的。它跟我们一般的财政资金是不太一样的,因为那部分钱可能是直接都有主人的,而我们这边肯定是公共的,所以我们这边所讨论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来源就包括三个,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这么说的。 (二)专项转移支付的分类 专项转移支付我们也要给它进行归类,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专项转移支付可以分成五类,委托类、共担类、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 委托类的专项是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中央事
7、权,中央委托地方实施,而相应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委托类的专项,就讲这个事权本来就是中央办,本来应该中央来做,这边在地方去做,那地方说中央让我来做,那对应给我钱啊,所以这叫委托类的专项。 共担类的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的事权,中央将应分担部分,委托地方实施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事权和支出责任,中央跟地方一起来做,然后中央自己要做的那部分委托地方去做,就是做事情地方做,但是中央的责任还在,中央责任怎么体现呢。中央给地方钱,这叫共担类的专项,专门设立的一个专项转移支付。 引导类的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地方事权。中央为鼓励和引导地方,按
8、照中央的政策意图办理事务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是强制地方的,本来不关中央的事,中间是不需要给钱的,这个事权就是地方的。但是中央鼓励引导地方去做,有中央的政策意图的,要实现中央的政策意图,所以你要给钱,在这个时候,政策意图这个目标的设立,中央给钱是因为你这么做,是按照中央的政策意图去办理的。 救济类的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地方事权,中央会帮助地方应对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增资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救济类的专项这个答案很清楚,比如说我中国这么大,自然灾害,幅员辽阔的国家,有一些地方它会出现。发生地震了,比如说,龙卷风比较大的,损失比较大,那么很多事情本来是地方做的,中央要帮助地
9、方,因为突然间发生巨大的灾害的时候,地方可能没有对应的资金保障,他增加支出了,原来预算安排,当然可能往往都有一些预备的费用,但是可能不够花了,特别是一些严重的自然灾害,他可能就更需要中央来帮助他了,这是救济类的专项。 应急类的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地方事权,中央为帮助地方应对和处理,影响区域大、影响面广突发事件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应急类的,里面有一些救济、应急,有时候内容上可能有一些交叉重复。 我们讲这五大类,大家可以看到,委托类的专项讲的很清楚,这就是中央事权。共担类的事项讲的是中央和地方共同的事权,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这三大类事权都是地方的,都
10、是属于中央帮助地方来做事的。引导类,中央政策意图;救济类,自然灾害等发生的增资;应急类,地方需要应对某些突发事件来增加支出,中央帮助地方。所以我们看到这五大类,我们实际上又可以归成三类,一个是纯粹是要中央做的事情,中央委托地方去做,中央给钱。共担类是中央和地方一起做,由地方在做,中央自己承担了部分,拿钱给地方,让地方去做,这中央也在履行自己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引导、救济、应急,那都是地方的事权,这是这样的一些划分方法。 (三)完善专项转移支付的责任主体 那么专项转移支付,我们就要做好,做好就要有一个好的管理,没有好的管理是不可能把生意做好的。那责任主体是谁呢。按照这个办法的
11、规定,财政部是专项转移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工作。这样的话,我们看到,财政部是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其实这边强调是财政管理。而中央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专项转移支付管理的工作,主管部门实际上讲的是部门管理,讲的是专业管理。比如说跟教育有关的,是教育部门;跟社保有关的,是社保部门。有可能是民政部门,也可以其他部门。既然财政部是专项转移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所以它的责任就特别多、特别大,财政部负责拟定专项转移支付总体管理制度,制定或者会同中央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管理办法,审核专项转移支付设立调整事项,组织
12、实施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及执行。组织开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开展专项转移支付有关预算监管工作。中央主管部门协同财政部制定具体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管理办法,协同财政部具体管理专项转移支付。地方政府的责任,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制定及实施细则,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专项转移支付应当遵循规范、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从现实来看,专项转移支付需要进一步提高透明度,有些事情他做了,而且是应该要做的,也没有问题,但是因为财政透明度不高,你做了好事,别人不知道,你不知道还怀疑说,到底这些钱做什么了。你花得有效率没效率。所以我们这边非
13、常强调的一点是公开,首先做事情要规范,要公平,规范公平你做到了之后,还大家知道,因为财政资金是公共资金,社会应该知道这些钱怎么花的,而且专项转移支付跟别的还不一样,专项它是有特定的目标要求的,你这个目标实现了没有,大家要监督,所以公开很重要。所以我们强调这里面的四个原则,规范、公平、公开、公正这些原则。专项转移支付,社会上面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声音,但是它是一个国家,特别是一个大国,财政制度所不可或缺的。某一种类型的专项转移支付,它可能会因为政策目标的实现而没有存在的必要。与此同时,新的专项转移支付,因为新的政策目标的要求,又有了新设立的必要,有一些政策目标会随着形势的发展,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14、会随着技术进步来发生改变,所以要做好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我们在制度上面要有对应的保障,要有章可循。我们说专项转移支付管理要规范,要公正,我们怎么规范。靠的是制度。 (四)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的设立与调整 所以关于专项转移支付的设立和调整,这个办法有专门的规定,首先关于设立,什么时候可以设立专项转移支付呢。我们讲,要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要压缩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不等于说专项转移支付就不要存在了。 第一点是,有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作为依据,这就可以存在了,法律法规、国务院的规定,这是第一条。第二点规定是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资金需求、资金用途、主管部门
