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加强信息中心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加强沟通理解,达到风正心齐气顺,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目的意义建立和实行干部职工谈心交心制度,是发扬我党关心爱护干部的优良传统,是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有效方法。通过谈心交心,有利于促进中心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互相提醒、拉拉袖子、增进团结,进而了解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业务能力等,从而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队伍,为推
2、进信息中心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情感保障。 第二条交流内容谈心交心的内容主要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和家庭情况及遇到突发事件等,敞开心扉、沟通思想、交流情况。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谈心交心或教育帮助: (一)工作岗位交流、职务任免或退休时; (二)受到重要表彰、奖励或受到批评、惩处时; (三)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时; (四)家庭发生特殊情况时; (五)发现或被举报有违纪、违法等问题时; (六)班子有不团结苗头或干部之间出现较大意见分歧时; (七
3、临时工作人员被辞退时; (八)遇到较重疾病时; (九)婚恋出现变故时; (十)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找领导谈心时。 第三条 交流方式谈心交心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个别谈心与集体谈心相结合的方式。领导与下属谈心要关心和了解下属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增强谈心交心的针对性、有效性,真正做到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中心支委会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由中心党支部书记或行政负责人负责谈心交心;一般工作人员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谈心交心;特殊情况下的干部谈心,由党支部确定谈心交心者。中心所有谈心交心双方均为平等交流。 第四条 交
4、流次数党支部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科负责人定期谈心交心,一般每年不少于4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中心其他干部职工及时谈心交心。 领导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每半年应进行2次谈心谈话,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交心人数每年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科室负责人与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应每季度进行一次谈话。第五条 交流记录建立谈心交心档案。每次谈心交心的时间、内容都要做好记录。中心支部将加强对谈心交心活动的督促检查,并及时掌握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科室也要对谈心交心情况定期进行总结,确保谈心交心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执行时间本制度通过党员大会讨论无异议后开始执
5、行。 第二篇: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活动方案在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方案 为认真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巩固和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组织的满意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按照市委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提高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水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实际,通过广泛的“谈心交心”活动,达到深入了解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切实解决部分党员干部职工存在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自由散慢,贪图享乐等问题,达到凝聚
6、力量推动工作的目的,进一步提高我院党建工作满意度,深入推进“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活动范围和方式 按照要求,党组成员与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一次“谈心交 心”活动,我院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交谈,同时,可与其他党员 干部职工交谈;党组成员与分管的庭室党员干部职工交谈,也可 找其他党员干部职工交谈;各庭室之间的党员干部职工可以相互 交谈,做到“谈心交心”覆盖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通过“谈 心交心”让党员干部职工真诚与组织交心。在“谈心交心”活动 中,还应主动征求党外干部职工等的意
7、见。 三、活动主要内容 1.交流思想、增进了解。通过谈心交心活动,深入了解党员 干部职工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以及存 在的困难与问题等,同时,也让党员干部职工了解党建工作情况。 2.广纳意见、扩大民主。要通过“谈心交心”活动,进一步 增强工作透明度,扩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了解党员干部职工的业务工作、加强我院自身建设,特别是 提高法院公信度和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鼓励广大党员干部 职工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增强党内民主、促进党内和谐。
8、 3.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党组要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 过“谈心交心”活动重点查找在监督工作的方法、抓好内部管理 的力度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不相符、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特别 是在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4.关爱帮扶、促进和谐。通过“谈心交心”活动,针对党员 干部职工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多 种灵活方式,体现组织关心、指导和帮助,开展帮扶解困与激励 提升活动,健全和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形成共解难 题、共创业绩的工作合力。 四
9、有关要求 1.“谈心交心”活动时间。2010年9月10日至25日。 2.政治处要结合我院实际,拟制谈话提纲,提前发给所有党 员干部职工,做好谈心准备。 3.在“谈心交心”活动中,要把握好谈话内容,确保谈话质 量。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发:本院领导及各部门XX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办公室2011年9月5日印发 共印30份 第三篇: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第四章某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开展谈心谈话,是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动质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为促进此项工
10、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谈心谈话的范围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二)班子成员和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之间。 (三)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之间。 (四)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之间。 第二条谈心谈话把握的原则和主要方式 (一)按照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县局主要负责人每年与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县局其他领导成员每年与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谈心谈话一至二次;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每年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至二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11、也要适时谈心沟通。 (二)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三)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对廉政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干部主动要求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第三条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三)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
