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玉带乡制度乡镇财政 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含街道)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乡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 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
2、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所长岗位职责 1、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各项财政改革,积极参与制定本乡镇发展规划。 3、负责组织乡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
3、定期向乡镇人大、政府及县市区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4、负责协调本乡镇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乡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财政项目资金和民生工程的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督。 6、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财政所的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8、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乡镇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所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年度综合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分析,适时提出修正建议。 2、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资金的拨款、审核与核算工作。
4、 3、负责对资金会计和统管会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资金运行和使用情况提出建议。 4、负责按会计制度规定,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记账和各项会计事项处理。 5、负责按月向乡镇政府XX县区级财政管理机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6、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财政综合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编报和分析工作。 7、负责乡镇财政的票据管理工作。 8、负责乡镇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统管单位的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会计记账和各项会计事项处理。 10、负责统管单位各类资产管理工作。 11、负责现金收支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日常管理
5、工作,正确记载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 12、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完善审批手续,维护财经纪律。 13、负责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和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14、每月分别向书记、乡长提供收入、支出明细科目以及帐户余额。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财政所出纳工作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按照规定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结算、收付业务。 二、认真审核各种费用的报销,对不合法、不合理的原始凭证坚决予以退回。 三、发放事业编制职工工资及奖金等费用。 四、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库存现金
6、有价证券、财务印鉴。 五、认真按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及银行存款帐,做到日清月结,按月核对银行余额,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六、每月分别向书记、乡长提供现金流量表。 七、认真准确填制现金收付凭证。 八、负责各类票据的认购和发放登记工作。 九、完成上级、财政所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二篇:乡镇财政所工作制度乡镇财政所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以及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所内团结,积极工作、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 (二)认真贯彻执行
7、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县局党委、行政决定决议,保证政令畅通,工作不打折扣。 × (三)积极开展财政部门“八项服务承诺”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 (四)不断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安排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坚决不 准玩电脑游戏和其他娱乐活动,更不得参与赌博等其它违法违纪活动,凡发现一人次罚款元,所负责人知情不制止各罚,制止不了而又不报告各罚元。 × (五)认真履行工作请示汇报制度,对日常
8、性、阶段性工作和突出困难问题,所负责人应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XX县区局领导请款汇报,同时,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发挥参谋作用。 × (六)建立工作督查责任追纠制。凡因工作互相推诿、延误工作时效,造成工作落实不到位,经县政府XX县区局督查发现工作失职,一律追纠负责人责任。如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扣补贴元,局里通报扣元,对影响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 × (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要求每个干部职工经常到单位、村户结合本职进行调研活动,为管理体制改革出谋献策,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
9、 能力和工作效益。 ×内务管理制度 × (一)公文管理 ×收发文应指定专人负责,要分类进行登记和填写文件处理卡。 ×发文必须按照公文要求,确保文件的规范性、严肃性。 ×收文要按时登记,及时送阅,紧急和重要公文即收即呈批,即分发,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公文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统一归档,不得私自保存归档公文。 × (二)考勤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凡不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视为旷工,每旷工
