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安防监控系统巡查制度 安防监控系统巡查制度 1.巡查制度 1.1值班人员依靠听、看、闻的方式和借助仪器仪表测量的方式对安防设备和周围环境进行巡查。 1.2值班人员带好相关钥匙、工具、测量仪表、材料、防护用品和表格记录等,对设备设施进行巡查。 1.3值班人员在遵守安全规范的情况下,按规定巡视线路、巡视时间、巡视重点内容、巡视技术要求下进行巡视,巡查记录应填写规范、准确。 1.4巡视中发现设备缺陷、故障和疑点,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如需停止设备设施运行,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请示。 2.巡查内容 2.1巡查人员根据规定巡查线路每天定期巡查。巡查内容包括:视频监控
2、、周界防范、可视对讲、门禁等。 2.2巡查人员巡查时需携带相关测试工具、仪表。 2.3巡查人员要掌握闭路监控设备的简单工作原理、性能和常规的维护工作,熟练掌握各系统操作。 2.4检查主机系统自检是否正常,检查稳压电源的输出电压、输出功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5检查系统软件、监控屏幕、分割器、按钮、键盘及摇杆功能、摄像头、云台、光盘刻录机、分配器、红外报警、对讲、ups电源工作是否正常。 2.6检查各设备间接线、同轴电缆、接线柱。 2.7检查摄像头和云台底座、支架,调整摄像机动作是否正常。 2.8检查读卡器、门禁是否正常。 2.9监控室设备有无过热、异常噪音的现象。 2.10检查设备外观、线缆屏蔽、机柜、操作台等的接地阻值。 2.11对巡查发现影响安全事项或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