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仪器室设有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柜 第二条危险品柜备有专用锁,钥匙有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分管校长共同保管.平时半月开锁检查一次。核对所存危险品数据。备有危险品专用帐单,以使查考。 第三条对使
2、用危险品,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分管领导对本校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第四条化学物品的提运。装运化学危险品时,必须谨慎小心,严禁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倒装。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和强氧化剂同车装运。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和有毒的化学危险品,应安排专车提运。盛放危险品的容器,事先应严格检查,不得草率从事。运输危险品时,在车上应按规定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标志。车上严禁烟火。运输危险品时,应带有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夏、秋季运输危险品时,应做好遮阳或防湿等安全措施。禁止随身
3、携带化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五条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4、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5、危险品的领取,要经分管领导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
4、办理领取手续。凡任课教师需取危险品时,有实验室二位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开启,并填写记录单,用后有多余的在半天内归还. 第六条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实习场所。 第七条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第八条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纪一小 第二篇:学校危险物品安
5、全管理制度学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 第三条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
6、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第四条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4、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5、危险品的领取,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
7、 第五条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六条各使用部门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第七条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的危险品包括汽油、煤油、酒精、液化石油气、氧气、电石、液氧、保险粉、盐酸、醋酸等物品。 2.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
8、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坚持“分类存放,特殊管理”的原则。 3.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有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识。 4.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规定。(1)性质相抵触的,不准存放在一起;(2)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2)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4)露天不准存放。 5.仓库区域的附近,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6.仓库区域内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 7.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
9、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得随意施压和倾倒;不得使用非防电梯。气瓶、油桶应保持直立,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 8.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9.进、出库或使用后,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留或散落的危险物品及时清扫、处理。 10.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在通风、无易燃物和搬动方便的地点存放。 11.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严格做到“六个不准”。(1)不准将钢瓶存放在露天;(2)不准用铁器敲钢瓶或开启阀门;(3)不准用明火、热水加温钢瓶;(4)不准将钢瓶倒放或卧倒;(5
10、不准乱倒残液或排放液化气; (6)不准将液化气灶具与煤饼炉或柴灶放在同一室内使用。 危险品警示图标 第三篇: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单位各部门购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应事先向保卫部门书面报告备案。 二、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包装、分别运输、分别储存,严禁混装、混运、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定点存放。 四、存放库房应符合消防要求,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时,应严格履行领料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11、库房。库房内应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 五、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实验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安全处理。 六、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七、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处理,有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篇: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张段固中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管理危险品,防止事故发生,保
12、证学校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管理人须有高度责任心,熟悉各类危险品的特性。 二、化学危险品必须根据存放要求用密封的玻璃或金属容器安装 存放,容器要防破损防盗窃,放置于安装两道锁的危险品橱柜里。 三、严格执行化学品及危险品存放规定,不乱放、混放;各类物 品均需有名称及识别标志区别。 四、危险品管理人须经常检查安全防范设施是否牢靠,做到物品 存放安全,万无一失。 五、危险品存放点必须挂双锁,锁的钥匙分别有两人分别保管, 领用危险品需有关领导批准,领用时须两人同时到场开锁、两人收发
13、两人领用,并要登记领取危险品的用途及数量,做好库存量登记工作。任何人不准私自保管危险品。 六、使用危险品须两人以上在场,做好防毒、防爆、防火工作。 七、危险品的存放地必须门窗坚固,通风良好,有明显的标记, 有报警装置,并在醒目处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一定要经常检查灭火器材的使用有效期,保证灭火器材能随时正常使用。 八、对危险品要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负责人员要定期或不 定期对危险品进行检查。 任何人违反本制度将受到严肃处理 为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学校财产安全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环境,根据
