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18.65KB ,
资源ID:7087457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08745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优待残疾人规章规章制度.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qwe****6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优待残疾人规章规章制度.docx

1、 优待残疾人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进步的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度》《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人标准,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享受本制度规定的优惠待遇,户籍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可比照本制度规定的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和第十八条享受有关优惠待遇。 本制度所称贫困残疾人系指国定低收入人口,贫困线以下的残疾人。 第三条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机

2、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对丧失生产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残疾人,符合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条件的经征得本人同意,由乡(镇)政府实行集中供养;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民政部门给予救济;生活不能自理的可由当地福利院收养。 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应优先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第五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按规定缴纳残

3、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为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专项基金,由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凡纳入财政预算的单位由市财政局实行代扣;中央、省属驻麻单位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征缴;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由地税部门负责代征代缴。 非因单位撤销、解散、停产、破产,一般不得安排残疾人下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解除或终止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或人事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应切实维护下岗失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下岗残疾职工再就业,督促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第六条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劳

4、动就业中介机构及残疾人联合会应向残疾人提供公益性的就业服务,进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训练等服务。 城镇建设中开办停车场、报刊亭、电话亭、公厕和其他公共服务场所及打扫环境卫生、绿化环境等岗位,凡适宜残疾人就业的应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七条鼓励、扶持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自谋职业。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减免50%注册登记费、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管理费;政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对残疾人从业应给予扶持并减半或免除相关费用。 残疾人员个体从事劳务、修理、修配和其他服务性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增值税,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从事商业经营月

5、销售额达不到5000元的经国税部门核准,免征增值税。 民营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福利企业标准的经向民政部门申请取得《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凡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 第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要积极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适合残疾人劳动的生产形式,落实对贫困残疾人的扶贫措施,从扶贫开发资金中优先安排适合残疾人的扶贫项目,并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等方面予以优先服务。免除农村残疾人乡(镇)村筹资筹劳负担。 第九条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首次建住房服从村镇规划的前提下,乡、镇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应优先安排和

6、办理手续,并减免50%建房用地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条教育机构应当按规定招收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不得因为残疾而拒收,并适当放宽入学年龄。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或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在特殊教育学校寄宿和在市内随班就读的贫困残疾学生,校期间以学校为单位纳入学校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市内各类普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及成人教育机构在招生时,应当录取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残疾考生和在校残疾学生可免试体育,听力残疾考生可免试外语听力,并以不低于当年考生或在校学生平均体育成绩、外语听力

7、成绩的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 接受中等专业学校及高等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优先享受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对考上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由市残联给予一次性奖励。 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应积极接受残疾人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对贫困残疾人减免培训费。 第十一条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缴纳个人负担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确有困难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筹措资金解决。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就诊,各级医疗单位应给予优先照顾,乡镇卫生院免收挂号费;市属公立医院减免20%床位费、大型仪器设备检查费和手术费。 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特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8、 第十二条残疾人按照国家制定的残疾人康复计划到指定的康复机构进行白内障复明手术、安装假肢以及进行聋儿培训等康复训练,按规定免费提供眼球晶体、假肢、助听器等用具用品,生活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给予救济和补助。属农村或本人和父母均无工作单位的城镇残疾人,由市残联、民政局分别在康复经费和民政救济资金中给予补助;属父母或本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其父母双方所在单位或本人所在单位给予补助。 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给予经费保障。 第十三条家庭困难的死亡残疾人的火化费,应在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收取。 第十四条残疾人凭《残疾人证》进入体育馆(场)文化馆、

9、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科技馆、公园、风景区、城市公厕等公共场所免收门票,对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和重度智力残疾、精神病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上述公共场所陪护。上述场所举办商业性文体活动时除外。 盲人、下肢和双上肢残疾的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内公交车,残疾人必需的辅助器械,应当准予免费携带。 交管部门对残疾人专用车实行特殊标志,并减收50%手续费。残疾人专用车辆在公共停车场免费停放。 盲人读物邮件,邮政部门免费寄递。 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宣传机构在宣传残疾人事业上予以支持,需要收费的项目,减半收取。 第十五条

10、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城市道路、城市建设等必须遵守《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规定,车站、影剧院、体育馆、图书馆、大型商场、宾馆、公园等公共场所应设立残疾人优先标志和方便残疾人进出的无障碍设施。 第十六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应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他合法权益。凡是涉及残疾人申请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及抚恤金等法律事务的法律援助机构应予优先受理,并减免有关费用。 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审理残疾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诉讼活动中依法给予残疾当事人应有的照顾,对残疾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准予缓

11、交或减免。 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办理公证的减半收取公证费。 第十七条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本着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进行妥善安置。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残疾人按高于规定20%标准发放。 第十八条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入互联网、用电入户、自来水初装等,凡申请安装地点与其户口所在地一致的安装单位应免收人工费,其他规费实行50%优惠;聋哑人、盲人个人计算机上网免收开户费,手机短信实行优惠收费。 第十九条环卫部门、社区服务和物业管理机构应免收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卫生服务费。 第二十条违反本

12、制度,应当给予残疾人优惠待遇,而未给的市残疾人联合会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政府行政监察部门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度》《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处以警告、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残疾人财产损失或损害的依法赔偿并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在残疾人优待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并有权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7页 共7页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