15、和职责分工。就说你有这个依据,这只是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有这些前提条件只是说这个门槛你可以跨过去了,但是跨过去之后,你还得把这事情做好,如果做不好是不能干的。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资金需求、资金用途、主管部门和职责分工,我们前面讲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有主管部门,有财政部门,还有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专项转移支付你要设立,你要说清楚,要干什么,需要多少钱。钱要怎么花,钱要怎么管,职责分工怎么进行。这都需要的。 第三个方面是有明确的实施期限,而且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专项政策目标,政策目标实现了,这个就结束了。我们过去经常说的一个问题,你专项一设,设了之后是长期的专项下去,这肯定是不对的,要
16、区分情况。如果政策意图已经实现了,目标已经实现了,该退的就应该要退。我们现在是你长期实施的委托类或共担类专项除外,委托类是中央委托地方去做的,你委托地方一直委托地方去做,这个事权是中央的,中央委托地方去做,中央当给钱了,所以这个长期存在的。共担类的是中央和地方一起做,地方去做了,中央再给钱。这个跟其他的地方事权,中央来帮助的不一样。因为五类,后面三类都是。 第四个条件是不属于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我们是市场经济国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发挥决定性作用,这个决定性作用怎么表现出来。很简单的道理,市场能做的市场做,只有市场做不来的,政府做的比市场做得要更好的,政府才能做,这是
17、一个基本原则的问题。当然我们是一个转型国家,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转,这个转型国家在特定时期可能会出现一些事情,政府做的挺有效率的,市场的效率怎么样,目前不知道,当然这是改革当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有一些事情本来属于市场能够做好的,政府就不要再干预了。所以我们讲设立专项转移支付,应该同时符合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法律法规国务院的规定,这只是个前置条件,这个门槛你能跨过去,接着你还能把事情做好,然后怎么做好,地方事权的专项转移支付是要实现的,一般不超过五年,而且还不能够是市场能做好的事。 (五)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转移支付经批准设立以后,财政部应当制定,
18、或者会同中央主管部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做到每一个专项转移支付对应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就是专项转移支付批了之后,设立了,要有管理办法。而且一个专项转移支付要对应一个管理办法。中央基建投资专项应当根据具体项目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然后资金管理办法应当明确政策目标、部门职责分工、资金用途、补助对象、分配方法,各种各样的东西都在这个办法里面。然后我们强调专项转移支付公开性,除了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等文件应当及时公开,这是跟我们前面所强调的预算财政透明度是一致的。涉密的以外,其他都应该公开。 而且明确规定,没有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的专项转移支付,不得分配资金,并限期制定,逾期未
19、制定的对应项目予以取消。要有办法,没有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了也不能分配资金,要限期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钱不能乱花的,花钱要有章可循。专项转移支付要提高效率,必须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机制。刚才说了,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有期限的,一般不超过五年,那不超过五年,我们要看,不是五年后来评估的。我第一年看,这钱花得合理不合理。做的怎么样。是不是达到要求。是不是按照这个要求来做。是不是和市场决定性作用有冲突。我们一步一步去看,我们前面说了专项转移支付设立要满足四个条件,我们一个一个去对。 (六)严格把控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评估 所以财政部每年要编制年度预算前,会同中央主管部门对专项转
20、移支付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的重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是不是符合,设立的时候,我们是要求他符合的,那你做的时候如果不符合的,对不起,肯定是不合格的。 第二个是政策是否到期或者调整。比如五年像第六年,你还要再报,刚才前面说了,你要再报可以,要按照重新设立的要求,新设立的要求,这是全新的要求,政策是不是调整。 第三个方面是绩效目标是否已经实现,或者需要调整取消。目标实现了,实际上它就不存在了。目标实现了,专项转移支付可能就不需要存在了。目标实现到什么程度。专项转移支付可能就要做对应的一些调整。 第四点是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是否用
21、于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领域。钱怎么花。花得合理不合理,是不是干预的市场竞争作用。 第五个方面,我们刚才说了,设立项目后面有资金管理办法,没有资金管理办法,钱就不能花的,所以评估的时候要看是否按照要求,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那当然我们前面说了,限期要求制定,如果你没有资金管理办法,钱是不能分配的,如果限期你没有制定,规定三个月内你必须制定好,如果你没有制定,对不起,这个钱是要回收的。 (七)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退出机制 第一类是刚才我们说了评估,那财政部根据专项转移支付评估的结果,区分情形分别处理,如果是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的予以取消,这本来