12、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四)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五)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六)征询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七)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
13、和信任。 第四条谈心谈话的具体要求 (一)区别不同对象谈。谈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势而异。对部门负责人开展启发式谈,对普通干部职工推行鼓励式谈,对缺点明显的干部职工进行诫勉式谈,对受到误解的干部职工采取慰问式谈。 (二)带着问题谈。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谈话方式,引导其说出真话、实情。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不着边际的空谈。 (三)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为干部职工作表率。 (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提高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把
14、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上来。二是与关心干部 职工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问题的同时,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增强实效性。三是与推动工作相结合。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办公室负责落实谈心谈话的协调工作,并负责掌握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的情况。每年年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总结)的一项内容。 第四篇: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xx人民检察院干部谈心谈
15、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广大干部同志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xx市人民检察院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促进全院干警之间相互了解,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的领导带头作用,为建设和谐高效的一流团队,加快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原则 坚持平等相待、相互信任、相互尊重。谈话双方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同志式地双向交流互动,注意听取对方的意见。 坚
16、持坦诚相见、与人为善、推心置腹。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讲原则、讲团结。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征求意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批评意见。 三、内容和方式 谈心谈话的内容应是多方面的,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对全院、本部门和本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相互之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说明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对方就某些问题提高认识,或对某些问题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特别是对有些不宜拿到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其他公共场合
17、解决的问题,要注意通过个别谈心交换意见、消除误解,创造有利于解决问题的氛围。 谈心谈话的方式,以面对面的个别直接交谈为主,在必要时也可采取集体谈心、登门拜访等灵活多样的方式。 四、范围和要求 本制度所规定的领导干部系指院领导及科以上领导干部。 谈心谈话活动应在检察长与各副检察长之间、副检察长与分管领域各科室局 负责人之间、各科局室负责人与所属部门干警之间进行,原则上不应当越级谈话。上述谈心谈话主体之间每年应进行两次以上谈心谈话,谈话的上级主体与下级主体皆可以主动要求进行谈话活动。 在下级谈心谈话主体发生下列情况时,上级谈话
18、主体应及时主动与其谈心谈话: 1、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荣誉时; 2、在工作中遇到挫折或出现重大失误时; 3、在任职、免职、换岗、挂职时; 4、与其他同志产生重大分歧或工作不协调时; 5、在民主测评、民主评议、考核、考察后; 6、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目标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时; 7、在外界有不良反映或违法违纪情况时; 8、出现其他需要谈心谈话的情况时。 在谈心谈话过程中,遇到重大情况时,应采取书面记录的形式。 五、组织领导 政治处负责汇总整理谈心谈话活动开展情况。政治处
19、应对全院的谈心谈话活动加强组织、督促、检查、引导,注意分析思想动态,把握变化规律,定期向院党委汇报。 在政治处和各科局室设立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薄,及时登记谈话情况。各科局室负责人在与干警谈话后,应将主要情况向政治处通报。院领导与中层干部或一般干警谈话后,对于政治处有必要掌握的情况,应告知政治处。 对谈话过程中涉及有关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应当保密。 xx市人民检察院 第五篇: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动态,进一步畅通上下沟
20、通渠道,达到沟通思想、增进了解、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集团全体党员干部。3职责 实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集团党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一般由主要领导负责谈心谈话;各部室负责人和装置主管一般由各分管领导负责谈心谈话;一般职工由支部书记谈话。4谈心谈话类型 4.1日常交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之间,领导班子与部室负责人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4.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
21、清醒、严于律己。职工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4.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 1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4.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
22、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职工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5谈心谈话的形式 5.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5.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5.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5.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6谈心谈话的原则 6.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
23、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6.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6.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6.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7谈心谈话要求 7.1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 2成员谈心,每年至少1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 7.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副书记要与部室中层以上干部每年至少1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负责人,每年至少1次。 7.3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第15页 共1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