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售楼处规章制度 2009.8.18日制订 一、销售人员需穿工作服,佩戴胸牌,服装整齐,女性化淡妆,黑色丝袜, 男性短发,指甲整洁。 二、9点之前做好一切上班前的工作准备,不准9点之后换工作服,吃早 饭 三、无特别原因不迟到、不早退,请假需提前12小时通知专案。 四、无特殊原因迟到1小时以上或未获批准不来上班,则算旷工。 五、轮流值日,保持现场干净,做到随手清洁。 六、个人物品不得出现在工作控台,控台不得出现与工作无关之物品。 七、客户进门,热情接待,礼貌待人,保持涵养,不能与客户发生争执, 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九、不允许客户在样板房抽烟及停坐在沙发和床上,任何人进入样板房必须提醒其穿鞋套。 十
2、、接待客户完毕后,桌椅归位,烟缸清洁。 十一、如销售员遭客户合理投诉,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酌情解除职务。 八、每天例会,无特别理由不得请假。 九、来电记录,尽量留下客户电话,预邀约。电话回访客户记录,回访内 容,客户反应,客户等级分类。(无记录第1次,专案提出口头批评,第二次罚款10元)。 十、每天工作计划安排,每天工作日志,客户回访,客户维护情况,邀约。 (每天晨会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夕会检查工作日志,客户回访,客户维护情况,邀约。) 上城售楼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奖惩分明) 2009.8.18日制订 十一、工作时间不得会私客,如有特别事情,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十 二、进入售楼处,所有的不愉快都抛在脑后,以饱满的精神状态面对自己 的工作,不得有任何借口在工作中出现低潮状态和带情绪进入工作 为了更好的维护现场规则制度,特提出处罚制度。若以上有初犯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20或者是罚清洁厕所一星期或是加班到7点30分。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