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染病管理制度 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二种,乙类二十五种,丙类十种,共三十七种。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院的传染病管理制度。 1、医院由一名业务院长领导,预防保健科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各科室应指定传染病管理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本科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各科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立即向医院预防保健科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
2、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向医院预防保健科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向医院预防保健科报告。 3、医院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当接到疫情报告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直报,传染病报告卡应保留3年。 4、各科应按医院要求完善门诊日志、住院登记和传染病登记,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并按要求设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5、疫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和首发现疫情报告负责制,谁首先发现疫情谁首先向预防保健科报告(医院每一位医生均应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含临床、检验、放射、ct等科室医生)。门诊、住院医生直接填写报告卡并在传
3、染病登记本上登记,检验放射科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必须由检验、x光或ct室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预防保健科反馈,同时向诊病医生反馈,由预防保健科督促首诊医生填写报告卡。 6、初诊者必须全部报告,即报告率100%,复诊者可不报告。如发现有漏报现象,则严格按照本院传染病报告制度进行惩罚。 7、实行afp、麻诊、新生儿破伤风病例主动监测,发现上述病例应尽快报告县疾控中心。 8、疫情报告卡执行传染病报告、转归报告、订正报告、补充报告、归口报告制度。 9、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消除蚊、蝇、鼠等病媒昆虫的爱国卫生运动。 10、住院病人在住院期间,查出法定的传染病,应迅速转至有传染病房的医院治疗。病人转院后,将其使用过的一切用品(如床、被、茶具、便盆等)进行消毒灭菌处理,防止交叉感染。不能转院的病人,应严格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1、对确诊或可疑的肺结核病人,按综合医院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做好结核病的报告、登记、转诊工作。 12、对传染病管理应作为科室业务工作管理的一项检查指标和个人业务素质的一个衡量标准,应列入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对执行传染病管理制度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违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及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