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目的 及时正确地调查、报告、评审、处理程质量事故,规范质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行为,吸取教训,杜绝产品质量事故,确保产品质量。 2.依据 2.1供电公司质量事故处罚规定2.2质量体系程序文件3.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4.产品质量事故的划分 在质量事故中,按事故的严重程度不同,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4.1重大质量事故指返工损失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事故或有人员伤亡。 4.2一般质量事故是指一次返工金额为不大于十万元的事故并无人员伤亡。 4.3返工损失金额返工损失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规定的管理费返工工程拆下后可以重复利用的材料价值。 5
2、.质量事故的报告 5.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由发生单位技术质量部门应马上向本单位汇报,本单位按有关规定在24小时内向上级汇报,报告质量事故发生概况。并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外,立即按三不放过原则,由厂长组织生产厂长和总工程师、质检部部长、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单位主管领导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重大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做出结论,整理调查报告并上报上级部门批准。 5.2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发生单位技术质量部门在三日内直接向本单位技术部口头汇报,本单位在接到报告后由生产厂长组织总工程师、质检部部长、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单位工程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一般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做
3、出结论,整理调查报告并上报厂长批准。 6.质量事故的评审 6.1重大质量事故由厂长组织评审。 6.2一般质量事故由生产厂长组织评审。 7.质量事故的处理 7.1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由技术部做出处理方案,单位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核,报上级部门批准。批复后,执行部门按处理方案和验收规范要求组织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由质检部进行检验。 7.2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由技术部做出处理方案上报厂长批准。批复后,执行部门按处理方案和验收规范要求组织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由质检部进行检验。 8.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参照供电公司质量事故处罚规定执行。 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工作都应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教训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9.质量事故记录 评审、处理质量事故产生的记录,由质检部归档。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