10、半天(不足半天视同半天)罚款元,每旷工一天罚款元,天以上依此类推。 ×所长开会、出差、事假天以 内(含天)向乡镇政府分管财贸领导报告、批准,天以上(含天)向县局局长报告、批准;其他干部职工开会、出差、事假天以内(含天)向所长报告、批准,天以上(含天)向县局分片领导报告、批准。 ×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每所要安排人值班。假日值班和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补贴。 ×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规定假期天以上每天扣补助元。请病假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 (三)卫生、安全及财产管理 ×工作人员要树立爱所如
11、家的思想,自觉维护好本所公共卫生,保持良好的室内外环境,主动参与劳动,创造一个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 ×积极防范和消除各种开了隐患,树立高度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公共财物的安全保护,严把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关。对公共动产物品进行登记造 册,责任到人并建立责任追纠制,谁失职谁负责赔偿。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准超额库存现金。 × (四)经费与财务管理 ×⒈经费管理 ×乡镇财政所经费衽“明确项目标准、核定支出基数、审批核销、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开支项目和标准。个人部分经费按照国
12、家规定标准据实核销。公用部分,车辆燃修费元;招待费元;办公费每年元;降温烤火费每人每年元;下乡补助每人每年元;征收补助每人每年元;年终工作目标奖按县政府规定发放;节日福利补助每人每年控制在元以内;其它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凡经县局组织安排外派短期培训费用据实核销。报刊杂志征订按县局分配计划核销。 ×乡镇财政所购建固定资产开支,应由县局批准核拨。 ×经费支出一次性金额元以内(含元)由财政所长审批报销。元以上经县局分管乡镇财政所财务领导审核,每月终后天内汇兑审核一次。 ×⒉财务管理 ×经费支出要坚持统筹安排、节约开支、总额控制、花小钱办实
13、事的原则,确保财政所工作正常运转。 ×开支发票必须合法有效,所有原始凭据要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才能有效入帐,否则,会计有权拒绝报帐。 ×如发现假伪票据和办审手续不完善的开支款项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并依据实际情况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财务收支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开接受监督,促进合理、公正、规范管理。 ×会计监督与管理制度 × (一)乡镇财政所要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以及财经规章制度,严格管理 本乡镇会计工作。 × (二)加强对属所单位、企业会计工作监督检查和
14、指导,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强化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经济秩序。 × (三)严肃查处单位和个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和财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尤其加大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力度。 × (四)强化财政所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会计行为。财政所长不得担任财政帐员,原则上不能担任财政总预算会计。其他人员不允许会计和报帐员一肩挑。会计印鉴要指定专人管理,预算拨款、零户统管单位资金转款和现金支取必须实行审批签字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互相监督,谁失职谁负责
15、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查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完备性,对虚假和不合法开支票据坚持原则拒绝报帐,要做到日清月结, 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报帐员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 × (五)认真学习财会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从业资格,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等,规范设置会计科目,精心细致处理每项会计业务,做到证帐整洁、保管好会计资料档案。 × (六)对违纪反财经法规、制度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差的会计人员坚决调换工作岗位,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16、 ×一预算编制 乡镇财政应按照全面推行综合预算的要求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乡镇单位预算收入的编制:遵循所有经常性收入纳入预算的原则。将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其他预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纳入预算收入管理。 ×乡镇单位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 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按照个人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有保障。预算编制草案,报经乡镇政府审核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然后以政府名义行文下达执行。 ×二预算执行 ×⒈收入征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预算内外收入。任何部门都不得
17、以任何形式擅自减征、免征、缓征或截留、占用、挪用应征收入。 ×⒉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 ×⒊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三)预算调整 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项目,有调整金额;合法是指预算调整须经乡镇 政府审核,乡镇人大通过。 (四)决算 ×决算遵循按预算计划或调整计划的原则。决算要求年度终了时,应及时清理全年收入、支出数字的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
18、对帐工作决算各项数字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以估计数字替代,不得弄虚作假。 ×五预算监督 ×⒈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⒉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接受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⒊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对不规范的口头交办,便条批复的拨款必须坚持原则,一律拒绝办理,否则,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节约开支,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杜绝不合理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19、 一、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和工作目标 1、监管原则。按照大财政、全过程的原则进行监管,即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实施监管。 2、监管范围。 (1)乡政府、各站所、各村民委及社会团体等涉及财政资金活动的单位,均为财政资金监管单位。 (2)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本乡及各单位的各种财政资金、非税收入、社会捐助、涉农资金、项目资金、村集体经济收入等专项资金,本级财政拨付到所属单位及村的所有资金。 3、监管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
