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木垒县气象局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一、廉政谈话的对象 (一)副科级领导干部; (二)单位内设科股室负责人。 二、实施廉政谈话的部门和人员 对单位科级以上干部的廉政谈话,由上级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单位股级以上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单位的领导班子、纪检员负责。根据需要,县纪委(监察局)也可以直接对单位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三、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谈话主要分为定期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三种类型。 (一)定期廉政谈话 1、本年度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2、的主要任务及进展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4、执行“十不准”情况; 5、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 6、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有关情况。 (二)任职廉政谈话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等有关内容
3、进行。同时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勉励他们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诫勉谈话 纪检监察部门对有群众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1、在工作中,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群众有反映的; 2、在廉洁自律、选人用人、道德品质方面群众有反映的; 3、在工作和社会交往活动中有不良表现,群众有反映的; 4、群众有反映,组织认为应该提醒、劝勉或需要由本人说明的其它方面问题的。 谈话中注意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
4、定的程度,发展下去的后果及危害;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四)警示谈话 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有关单位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谈话: 1、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机关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不力或有抵触表现的; 2、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所应承担责任内容的; 3、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正之风滋长,出现违纪苗头的;4、随意传播、泄露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尚未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民主测评较差票达30%以
5、上的; 6、接到涉及领导干部重大问题信访举报的; 7、其他相关问题。 在警示谈话中,对于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在认真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 四、廉政谈话的要求 (一)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二)廉政谈话要以批评教育为主,针对性要强,实事求是。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谈话对象总结教训,改正错误。 (三)纪检部门与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要通过交流情况,交换意见,
6、统一思想,取得共识。 (四)对涉及领导干部的比较敏感的问题,要注意保密,重大问题不要随意表态;涉及谈话应注意的原则问题,必须打招呼提醒。 (五)进行廉政谈话时要做好记录,之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及时向上级报告。 谈话人、记录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任何情况。 (六)谈话对象对廉政谈话要积极予以配合,对需要说明的问题,要客观的、实事求是地做出说明,对不予配合或拒绝接受廉政谈话的,要给予批评教育。 (七)谈话对象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对待群众反映。发现有打击报复行为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7、 (八)廉政谈话后,谈话对象仍不接受告诫、劝勉,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进行必要处理,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篇:xx局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范文)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为加强全局党员干部的管理,完善廉政谈话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谈话制度,是局党组从全局廉政建设的实际出发,对局内党员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管,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的监督教育制度。通过谈话,增加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前移反
8、腐关口。 二、谈话形式及内容 谈话包括任前谈话、任中谈话、诫勉谈话。任前谈话是对新提拔任用和调配任用的干部所进行的岗前教育性谈话;任中谈话是对现任干部任职期间内所进行的经常性谈话;诫勉谈话是对有问题苗头的干部所进行的劝诫性的谈话。 (一)任前谈话由党组成员负责。重点围绕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务实;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执政为民;如何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廉政勤政;如何自觉接到监督,透明办公;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等有关内容进行的谈话。同时要听取谈话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打算和建议。 (二)任中谈话由党组不定期进行。主要
9、与各科室负责人谈话,了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指示、决定情况;改进、转变工作作风;支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党内监督及廉政勤政;了解依法行政、严格审批程序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对今后工作重点和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 (三)诫勉谈话由党组成员和纪检人员随机进行。发现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在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提出诫勉要求,指出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告诫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序,警示发展下去的后果和危害,要求应有的改错态度。对确有问题需要纠正的,责成其限期改正;对构
10、成错误事实的,在开展批评的同时,征求其对组织处理的意见。 三、谈话程序 进行谈话前,党组成员应根据谈话对象和内容,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纪条规,有针对性地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等方面的要求。 谈话对象确定后,须提前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谈话对象本人。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 主谈人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任前谈话由党组成员主谈,纪检组参加。 (二)任中谈话由党政正职主谈,或由其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和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进行。 (三
11、诫勉谈话,由分管主管领导主谈,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谈话人一般不少于二人。对澄清的问题,要明确告诉谈话对象,使其解除思想顾虑;对证实需要纠正的问题,要明确提出纠正意见;发现的一般性错误,要批评教育,帮助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对谈话对象需要纠正的问题以及需要改正的问题,由纪检组负责跟踪回访。 谈话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谈话结束后,要整理出谈话记录,由纪检组存档。 四、谈话要求: (一)谈话要以关心爱护干部为出发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 (二)在诫勉谈话中,谈话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谈话,实
12、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有关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准怀疑、追查、报复举报人。如有违纪,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谈话对象不接受谈话,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和问题,甚至弄虚作假、隐瞒错误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有关党纪、政纪从重处理。 第三篇: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为加强全镇党员干部的管理,完善廉政谈话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谈话制度,是镇党委从全镇廉政建设的实际出发,对镇属党员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管,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
13、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的监督教育制度。通过谈话,增加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前移反腐关口。 二、谈话形式及内容 谈话包括任前谈话、任中谈话、诫勉谈话。任前谈话是对新提拔任用和调配任用的干部所进行的岗前教育性谈话;任中谈话是对现任干部任职期间内所进行的经常性谈话;诫勉谈话是对有问题苗头的干部所进行的劝诫性的谈话。 (一)任前谈话由党委成员负责。重点围绕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务实;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执政为民;如何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廉政勤政;如何自觉接到监督,透明办公;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等有关