22、就是一个进入的门槛,你门槛都不能达到,肯定要取消的。第二个是政策到期政策调整,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没有必要继续实施的,也要取消。第三个是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的,如果原来不能调节你这个存在的必要性,后面是它能够调节的,也应该取消掉。市场如果逐步调节的,按照一定是实施期限,实行退拨政策,到期予以取消。第四类是绩效目标已经实现,绩效低下,绩效目标发生变动,或实际绩效与目标差距较大的予以取消或者调整。因为花钱是要看技校的,根据绩效做对应的调整。第五类委托类专项具备由中央直接实施条件的,调整列入中央本级支出,委托类刚才说了,中央委托地方去做,为什么委托地方去做呢。地方做的效率可能比中央要高,但是如果条件已经具
23、备,中央可以直接实施,而且条件不差,效率不低,不低于地方的,像这种情况就可以调整列入中央本级支出,中央直接支出了,中央直接实施条件了,那地方就不必要了。第六类是属于地方事权的专项转移支付,可以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地方统筹安排的适时调整列入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第七类是政策目标接近,资金投入发现雷同,资金管理方式先进的要予以整合。比如同样的一个目标,可能就没必要设一个a、b、c,设上几个,一个就可以了,也便于管理。 (八)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预算编制 专项转移支付要做好它,很重要的一个预算要编制好。按照现在的规定,财政部应该每年6月15号之前,部署编制下一年度中央对地方
24、转移支付预算草案的具体规定。这里面这一些要规定具体的要求和报送期限,专项转移支付实行的是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因为我们现在通常讲的预算是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是一个滚动预算,是中期,在国际上来说是3年到5年,我们现在是要求编3年的,比如说这个宣传项目,这3年有什么项目。今年2016年,我们可能就要编,就是2016年的这部分我们可能就要20 16、20 17、2018这三年。2016年我们要编20 17、20 18、2019。那么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这里面要求,财政部会同中央主管部门,根据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
25、编制专项转移支付3年滚动规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应当分地区、分项目编制,并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保障重点,讲究绩效的原则。委托类的专项中央应该做安排,不得要求地方配套资金,本来中央的事情,你不能要求地方配套资金,所以共担类的专项应当依据公益性、外部性等因素,明确分担标准或者比例,由中央和地方各自分摊对应的比例。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它本身属于地方事权,应当严格控制资金规模。 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总体增长幅度应当低于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总体增长的幅度。这个规定,它就服从于我们说要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的要求,因为你如果专项高的话,那就没办法一般性的再往上搞了,所
26、以这边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中央基建投资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应当主要用于国家重点项目,跨省的项目,以及外部的重点项目,你中间做的就是最重要的事情,所以要国家重点项目。然后跨省级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一般不编列,属于中央本级的支出,如果中央是本级自己实施的话,那是列入本级支出了,没必要,这个里面就多此一举。 (九)提高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效率与绩效 然后关于这方面的预算的编制,有一些时间的要求,具体的我们就不说了。专项转移支付它的管理,很多一系列的程序,我们讲有资金管理的办法一定要制定,然后,我们要资金申报审核分配,这里面有很多具体的一些规定,具体的要求,在做实际工作的时候可以去
27、看这些办法,还有看这相关的一些配套的一些规定。但是我们了解一些,比如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它的分配的办法是有好处的,有利于这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效率的提高。比如说你符合条件,那你该争取的就要去争取的;不符合条件,争取也没有用的。有利于去了解中央的一些政策意图。 比如说我们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我们可以采取因素法,项目法相结合的办法。因素法,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权重标准怎么制定,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分配的这样一个方法。项目法是根据相关规划、竞争性评审等方式,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到特定项目的方法,中央向省级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当以因素法为主,涉及国家重大工程,跨地区、跨流域的投资项
28、目,以及外部性强的重点项目除外。就是说因素、项目相结合。这个分配的方面还有一些其他的具体规定,还有资金的下达拨付和使用,在这个办法里面也做了一些很具体的一些规定。专项,我们一再强调,专项转移支付不是不能有,而是它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存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一样,都非常强调绩效管理。我们要加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建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怎么提高效益。要逐步推动绩效目标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除了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以外,社会监督也非常的重要。绩效要监控,重点监控一些比如说,这个目标是不是符合既定的目标要求,还要做一些中期绩效评价等等一
29、些其他的工作,反正所有的目标都指向财政预算绩效的提高。做这个事情的话,最后你没做到怎么办。监督检查责任追究,要监督检查,还有一个责任追究。 专项这一块,比如说有些被骗取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自行查处了,同级财政部门收回。中央查处了,由审计负责追回,并及时上交中央财政,这里面很多是要有责任的,对应的一些责任的规定。因为这个专项转移支付很复杂,不仅是中央对地方的,其实地方下面也还有一些具体的。比如说,省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报财政部备案,同时抄送当地专员办。这个就是说,我们讲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地方在对地方的,所以中
