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勤管理制度补充规定(草稿) 考勤管理制度补充规定(草稿) 一、目的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公司的考勤管理,特制订本补充规定。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除总监级以下的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三、出勤补充规定 1、员工因个人或工作原因未打卡,须说明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未打卡说明单由部门经理签字、综合管理部审核后交人资管理处备案;允许员工每月有3次合理原因未打卡的疏漏,3次以上需由主管副总签字。 2、总部来公司阶段性工作的人员因为工作性质原因可以不用打卡的或特殊岗位不能打卡的,需填写免打卡申请单,部门经理、综合管理部逐级签字,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执行。 2、员工打过上班卡后必须马上进入工作岗位
2、,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外出及回宿舍办理私事,违者根据其情节每人/次处罚1050元。 3、销售部员工的考勤,由销售内勤严格按照每天日志、月考勤汇总、公出天数详细统计后递交综合管理部部,若发现员工每天日志、月考勤汇总、公出天数记载不全或记载重复、有误、作弊的,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每出现一次对部门经理及当事人每人/次处罚1050元。 四、公出补充规定 1、员工需外出办理公事,应填写公出单,若在打卡时间范围内,必须要先打卡后外出,并保持手机开机状态;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填归来时间,正常补填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逾时作未打卡处理。 2、员工公出期间不得处理私人事宜,一经发现,根据其情节每人/次处罚20100元。
3、 五、加班补充规定 1、加班应预先计划,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提前经过其直接主管经理/主管副总批准方可实行。如遇突发事件需要进行加班,必须在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经理/主管副总说明情况并补填加班申请表,任何没有提前申请及审批或不被批准的加班被视为个人行为,加班期间应正常打卡,否则不予记加班。 2、员工加班后,优先安排调休,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休;员工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工作或其他需要临时加班的,应主动加班工作,加班不计加班费或调休。 五、请假规定 1、员工遇事应该事先向其部门经理请假,填写员工请假单,部门经理签字、综合管理部审核、备案;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方式向部门经理请假,由部
4、门经理代办请假手续;如果确实需要延长假期的,经主管副总批准后,还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需请长假的员工必须提前7天向综合管理部申报,经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后,做好工作安排方可休假。 2、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2天内(含2天),由其部门经理签字审批后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备案;请假2天以上需由主管副总批准;部门经理请假,由主管副总批准。 六、调休规定 1、每名员工每月有四天的公休假,员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以选择连续或者不连续的休假方式,但每月连续休假的天数不能超过4天,超过4天需提前填写调休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综合管理部逐级签字,主管副总批准。 7、其他: 1、上述申请单均需提前一天填写,在次月1日(含1日)之前递交综合管理部,在次月1日(含1日)前没有接到各种申请单的,综合管理部不再向本人索要,直接按照当月打卡标准计算考勤。 8、附表: 1、未打卡说明单 2、免打卡申请单 3、公出单 4、加班申请单 5、员工请假单 6、调休申请单 综合管理部2014-6-29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