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 一、有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疫情报告领导小组,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各班班主任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当出现以下几
2、种情况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马上向校长报告,学校在2小时内向属地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或疾控中心)报告。 (一)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天内有例或者连续天内有多个学生(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二)当学校(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三)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认真
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由学校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与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出现续发病例。 四、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安排专人到医疗部门就诊治疗,防止传染病发生。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漏报现象,将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 五、加强传染病防控意识,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未上课原因,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六、加强学生的晨检制度,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七、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或诊断病例时,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立即采取投药或预防接种等应急措施,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八、学校领导要及时下班级,收集未上课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九、学校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学校传染病疫情即时进行直报,同时由责任疫情报告员汇总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备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