30、央与地方这个转移支付其实都有的,但是地方在做的时候可以参照中央的来做,当然各地情况可能不太一样,我们可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来做事情。 七、结论 转移支付的问题相当的复杂,涉及的内容很多,我们现在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的这个阶段,我们是一个大国,大国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跟其那些小的国家,面积比较小的国家情况,没那么复杂的国家相比是不一样的。我们要建立多级财产,要分级财政,所有这些问题,要求我们建立分级的财政管理体制。分级的财政管理体制我们现在很困难的一个事情就是,要做好事权的划分工作,这是我们正在进行的改革,因为这个改革不仅仅是一个财政问题,其实它更多的是一个行政管理
31、体制改革的问题,甚至一个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这个工作做好,我们转移支付制度才有更好的依托。 转移支付简单的说,就是钱从一级政府到另外一级政府的流动,为什么要这么流。跟事权很有关系,这中央的事权地方来做,中央就要给钱;地方的事权符合特定条件,中央给它支持,中央是要给钱的。如果是地方的事权,有不符合中央给钱的条件,那地方的事情就不会有转移支付了。 我们讲转移支付结构的优化,就是要让一般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都有各自存在的空间。一般转移支付地方更灵活一点,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安排财政支出;专项转移支付能够体现中央政策的目标要求,有利于中央政策目标的实现。作为中国,作为一个大
32、国来说,非常的重要。现实当中,专项转移支付存在的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是需要通过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来解决的,而不是取消专项转移支付,这点要特别清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形成一个好的专项支付这样一个结构。因为结构这个问题讲的是转移支付内部的问题。当然在这之前,我们还要去分析转移支付的规模有多大,所以它首先是一个总量的问题,比如说地方支出多少要靠自己,多少要靠中央,这首先解决这个总量问题。 在总量问题解决之后,接着我们来看,这个总量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来的。我们现在讲一般转移支付应该规模多大,专项转移支付规模最大,未来税收返还怎么处理。税收返还未来如何取消的话,它应该跟一般性转移支付结
33、合起来。他不可能说,因为它已经构成了地方实际的这种财力,不可能一取消了事的。但是因为它跟一般性转移支付类似,没有规定具体的用途,所以应该要融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但是融入的过程怎么个融入,才能够减少改革的震荡,这都需要去考虑的。 关于转移支付结构的优化问题,关于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问题,它不是孤立的,它需要跟整个财政体制改革结合在一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形成与现代财政制度相适应的转移支付制度。 第三篇: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内容、问题及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内容、问题及完善 13法硕刘军sa13216913 内容摘要:所谓财政转移支付制度(fin
34、ancialtransferpaymentsystem),是指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关系、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制度安排。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随着制度的不断发展,转移支付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总额增长很快,1994年为2389.09亿元,2008年增长到2.294561万亿元。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最关键主要的第一位目标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而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服务水平亦应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所以影响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公共服务应优先提供,影响人们起点公平的公共服务应达到较高水平。另外,转移支付方式要根据转移支付目标而定,我国应建立以纵向
35、为主、纵横交错的转移支付模式。 最后,由于受到一些因素影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我国目前转移支付效果不太理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与中国梦的大背景下,必须立足长远,循序渐进地对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以研究与进行规范。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一般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基本公共服务一、研究背景及现象 (一)在所有的国家都存多级政府,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已经吸引了许许多多经济学家的注意。他们的许多讨论集中在如何判断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人们提出了三个主要的理由。首先,人均收入低、 -1 (二)基于以上之分析,我们知晓,所谓财政转移支付,
36、也称政府转移支付、预算转移支付或预算补助,是指在多级政府分税体制下,一级政府为实现某种目的,将一部分预算资金及其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其他政府的制度。而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一套由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三部分构成的、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为主的且具有中国特色的转移支付制度。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随着制度的不断发展,转移支付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这些年来,这一体系对确保困难地区政府正常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遏制地区间财力差距的扩大趋势和国家重大政策的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前所述,在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
