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有效控制公务车辆、个人配车的保养维修、费用报销等环节,明确配车使用人所配备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车辆管理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市胜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务车辆及个人配车管理。第三条定义 公司车辆分为。公务车辆和公务配车两大类。 公务车辆。指公司为接待客人和便于员工外出办理公务而配置的车辆。 公务配车。一是指公司为便于部分管理职位人员的工作,配备给员工个人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车辆管理责任及职责 一、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所有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车辆采购、调度、收回、报废、安全行车、车容
2、车况检查、各类手续办理(续保、年审、etc等)、车辆费用审核及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 二、车辆使用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法规,并按本管理规定进行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报销等。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五条公务车辆的配置原则 车辆配置必须以公司各部门业务开展需要为基础,考虑车辆使用效率、效益、使用成本及用途形象相匹配。第六条公车购置 一、公司各部门因工需要拟购新车时,应提交购车报告,注明用途、拟购车型、车价等。经公司总经理、财务部审核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二、购车报告经总经理、财务部批准后人事行政部对申请部门拟购车辆车型、配置、车价等进行核定并采购。 三、新车购回后人事行政部办理车辆相关手续并
3、对随车物品、资料、车辆使用保管人等按固定资产要求进行登记存档备案。 四、人事行政部与申请部门对所购新车交接验收无误后存档备案。第七条公务车辆使用范围 一、公司员工因公外出或接送客户,可申请用车; 二、公司高层领导出差接送(部门经理级以上); 三、公务专用车辆原则上不再安排他人使用; 四、公车外借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借。第八条车辆调度使用 一、公司员工因公用车须事前填写用车申请单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人事行政部依用车重要程度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二、驾驶员出车前应在随车记录本上登记行驶记录信息,随车存放,一车一份。 三、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必须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
4、机油、电瓶、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上报,否则最后的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四、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外出应按照车辆用车申请表上的时间按时来回,并填好相关数据。如无法按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可延时返回公司。 五、公务车辆不得擅自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总经理及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六、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需持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国家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所在地区路况、路名。有效驾龄在半年以下者,禁止驾驶公司车辆外出公务。第九条公车回收 配车人员在公司相应岗
5、位工作期间方可享受该汽车使用权及车补,若因撤职、降职或受到严重行政处分时,公司有权收回该车使用权。配车人员应对使用中车辆违章、油漆损伤、各类损坏部件进行处理后交回车辆,并结清相关手续费用。 第十条公车报废、出让 公司拟报废、出让车辆时由人事行政部找专业人式鉴定车辆损耗情况,再提交车辆报废、出让申请报告,经总经理、财务部审批后,方可报废、出让并办理固定资产处理手续。第十一条公车借用 一、公司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借用和向公司以外人员借出)严禁私自借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公司车辆,必须事先填写车辆外借申请单申请单,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外借1天以内在市区使用的,须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6、并于借用当天归还; 2、外借1天以上或需出市区使用的报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车辆外借前后车辆保管人与借用人需共同对车辆进行交接检查(含外观、门窗、水箱、油量、机油、电瓶、轮胎等)。 三、未经允许私自外借公司车辆(含公务车及个人配车)对车辆保管人处罚200元/次,并对由此发生的后果负责。第十二条车辆保险及理赔 一、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人事行政部于有效期前一个月提前购买。 二、人事行政部根据不同的车辆确定需购买险种及保额。 三、公司车辆出现保险索赔事件,由驾驶人员先行垫付车辆维修费用,并将保险索赔资料交由人事行政部办理后续索赔手续。第十三条车辆维修、保养 一、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原则上按照车
7、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当需要时由车辆保管人填写车辆保养/维修审批表,经总经理批准后选择与公司合作的厂家进行维修保养,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自行承担。 二、新车除第一次保养可选择在该车辆的4s店内进行,后续的保养应选择与公司合作的厂家进行,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自行承担。 三、公司车辆保养如需更换重要配件时车辆保管人应提前告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采购,重要配件不允许在维修厂更换。(如空气虑清器、机油、机油虑清器、汽油虑清器、刹车液、冷冻液、润滑油等)如车辆保管人未经允许在维修厂更换重要配件,则更换配件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车辆出现非事故损坏需要维修时,在维修前公车驾
8、驶员或员工配车登记使用人需在维修前要填写车辆保养/维修审批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指定厂家进行维修,否则不予报销。 五、公司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使用人需电话告知人事行政部及总经理,经得同意后可就近维修。回公司后及时补填车辆保养/维修审批表并及时向人事行政部说明具体原因。 六、车辆维修过程中公车驾驶员或员工配车登记使用人需亲临维修现场,了解真实故障原因及确认所需更换的零部件。 七、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 八、公司车辆保养或维修结束后提车人员应要求厂家在随车记录本上签字或盖章用于存档
9、。 九、公司车辆应每周对车辆进行清洁一次,如由于驾驶不当或保养不当,致使车辆损坏或机械出现故障,其所需要的维修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辆保管人按比例共同承担。 第三章车辆补助 第十四条车辆补助 一、公务配车公司只承担每年的保险、年审费用、etc年费及保养维修费,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公司每月给予车补,配车人凭借正规相关发票(如:燃油费、养路费等),于每月30日前报销。初步标准如下: 1、总经理级别:实报实销 2、总监级别:1000元/月 3、部门经理级别:750元/月 二、使用公务配车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配车人员必需和公司签订车辆配备使用协议 2、享受配车待遇员工须认
10、同并自觉遵守本制度有关规定。 3、公司所提供的配备汽车,购车费用由公司支付,该车所有权属于公司。 4、配车人员需爱护所配车辆,有异样情况及时联系人事行政部处理。 三、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有私家车未配置公务车,经公司特批同享配人员相关待遇。即每年由公司承担员工私家车的保险、年审费用、etc年费及保养维修费,同时根据岗位级别每月享有同等的车辆补助。 第四章车辆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车辆事故处理规定 一、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后,由架驶人全部承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二、公司所有车辆的交通违章(罚款及扣分)由公车驾驶员或配车人员承担,人事行政部负
11、责每周在网上查询违章纪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三、公司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先急救伤员,并立即向人事行政部及总经理报备,再向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分别报案。若发生小擦挂,驾驶员可自行协商解决,并在事后向人事行政部说明情况。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维修费、医疗费等先由当事人先地垫付,待保险公司支付理赔后,按公司要求报销费用。如车辆维修金额多于保险赔付由超出的部份则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五、驾驶员在驾驶公司车辆过程中出现其它违法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六、驾驶员因违章造成罚款,扣证等,责任自负。若车辆被扣同时处以200元/次罚款。 七、公司禁止驾驶员肇事逃逸、隐瞒不报或私自维修公司车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八、因车辆停泊不当,而导致车辆被损坏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制度自总经理签核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废止、修改时亦同。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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