14、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 一般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由使用课程教师和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提出计划,购买量以一学期(最多一学年)的实际使用量为准。购买计划由总务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将购买计划分别存放实验室。购买时通过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学危险品商店购买。 二、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与管理 1.化学危险物品购回后立即在购买人、任课教师、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验收并签字,合格后交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员进行储存与管理。 2.化学危险
15、物品的储存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员应具有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知识,并按化学危险物品性质建立严格的分类档案和领、使用记录,做到“一品一案一记录的三个一”管理制度。“一品”即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一案”即对该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人、购买时间、验收人及其签字、保管责任人、存放地点等做好详细记载,“一记录”即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均有一个领、使用的详细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量、用途、使用地点、领用时间等; (2)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3)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
16、湿、漏雨或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4)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6)化学危险物品中剧毒品严格落实两人管理、两人保管和两把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7)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剧毒品管理人员需报保卫处备案,其管理人员调动,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做好交接工作,并备案。 三、化学危险物品领、使用 1.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制定化学危险物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7、 2.领用时按当次实验所需实际量领用,并做好准确无误的领用记录。 3.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时先由任课教师或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向使用人讲解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督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4.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和有关处理(如标本的防虫防霉处理)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时应当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毒、防潮、防静电、降温、隔离操作等措施。 5.使用化学危险品的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任课教师对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四、化学废物的处理 一般化学废物的处理是应根据化学固、液废物
18、及其原化学危险品的特点随时分级、分类收集、定点存放,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集中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在处理废弃剧毒物品及其包装时,须请负责处理的部门在该剧毒物品的“使用记录登记簿”上签字,证明其已经销毁。 五、责任与处理 对于违反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与使用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篇:危险物品管理制度hq--55医院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10.03.12修订日期:2011.06.03 一、危险物品定义 接触后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不良影响的物品。
19、 二、危险物品分类 放射性物品;化学性物品、易爆炸性物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物品;腐蚀物品等。 三、放射性物品库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库房值守人员应定时对放射性物品库及安全防范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值守记录。 (二)库房保管员应定期对放射性物品帐物进行盘库,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单位安全主管负责人对放射性物品库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放射性物品库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做
20、相应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五)重大保卫工作或重要节假日前,对放射性物品库进行检查,并做相应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六)发现库内放射性物品丢失、被盗事故或案件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经保卫处向上级环保和公安部门报告。 四、化学性物品管理制度 (一)各相关科室、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此管理规定。 (二)剧毒化学试剂的采购由药剂科指派专人负责,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审批开证手续。 (三)全院剧毒化学试剂由药剂科采取专人、专柜、专账、“双人双锁”集中存放毒品库管理,实验室不得存放剧毒化学试剂
21、全院剧毒化学试剂存放库房按市公安局要求,统一配置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与市公安局联网监控。 (四)各使用单位领取剧毒化学试剂前,须填写剧毒化学试剂使用申请表,详细注明实验名称,使用数量(仅限一个课题或实验),实验完成时间等内容,领用人及科室负责人签字;领用剧毒化学试剂时,需有两人领取并签字;领取数量应为一次实验用量。 (五)使用剧毒化学试剂过程中必须建立详细完整的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实验内容,每次使用数量,使用者等内容;工作完成但剧毒化学试剂未用完时,必须及时退还药剂科并办理相关手续;剧毒化学试剂使用空后其原包装物必须退还药剂科。 (六)各相关科室、实
22、验室应落实“危险化学物品安全专人管理”的规定: 1、科室要有副主任以上人员担任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和自查工作,并在医院保卫科备案。 2、实验室要设安全员专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的日常管理和安全自查,并在保卫科备案。 (七)各相关科室、实验室应落实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关安全管理细则,张贴在科室和实验室显著位置,并在保卫科备案。 (八)各相关科室、实验室建立危险化学物品自查制度: 1、科室、实验室安全员应每日进行负责检查,并填写自查记录,每周汇总一次。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本科室负责人汇报。 2、科室、实验室负责人每周进行自查,并有书面记录。 3、保卫科负责监督各科实验室的自查工作,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4、药剂科负责对剧毒化学试剂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5、保卫科设专人与医务处联合,负责对各部门单位使用剧毒化学试剂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抽查。如发现违纪情况,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将承担处罚和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科室、实验室建立报告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并有详细的报告记录。 第14页 共1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