37、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向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物品与服务,不仅是现代国家主权在民理念的重要体现,而且是国家政权及其财政合法性的基础和来源。在具体实践中,自1995年到2005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从21亿元增加到1121多亿元。专项转移支付从1993年的36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3517亿元。2005年,除税收返还和体制性补助4144亿元外,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达到7330亿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因此,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稳定器的功能,是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
38、政府间关系、实现各地财力均衡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制度安排。 -3 移支付,是年年都有的经常性收入返还。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收入以及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情况,合理确定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并以此作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基数,保证1993年地方既得财力。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中央财政按核定的各地所得税基数,对地方净上划中央收入实
39、行基数返还。国家对人民的税收返还。我国的政策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虽然不能直接归还给每个具体的纳税人,但具有整体的返还性。 其二,是财力性转移支付。此类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拨款的政府自主使用,所以又称一般性转移支付或无条件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基本目标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部分中央不规定具体用途,由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需要安排。财力性转移支付又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乡财政奖补资金、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和年终结算财力补助。 其三,专项转移支付。此类转移支付有附加条件规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因此又称有条件转移支付。专项转
40、移支付是以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为依据,对承办应由上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的政府给予一定的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为了实施其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地方政府代行一些中央政府职能进行补偿设立的补助地方的专项资 -5 但是,我国的税收返还仍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数法进行分配,体现了对收入能力较强地区的倾斜原则,维护了较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与缩小地区间差距的主旨背道而驰。并且,税收返还虽然在名义上是中央财政收入,但实际上,地方财政对这部分资金具有最终决定权。 (二)其次,关于一般性转移支付 在财力性转移支付中,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县乡奖补
41、转移支付、退耕还林转移支付都是特定改革和政策措施下增加的转移支付,具有专项用途,将其归入专项转移支付中去更为确切;如果不能并入专项转移支付,可以考虑按因素法计算确定,将其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同时,应适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可确定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占中央财政收入增量中的比例与增长速度,并制定一个中长期的增长目标和资金来源扩展计划,逐步扩大均等化转移支付的作用。加大并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综合考虑人均收入、公共服务成本、主体功能区建设等多种因素,完善转移支付因素法计算公式,逐步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在保持分税制框架基本稳定前提下,完善中
42、央与地方共享税分成办法,适当提高中央财政集中程度,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 (三)再次,关于专项转移支付制度 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 -7 如《财政法》、《预算法》和《财政监督法》等,对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则、内容、形式、依据、用途和监督加以规范。特别是要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增加有关财政转移支付的条款,赋予转移支付相应的法律地位。同时,应制定关于财政转移支付的单行法规,对转移支付的政策目标、资金来源、分配形式、分配程序和分配公式等作出统一规定。 四、结
43、论 财政转移支付是处理府间关系的重要制度,它是构建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素,它是协调府间财政关系,实现公共政策的重要工具。第一,财政转移支付具有资金的预算性、对象的政府性和产权转移的无偿性等三个基本特点;第二,财政转移支付是随着分税制预算体制而产生的,是构成预算体制的三大要素之一,这些要素也称为制度。它的基本作用是弥补分税制度的缺陷,调节府间财力关系,同时,它也是协调府间关系,实现公共政策的重要工具,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最主要的目标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除此之外,由于受到一些因素影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我国目前转移支付效果不太理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与中国梦的大背景下,必
