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制度细则 办公室出差制度及补助标准细则 为了加强公司的出差管理和费用支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当事人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事由、人数、地点、天数。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天数。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未向财务暂支费用的,返回后3日内报。 第二条出差审核权限: (一)当日往返的市、县内出差由部门经理核准。 (二)外地出差。三日内(含三日)和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的由办公室备案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三
2、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回程的应及时与相关领导或总部电话联系,除请示批准的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额外部分外,依情节轻重作出处理。第四条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1.补助标准(1)出差补助分为住宿补助和其它补助(含餐费及市内交通费)。(2)住宿补助按地区划分为三类。 一类地区,指各省会、直辖市、等,250元/天;二类地区,指全国大中城市、经济较发达地区,200元/天;三类地区,指中小城市及县级乡镇地区,150元/天。 住宿补助按实际住宿天数核发,员工报销住宿费用均必须提供明细帐单和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其它补助为20元/天,按照出差自然天
3、数核发。 2.交通:飞机、火车、长途汽车 公司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火车、飞机长途汽车,凭相应票据据实报销; 3.其它报销。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执行的,可实报实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执行的个人及接待目的。 4.下列费用不得报销:(1)健身娱乐美容费用 (2)酒店内的任何购物费用和房间小酒吧的费用(3)出差地商场等地方发生的任何私人购物费用(4)公司指定审批人认为不得报销的相关费用 5.住宿补助、交通补助,如实际情况,需要调增的,需先向总经理报备,同意后方可适当增办。第五条费用报销程序:所有报销单据报销有效期为3日。当天出差的费用3日内必须交至财务部审核;短期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单应填写规范,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每一单的事由、目的地、人数、用途和原始单据张数,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财务部负责对所有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的复核。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