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特别提示:以下内容从互联网获取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控制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公司管理的要求并参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涉及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为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管理、约束全体财务人员,并对他们的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同时财务部部长应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出纳人员应时刻保证帐面货币资金金额与实际存有的货币资金金额相互一致,如有差异,在查清差异原因后属于出纳人员的责任的则
2、追究其经济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五条。公司专门设立出纳人员1名,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业务的管理、核算,出纳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公司各项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并对财务部部长负责。 第六条。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的要求,出纳人员严格禁止办理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涉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现金的收入,出纳人员应当面清点,并注意辨别现金的真伪,在确定现金金额与应收金额一致的情况下,应填开公司统一印制的现金收款收据给交款方。 第八条。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内部票据的管理规定申请领用现金收款收据,现金收款收据连续编号,出纳人员在使用过
3、程中,不得任意撕毁,如因某种原因需作废时应在现金收款收据上加盖作废章并保留全部联次,待每本现金收款收据用完后到财务经理处定期缴销时备查。 第九条: 为了保证现金资产的安全,防止出现被盗损失,出纳人员应严格控制每日现金的库存量,每天下班前应保证现金库存量不超过2万元,超过部分应及时解交到公司银行帐户上。且库存现金必需全部保存在公司的保险箱内。 第十条。对于涉及到现金支付的采购、工资发放、借款暂支等业务时,出纳人员应严格审核报销的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审核数据的计算是否正确、审核报销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审批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备,在确认上述事项无误的情况方可以付款,并应取得
4、收款方的收款收据(报销业务除外)。 第十一条。出纳人员应及时将所有现金的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应结算当天现金的收、支、存金额,编制现金日报表,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及时查找、纠正差异,以确保帐、实相符。 第十二条。每月会计结帐日后,出纳人员应及时与负责帐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日记帐和现金明细帐进行相互核对一致,并编制现金核对记录表由财务部部长和出纳人员以及会计人员三方签字,以确保帐、帐相符。 第十三条。出纳人员有义务配合财务部部长或其他稽查人员随时、不定期地抽查现金盘点工作,并确保抽查现金没有差异。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应严格控制开户银行和开户 帐户的管理,凡是涉及到新增
5、银行帐户或注销银行帐户的,均需要由出纳人员填写书面的申请书,交公司财务部部长审核签字后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能执行。 第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及时将所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按照银行帐号进行分类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并每日应结算当天分帐号的各银行存款的收、支、存金额,编制银行存款日报表。 第十六条。出纳人员在接受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银行票据时,首先应审核收取上述银行结算凭证是否得到公司内部的审批,并应初步审核上述票据是否真实有效、填写是否齐全,且应将收到的上述银行票据及时背书后解交到开户银行,以便及时入帐,保证资金的安全。 第十七条。对于涉及到银行存款支付的采购、预付货款、业务往来款等业务
6、时,出纳人员应严格遵照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付款申请单所附的单据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审核数据的计算是否正确、审核付款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审批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备,在确认上述事项无误的情况方可按照支票管理制度规定办理银行付款手续,并应取得收款方的收款收据(报销业务除外)。 第十八条。出纳人员不得私自从开户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公司应安排其他会计人员定期到各开户银行领取银行对帐单,并由其与出纳人员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帐进行核对,查找差异并找出原因后,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并签署姓名和出纳人员签名后交财务部部长备案,上述核对工作原则上一月不得少于一次。 第十九条。每月会计结帐日
7、后,出纳人员应及时与负责帐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明细帐进行相互核对一致,并编制银行存款核对记录表由财务部部长和出纳人员以及会计人员三方签字交财务经理备案,以确保帐、帐相符。 第四章:银行票据管理 第二十条。银行票据是指现金支票、银行转帐支票、银行电汇凭证、银行汇票申请书等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公司需要使用上述票据时,由财务部部长指定专门人员向开户银行购买,并登记票据领用单。由出纳人员办理领用手续后,全部移交给出纳人员,并保存于公司的保险箱中。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好领用的银行印制票据,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在使用过程中出纳人员应保存好所有银行票据的留
8、底联(包括因某种原因报废的银行票据全部联次),以备银行票据使用完毕缴销时登记到票据领用单上。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加强银行印鉴章的控制和管理,在开设银行帐户时,一般在开户银行预留三件印鉴章,包括:公司财务专用章、董事长私人印章、出纳私人印章,并且此三枚印章分别交由二人或三人分别保管,其中:公司财务专用章和董事长私人印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出纳私人印章由出纳自行保管。 第二十三条。出纳人员需要使用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时,应填写现金领用单,注明用途和金额,交财务经理审批后方能使用现金支票提现,如一次提取现金金额超过万元以上的,尚需要公司总经理的审批批准。 a、第二十四条:出纳人员需要使用银行转帐支票、银行
9、电汇凭证、银行汇票申请书 等银行票据付款时,应严格遵照公司内部关于采购、预付款、费用报销等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付款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相关单据是否完整合法、金额计算是否正确,经过审核无误后方能对外付款。 第二十五条。出纳人员在办理银行票据付款时,除能当时取得合法的、齐全的*外,一律需要收款对方提供收款收据,以备日后结算、对帐使用,并要求收款对方当事人在银行票据的公司留底联次上签署名字。 第二十六条。出纳人员应将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时登记到银行承兑汇票收入备查薄,将所有银行承兑汇票的要素在银行承兑汇票收入备查薄上列示清楚,并特别关注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以便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时解交到银行兑换
10、资金。同时将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兑换、背书转让等情况一并在银行承兑汇票收入备查薄上登记清楚。 第二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并时刻保证银行承兑汇票的安全,必要时可以委托银行代保管银行承兑汇票。出纳人员应保证银行承兑汇票收入备查薄上登记的数额与实际保存的银行承兑汇票数额相互一致。 第二十八条。出纳人员应将公司对外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时登记到银行承兑汇票支出备查薄,将所有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的要素在银行承兑汇票支出备查薄上列示清楚,并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款的记录登记到银行承兑汇票支出备查薄上。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的制订、修改与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条本制度呈送董事长核准签署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以上内容互联网获取,不代表学习动力观点,看贴回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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