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公司爆炸材料领退制度 一、爆破器材入库要严格检查、验收,履行出入库手序和执行清点核对交接制度。 二、爆炸材料管理员,认真核对爆破工携带的经班组长签章后的领料单。要根据领料单提供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发放爆炸材料。 三、发放工作必须在库房的临时发放室内进行,严禁在储存爆破器材的库房内发放。 四、爆炸材料必须按队,按人、按号发放,领取人必须在相关手续上签字。性质相抵触的火工品不准同时发放。 五、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将剩余的、不能再用的爆破材料及处理拒爆、残爆后未爆电雷管收集起来,清点无误后缴回爆破材料库,管理员核对后签章并作好记录,分别放入峒室内保存。 六、报废的爆炸材料库存不准超过30天。同时炸药不准超过100公斤,雷管不准超过500发。达到上述规定后,库房负责人,提出处理申请,经相关单位审核批准后清理,退回厂家销毁。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