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5 ,大小:16.50KB ,
资源ID:7088030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08803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qwe****66】。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qwe****6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县区旅游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保障规章制度.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qwe****6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县区旅游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保障规章制度.docx

1、XX县区旅游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保障制度 XX县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执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事项的,应向受委托组织书面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将执法事项再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第三条 严格实行执法证

2、件年审。每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一次考试,考试不及格的执法人员一律收回执法证件,离岗学习,补考及格后方能发还执法证件。 第四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应建立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执法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第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文明执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将行政执法的依据、内容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时限要求等告知当事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还应向当事人告知其违法事实及证据、处罚理由。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

3、和申辩。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不得越权执法、不得违法扣留车、船和证件,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第六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一般程序时,应实行办案、审核、决定三分离。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应经过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30日内,应向上级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第七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做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符合法律目的,处罚的内容、标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 第八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重大和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集体讨论应当有详细的讨论记录。

4、 减免处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执法机构集体讨论决定。严禁随意降低、减免处罚。 第九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应将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除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外,罚款应由当事人缴付给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行政执法机关后,行政执法机关应在法定时限内将罚款缴付给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 罚款应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第十条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及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归档,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县局每季度对所辖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案卷数量不得少于案卷总数的50;市交通运输局半年组织一次行政

5、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并不定期进行抽查。 案卷评查不合格的单位,应当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未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或案卷评查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资格,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执法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途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 第十二条 上级行政机关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监督。对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明显不当的,应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理。发现危害严重的执法违法行为,情况紧急时可以立即制止纠正,再提请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追究方式

6、包括。 (一)纠正违法行为: 1、撤销、部分撤销、变更原执法行为;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责令重新做出执法行为; 4、责令履行职责; 5、责令赔偿损失,或返还财产、恢复原貌; 6、责令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责令检讨; 2、通报批评; 3、给予行政处分; 4、暂扣或吊销执法证件,或者调离执法岗位,或者停止执行职务; 5、责令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6、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上述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三)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作出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追究责任人过错责任的同时,追究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考核标准作为年度评比的重要依据。第5页 共5页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