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记录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推选,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四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工会主席负责日常工作。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
2、、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 一、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不设常设机构。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享有以下权利: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
3、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审议学校及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 3.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4.校长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5.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协助校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 6.教职工代表一般以教研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其中教师代表占60%以上女职工代表应按学校人数比例分配,少数民族代表要有一定比例。 7.教职工代表任期一般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8.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一般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代
4、表大会,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9.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0.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经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1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代表提案应得到及时处理。贯彻、处理的情况应在下次大会上提出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情况应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为保证教职工能正常行使合法权益,特制订此制度。 一、总则:教代会接受学校党委(总支
5、、支部)的领导,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 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二、任期。教代会每3至5年为一届,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经学校党组织、校长、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成员。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教师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四、召开。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五、教代会职权: 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六、其它。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