44、须立足长远,循序渐进地对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以研究与进行规范;建立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还必须进行一系列相配套的改革措施,这些措施具体包括:政治体制、户籍体制、国库体制、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政府审计体系等,使之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相适应。 总之,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必须立足长远,循序渐进地对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规范。近期目标应是逐步规范地方政府纵向转移支付方式,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远期目标应是在分税财政体制趋于完善的情况下,抑制各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五、参考文献: 1.周成刚。关于建立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构
45、想[j]。西部财会,20062.安体富,任强,中国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指标体系的构建——基于地区差别视角的量化分析[j]财贸经济,2008,(6):79-823.曹俊文,罗良清,转移支付的财政均等化效果实证分析[j]统计研究,2006, (一):43-454.高培勇,杨之刚,夏杰长,中国财政经济理论前沿(5)[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第四篇:《优化“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完善管理制度总结》优化“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完善管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理制度总结报告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优化“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完善管理制度总结报告
46、 随着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高校教资力量不足的问题目益凸显,尤其是高等职业院校的情况更加突出,缺乏高水平的教师和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成为高等院校尤其是高职院校发展的瓶颈。建设什么样的教师队伍、如何建设符合高等职业院校发展要求的教师队伍的问题,摆到了高职院校发展的重要议程上。 教师队伍是高职院校建设和发展的关键,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指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要注重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改革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加强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内在要求,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
47、的教师比例,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同时要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教育部的具体要求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几年来,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专业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从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主要采取了定规划、定标准、定政策、定制度等有力措施,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我院教师队伍的“双师”素质和综合实力,取得了较好的建设效果。采取培养和聘请相结合的方式,
48、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水平。校内专任教师,通过挂职锻炼、定期到国内外院校进修、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等途径,提升本专业师资队伍的教学、实践、科研、管理水平;与与行业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联系,从中聘请稳定的校外兼职教师,承担课程实训指导、专业顶岗实习、课程设计与开发等任务,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兼职教师梯队。探索与企业合作建立一个有效的团队合作教学机制,推进校企之间技术研讨和经验交流的制度化建设。形成以“双师素质”教师为基础,专业带头人为龙头,骨干教师为中心,兼职教师为辅助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探索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特色的师资建设途径与方式,供同类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参考借鉴。
49、 一、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和聘请 专业带头人应熟知旅游业前沿动态,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具有专业运行的领导能力。通过安排赴旅游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相关专业管理及教学能力等方面的研修至少2次,到企业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顶岗实践、主持教科研项目,更新专业建设理念,提高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同时聘请1名在职的旅行社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作为专业带头人,共同参与本专业课程标准的研制、岗位技能标准的制定、课程体系构建及生产性实训基地运作等方面的工作,对所引进的专业带头人提供配备相应的办公及实验实训设施及工作补助。享受学院相关的福利待遇,树立其主人翁意识。至2013年培养专
50、业带头人总数达到2名。 二、骨干教师的培养和聘请 骨干教师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有在企业业务岗位任、兼职的经历,能胜任核心课程的专业教学工作,在旅游教育教学方面有一定的科研及创新能力。本专业现有骨干教师2名,结合本专业师资实际情况,再挑选2名具有良好基础的青年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对骨干教师的培养主要采取国内研修、专业交流、企业挂职、学位提升、参与教科研项目等方式至少1次,拓宽教师视野,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同时聘请2名有旅行社企业工作经验的、能有效地组织本专业学生开展技能训练、生产性实训等工作的旅行社专业人士作为骨干教师。将兼职骨干教师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