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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宗法制度的几个问题
西周宗法制度的几个问题
一、宗法制度的含义
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祟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这种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的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宗法建立在宗族的基础之上,宗族由若干个同血缘的家族集合而成,由家族而家族,再集合成宗族,结成乡社,进而成为国家的基石,这是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基本事实。在宗法制度下,家族—宗族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统治和服从为内核的政治、经济和道德的共同体。
二、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
1.嫡
2、长子继承制。在宗法家族社会里,嫡长子地位很高。嫡长子在政治、经济等方面有优先继承权。自夏王朝至清王朝近4000年里,立皇帝有一条规矩:“立嫡以长不以贤”,鲜有例外。例外的,几乎都是有其他原因,非正常的,如王室斗争。
2.大宗和小宗。《礼记·大传》记载如下。“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
一世二世三世四世五世六世
长子·继别为大宗·百世不迁
别子长子·继祢为小宗·五世则迁庶子·二世宗子之弟长子·继祢为小宗
庶子
3、长子·继祢为小宗
庶子长子·继祢为小宗庶子
庶子
3.宗统和君统的紧相结合。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中的说法可以作为对宗法制度的解释:所谓宗法制度,就是用“大宗”和“小宗”的层层区别把奴隶主贵族联系起来。周王自称为“天子”、即上天的儿子,既是政治上的共主,又是天下的大宗。其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保持大宗的地位;嫡长子的兄弟们则受封为诸侯或卿大夫,对周王而言处于小宗的地位。诸侯在其封国内又为大宗,其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的兄弟们再分封为卿大夫,又为各封国的小宗,而卿大夫在其本宗族的各个分支中则又处于大宗的地位。诸侯在其封国内又为大宗,其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
4、宗法制与国家政权合二为一,在家族-宗族内部起到维护父家长统治权力的作用,在意识形态领域具有道德制约的作用,对国家和社会具有维系秩序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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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法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1.形成了中华民族重视人伦、重视亲情、重视家庭生活的传统。重视巩固血缘联系、重视
家谱、族谱,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是许多外国民族所没有的。
2.形成了中华民族重视祖先、重视传统、重视统一的民族精神。今天,海内外华人都自称
为炎黄子孙,并以此为荣。大陆每次举行黄帝、炎帝、大禹等祭祖活动,海内外炎黄子孙来者如潮。中华五千年文明是世界上四大古代文明中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与这一制度密不可分。今天,我们炎黄子孙无论是何种信仰、来自何地何界别,但“反台独”、“反藏独”、“反疆独”,维护统一的思想高度一致,也与这一制度的影响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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