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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问题会诊规章制度.docx

1、疑难问题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病例等进行科内会诊。 二、科内会诊。有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有首诊医师报告病历、诊疗情况及要求会诊的目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业务水平。 三、科间会诊。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科室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会诊医师说明病人的诊疗情况,陪同检查病人,根据会诊指导意见进行下一步诊疗计划。 四、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并报告分管院长,提出最后处理决定。 五、科内、科间、院内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

2、记录。 第二篇: (四)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13个) (四)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一、对疑难患者 1、各病区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患者,应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进行病例讨论。 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病历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医务科,以组织全院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

3、值班组副主任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二、对危重患者 1、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在每日下午下班前,主管医师应向科主任汇报病情,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做好记录。 3、对于特殊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 第三篇:会诊制度宽坪卫生院会诊制度 为了切实提高本院临床技术水平、降低医疗风险,更好的为患者服务,特制订以下会诊制度 1.凡遇有科内不能确诊或确定治疗方案的疑

4、难、危重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需提请会诊的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决定,填写会诊单,提出会诊目的并根据病情需要选择会诊形式。 3.急诊科在值班期间,急诊各科主班医师有权提请各科医师前往会诊。重危或急诊会诊,必须随请随到。 4.会诊发生异议时,主持人决定会诊意见及其治疗方案。 5.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业务院长主持并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经治医师做好详细会诊记录。 6.科室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被邀科室在接到会诊单后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前往会诊。 7.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并主持,重大会诊需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邀请各科有关人员参加。会诊时,

5、医务科派员参加。 8.由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限制及病情需要必须请求他院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院外请求本院会诊时。需经医务科指定有关科室派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前往会诊。 9.无论何种会诊,会诊前经治医师及主治医师应准备好四诊摘要及有关材料。会诊时,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充分讨论,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确定诊断治疗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四篇:会诊制度会诊制度 一、科间会诊 1、凡住院病人,因病情需同其它科共同研究的病例,可由经治医师提出会诊要求,填写会诊申请单,做好病情小结,提出

6、会诊目的,经本科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同意签字后,送往有关科室医师。 2、会诊医师应24小时内完成会诊,并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3、会诊医师如遇自己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应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前来会诊,不可推托病人,延误会诊时间。 4、如需进行专科特殊检查者,经治医师应亲自参加协同检查。 5、会诊医师必须是科室主任或专家顾问,如以上人员不在可由科室负责主治医师会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会诊,邀请科室也不得擅自邀请不具备会诊资格的医师会诊。 二、急诊会诊 1、凡病人有紧急病情变化需要它科会诊时,经治医师经主治医师同意后方可申请紧急会诊,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特别紧急者可用电话邀请。 2、被邀请医师应

7、随叫随到,如本人不能前往时,可派相应资历的医师前往会诊。 3、紧急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三、科内会诊 1、科内有较疑难和有教学意义的病例,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召集科内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讨论。 2、通常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史,病人分析诊治意见,进行广泛讨论。 四、全院会诊 1、凡需院内多科共同会诊的病例,可由申请科主任医师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组织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非紧急会诊一般应提前两天将会诊病例的病历摘要打印发给有关会诊人员。 2、会诊时申请主任医师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做好会诊记录。 3、凡经院会诊讨论的重危疑难病例,外请会诊时需

8、医务科长和业务院长参加。 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防止不及时请求会诊,也避免科内不讨论就盲目邀请会诊。 第五篇:会诊制度会诊制度 1、凡遇到疑难或涉及其它专业本科室诊治有困难的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内会诊。疑难病例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将会诊意见按疑难病例讨论格式记在病程记录纸上。 3、科室间会诊: (1)会诊医师资格:正班时间:会诊医师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副班时间:当班医生即可。 (2)会诊程序及时间: 正班时间。由经治医师提出,本科主任批准同意,并开医嘱,填写会诊申请单,邀请会诊科室。普通会诊应邀医师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后填写会诊记录

9、。 副班时间。由值班医师提出,经本科主任批准同意,会诊程序及时间同正班急会诊。会诊医师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通知本科中级以上职称医师(即该医师的上级医师)来参加会诊,以确保病人安全。需抢救的病人,应邀医师应首先到场协助抢救,直至其上级医师到场后方可离开。必要时由总值班协调。 4、院内集体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正班时间由医务处召集;副班时间由总值班召集,召集人员填写总值班记录,由医务处统计备案。科内做好会诊记录并按疑难病例讨论格式记在病程记录纸上。 5、院外会诊。先填写XX县区医院院外会诊申请单(包括外请专家做手术,与我院有长期协作关系者除外),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签字后,交医务处保存。由科室联系专家,科内做好会诊记录并按疑难病例讨论格式记在病程记录纸上。 6、院内、院外等集体会诊,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7、医师外出会诊按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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