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条例,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三、职责1、保管处为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装卸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运输车辆、装卸人员的资质办理和审查。 2、各厂、车间负责本车间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装卸的具体管理。 四、内容1、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3、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4、危险
2、化学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5、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6、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进行,并向被委托方说明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 7、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产生的压力和外部压力,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渗漏。 8、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严格遵照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和规定作业。 9、气瓶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受到震动、冲击等,发生燃烧、爆炸等事故,特提出以下安全要求:(1)文明装卸。要做到轻装、轻卸、严
3、禁抛、滑放、滚动、撞击,禁止使用电磁起吊机械。(2)妥善固定。气瓶装人车厢内应妥善地加以固定,用三角木块卡牢。一般应按车厢横向放置,头朝一个方向,堆放整齐。 (3)分类装车。化学性质互相抵触的盛装物的气瓶,严禁同车混装、混运输。气瓶盛装物与其他化学危险物品性质相抵触时,也严格禁止同车混装、混运输。 (4)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物品”的标志旗或灯。必须配备和盛物性质相适用的灭火器和防毒用具。(5)防止曝晒。液化气瓶运输时不得长时间在烈日下照曝,车辆应设遮阳措施。(6)运输车辆中途暂时停车,应距明火处10m以上。汽车上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7)运输中如果发生气瓶渗漏,易燃物品起火时应立即停车用灭火器灭火,并及时拧紧瓶阀,防止导致气瓶受高温和明火影响发生爆炸事故。 10、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管理台帐,随时掌握承运单位情况。 11、安技处定期组织运输车辆和人员进行资质审查。 12、安技处不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督促遵照相关法规作业。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