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待所登记制度 招待所住宿登记制度 一、招待所旅客必须登记,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律不得住宿。 二、招待所旅客登记工作人员必须是经公安机关专门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得从事此岗位。 三、旅客办理住宿时,应由旅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由旅客自己如实填写旅客住宿登记牌或旅客住宿登记表,然后由酒店登记员按照登记要求,认真查验旅客出示的微分证和所填写的族客住宿登记薄或旅客住宿登记表;发现旅客身份证件可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发现填写错项、漏项的要及时更正,遇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胞住宿,应填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华侨、港澳台胞住宿登记表,并查验境外人员的护照和港澳台旅客所持有关证件。夫妻住宿须查验结婚证。 四、
2、招待所接待会议或旅游团队旅客住宿,应由组织单位出具与会人员或旅游团队名单,招待所按此名单填写旅客住宿登记薄或旅客住宿登记表,并确定旅客住宿房号。 五、招待所旅客住宿登记完毕后,必须交旅客住宿登记的各项内容及时录入招待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按公安机关的要求上报。 六、招待所登记员要加强与楼层服务员联系,发现入住者与登记人不相符合时,要督促实住旅客到总台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七、加强旅客资料的管理。旅客住宿登记薄统一到派出所领取,任何招待所不得印制。也不得使得其它表式,旅客住宿登记薄由招待所派专人按时送派出所存查,招待所的旅客住宿登记表要按月装订并保存备查。 八、旅客离店要及时注销,并注明离店时间。招
3、待所值班巡查制度 一、第日值班由专门人员工同值班。值班名单每月1日前下发各部门。 二、值班人员负责对招待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对客房区域和重点区域的巡查频率不低于每小时一次,值班巡查人员要求每2小时至少对整个招待所区域内巡查一遍。 四、每天晚上23。30后,要逐层查询来访客人情况,并做好登记备查处理,应设置巡查工作记录簿,记录内容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个月。 五、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各不安全因素,检查治安、防火、防盗、浸水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遇火灾事故并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和扑救,迅速疏散宾客,使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发生火灾时,消控中心必须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正确及时
4、处理上报公安消防机关。 七、值班巡查人员每2小时按巡查指定路线巡查,并认真作好巡查记录。 八、巡查时必须携带必备的通讯器材,确保值班人员之间联络畅通。 招待所情况报告制度 一、全体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守纪为先,行为规范”的思想意识,对招待所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防止异常情况酿成后果。 二、异常情况包括:(1)重大违法违纪及安全事件:如打架斗殴、拉帮结派、意外伤害、赌博、起哄、破坏公物、盗窃、火灾、急重病、中毒等等;(2)火灾、水灾、地震造成的生态破坏事件;(3)人为造成的破坏事件;(4)重大的水、气、固体废物、噪声等突发事件。 三、发现补公安机关通缉的
5、、布控的对象要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发现有违法犯罪分子或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发现吸毒、贩毒、嫖宿、卖淫、赌博等违法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工作人员在公安干警执行公务时,要密切配合,不得阻扰。 六、严格遵守住宿实名申报制度,当天住宿登记簿一式两本交替申报,用完后保存三年。 七、值班人员在工作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马上报告并采取措施以防止产生不良后果。 招待所来访登记制度 一、设立来访登记处,由值班人员负责办理来访手续,建立来访登记信息。 二、来访人员需进房会客一律凭身份证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并征得住客同意后方可进入客房会客。 三、来访人员离访时,必须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准确填写离访时间,有来访人员登记,用务人员必须跟房查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晚上十时到凌晨七时,原则上不准进行来访。特殊情况来访只能在前台会客,访客也必须在晚上十时前离店。 五、来访人员登记表须逐日整理汇总,同住宿登记表一并要妥善保管。 六、办理来访登记手续,要文明祖,热情宣传来访须知和管理制度。 七、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证件查验工作,并督促来访为员按照离房,发现公安机关通缉人员或有现行违法人员应立即报告,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严禁来访为员利用来访活动,在酒店从事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的违法犯罪活动。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