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陈场镇镇容镇貌管理制度
**镇场镇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制度
1、场镇各居民必须打扫并保持好各自房前屋后的清洁卫生,每月不定期的由城建办、社区组织检查二次,评出最清洁、清洁、不清洁。对不清洁的的住户,将在场镇显眼位置予以通报。连续三次评为不清洁的,罚款50元。
2、住户房前屋后实行“三包”即。包清洁、包绿化、包市容。目前住户屋后河岸的垃圾由政府组织人员清理,清理后各住户不得再向河岸扔垃圾,住户自己负责自家屋后河岸保证无垃圾,如有垃圾则由该住户负责清理并处以50元罚款。
3、各住户的垃圾必须装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在门前街道上。垃圾
2、桶的垃圾,保洁工清扫时倒出运走。
4、如因红白喜事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燃放完毕后,事主必须及时清扫,否则,收取事主清洁费50元,由城建办安排人员清扫。
5、清洁工每天必须按时打扫并清运场镇范围内所有垃圾,服从场管办和社区的统一安排。如检查发现有不清洁的现象,扣工资20元/次。
6、运输弃土、煤、煤泥、垃圾等的车辆在经过场镇时,所散落的泥土、煤泥等垃圾,由车主或物主负责清扫,否则,收取清洁费200~500元,由城建办安排人员清扫。
二、市场环境秩序管理制度
1、各商户应尽量做到座商归店,如要把摊位摆在门市外边,东街、北街、中心街则以滴水
3、为界,禁止撑杆搭棚,延伸摊位,否则,由社区和城建办组织人员拆除,业主支付拆除工资100元。
2、各摊主必须服从社区和场管办的统一管理,不得越线摆摊。
3、严禁沿街流动经营,否则,罚款50元,并没收摆摊物品。
三、交通秩序管理制度
当场天中心街道路花园街地段、文化街路口不许停放任何(非)机动车辆。
四、建筑秩序管理
对各建筑业主由国土办收取3000~5000元的保证金,业主必须保证:
1、不乱倒建筑垃圾,
2、建筑材料堆码不占道
3、不出现安全事故,如有违反将扣除所有保证金;如无违反,在业主工程完工后退还全部保证金。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