14、内容进行的谈话。同时要听取谈话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打算和建议。 (二)任中谈话由党委不定期进行。主要与各站所办、服务中心负责人谈话。了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指示、决定情况;改进、转变工作作风;支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党内监督及廉政勤政;了解依法行政、严格审批程序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对今后工作重点和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 求。 (三)诫勉谈话由党委成员和纪检人员随机进行。发现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在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提出诫勉要
15、求,指出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告诫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序,警示发展下去的后果和危害,要求应有的改错态度。对确有问题需要纠正的,责成其限期改正;对构成错误事实的,在开展批评的同时,征求其对组织处理的意见。 三、谈话程序 进行谈话前,党组成员应根据谈话对象和内容,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纪条规,有针对性地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等方面的要求。 谈话对象确定后,须提前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书》等形式,通知到谈话对象本人。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 主谈人按
16、下列规定确定 (一)任前谈话由党组成员主谈,分管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参加。 (二)任中谈话由党政正职主谈,或由其委托其他党委成员和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进行。 (三)诫勉谈话,由分管主管领导主谈,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参加。谈话人一般不少于二人。对澄清的问题,要明确告诉谈话对象,使其解除思想顾虑;对证实需要纠正的问题,要明确提出纠正意见; 发现的一般性错误,要批评教育,帮助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对谈话对象需要纠正的问题以及需要改正的问题,由纪检组负责跟踪回访。 谈话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谈话结束后,要整理出谈话记录,由组织
17、人事工作人员存档。 四、谈话要求: (一)谈话要以关心爱护干部为出发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 (二)在诫勉谈话中,谈话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谈话,实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有关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准怀疑、追查、报复举报人。如有违纪,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谈话对象不接受谈话,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和问题,甚至弄虚作假、隐瞒错误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有关党纪、政纪从重处理。 第四篇: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使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根据上级的有
18、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中心党委、纪委按照党章要求,对全体党员干部实施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廉政谈话的手段,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三、廉政谈话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管一级,逐级负责,分级进行。 四、廉政谈话主要分为在职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四种类型。廉政谈话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两种方式。廉政谈话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宣传党纪条规;提出廉洁自律
19、要求;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等方面。 五、廉政谈话要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并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原则上应由中心党纪委提出建议,报经中心党委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廉政谈话前,应确定廉政谈话的类型及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方式和主谈人以及参加谈话人员;根据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提出廉政谈话的主题及主要内容;提前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通知谈话对象。进行廉政谈话,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七、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认真整改,必要时应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送中心党纪委。 八、进行廉
20、政谈话,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九、中心党纪委要主动与各部门沟通有关情况,抓好落实。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创新谈话工作。 十、要切实加强领导,中心党委将廉政谈话制度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之中,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纳入干部管理工作之中。 第五篇:木垒县气象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方案木垒县气象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方案
21、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十二五”开局之年,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推动自治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的深入之年,也是自治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XX县区的启动之年。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XX县区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作为推进环境保护事业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增进民族团结的重大举措、服务各族群众的经常要求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工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民生优先、后发赶超、促进和
22、谐”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和“三个率先”的核心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地融入气象事业中去,贯穿于我局各项工作之中。 (二)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找准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创建活动与落实“三个率先”,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五观”、“六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法制和公民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加强民生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结合起来;与开展和谐家庭评比创建结合起来;与开展军民共创共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创建活动
23、推动气象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效。 (三)把握“节点”,扎实推进。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统筹协调,按照五个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安排,整体推进创建活动。年初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并展开创建;结合第29个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二、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深入推进创建活动 (一)围绕加强民族团结,大力推进宣传教育。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大力开展“十项重点工作”和“四项活动”,以“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六史”教育及迎接建党90周年活动为载体,
24、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内涵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和“六史”教育,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新疆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二)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民生建设。坚持科学跨越,着力改善民生,促进气象事业发展、科学有序利用气象资源、加强气象建设、开展气象服务群众等工作,特别是抓好气象服务和建设工作,着力构建良好的气象服务体系。 (三)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推进党组织建设、长治久安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四
25、围绕促进团结和谐、服务各族群众,大力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大力开展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及民族民族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抓好城乡特困群众的扶贫救助工作,继续实施城乡解困工程,帮助困难群体特别是少数民族困难群体解决好教育、就业、住房、就医和子女就学等问题,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结合少数民族及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密切党同各族群众的
26、血肉联系。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坚持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并指导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制定目标,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是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作为日常性、基础性工作,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围绕重要节点,大力宣传中央和区、州、县委的决策部署,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宣传先进典型,宣传经验做法,营造浓厚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木垒县气象局二零一一年七月二日 第16页 共1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