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XX县区第二中学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 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成立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 长:王全生副组长:冯国印成 员:尹尚武 张海宁 焦玉兰 李洪兴 齐崐谕 孙福生 各班班主任、活动室负责人和其他课任教师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运行的设备、设施及各类事故隐患。 三、治理范围和责任 组长及副组长:负责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全校校舍、操场的隐患排查;保安、防卫安全隐患排查;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学校水、暖、电的安全隐患排查;教学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班主任。负责各班设施设备以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活动室负责人。负责各活动室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科任教师。负责任课时间内教室及学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办学,谁负责”,
3、“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五、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的登记,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学校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六、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七、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每月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校长,校级领导研究决定后向上级汇报。 八、学校及时向市上级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九、学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励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科室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XX县区第二中学2017年9月1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