20、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质量,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廉洁从政,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财政收入监管 1、坚决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乡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必须缴入财政所专户,实行统收统支,专户管理。 2、各项收费、各项专款、创收和争取的资金等,必须缴入财政所专户管理,不许私设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 3、对各部门的收取的款项,因不交专户,资金体外循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三、财政支出监管 1、乡政府
21、各项收入、支出必须使用正规合法票据,由乡长“一支笔”签批。集中签批票据时间定为每周一,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2、各工作人员报销时,票据手续必须完备,由经办人,主管领导签字后,再由乡长签批,经财政所长审核后方可支出。 3、各工作人员,经请示领导发生支出后,在一周之内必须签批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4、成立乡级财经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常务领导、纪检委员、财政所长组成。 5、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乡长签批报销; 6、单项支出在1000元到5000元的,由乡财经领导小组联审后,乡长签批报销。 7、单项支
22、出在5000元到10000元之间的,由乡财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由乡长签批报销。 8、10000元以上的大宗支出,必须经财经领导小组讨论,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再由乡长签批报销。 9、对于不按规定审批的,不得报销,不准入账;支出票证不是合法税务发票的不予报销;各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请示,发生的各项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四、日常监督管理 1、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2、乡政府所有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财政行政事业性收据。所需收据必须从乡财政所直领直销,做到日清月结。 3、乡政府财务的收支情况,除按月
23、结算、按季汇总、每季度公布一次外,财政所每月的1日、15日向书记、乡长填报资金流量表。 4、财务人员要及时进行处理账务,做到日清月结,票据装订规范,报表齐全,内容完整。 第四篇:乡镇财政所管理制度一、乡镇财政所管理办法 (一)乡镇财政所上划县级财政局管理,属于县财政局派出机构。 (二)乡镇财政所人员的人事、工资一并纳入县财政局统一管理,由县财政局负责办理人事调转手续与工资的审批管理,组织实施日常岗位目标管理与考核。 (三)财政所人员党组织关系可继续实行属地化管理,参加所在乡镇党委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廉政建设、组织活动、组织纪律等)。
24、财政所人员职责分工,由县财政局负责,人员的选拔、调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根据 ―1―工作需要,在全县财政系统内部进行调剂。一般干部调动,由县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副所长级以上干部的选拔、调动,由县财政局按程序提出拟定人选,征求乡镇党委意见后确定。财政所所长和重要岗位人员应在全县范围内定期交流与轮岗。 (四)财政所业务工作由县财政局统一领导,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为所在乡镇政府提供优质服务。财政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按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五)有关业务工作规章制度,由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乡
25、镇财政所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 ―2―章XX县区财政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乡镇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实行文明办公,既要认真完XX县区财政局安排的工作,积极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又要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支持当地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遵守工作时间。 (六)财政所人员参加县财政局岗位目标综合考评,对乡镇财政所人员实行县财政局与当地党委、政府双重考评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每年至少考核一次。分值权重按县财政局考核占70%、当地党委、政府考核占30%累加后计算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先、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乡镇党委、政府侧重考评
26、政治学习、廉政 ―3―建设、组织活动和组织纪律等方面情况,县财政局侧重考评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七)乡镇财政所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与备品,要认真清查、登记造册,所有权归县财政局,财政所不得随意变更和处置;变更、处置和报废等,必须报县财政局批准。 (八)乡镇财政所的正常经费由县财政局根据管理工作需要核定拨付。 (九)乡镇财政所要严格执行所在乡镇政府XX县区财政局的安全制度,认真按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进行值班值宿;发生事故,按所在乡镇值班值宿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 二、财政所经费管理制度 (一)乡镇财
27、政所经费要有年度预算计划,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保证必要支出;办公经费采取“费用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各项支出要按计划和支出范围、标准,从严控制。 (二)乡镇财政所经费由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实行报账制。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计划内单笔经费支出在200元以下的由乡镇财政所长自行掌握核销;单笔经费支出在200元以上或超计划的,必须事先提出用款申请,县乡镇财政管理机 ―5―构同意后方可支用;对未按规定报请和不符合要求的支出票据以及超计划、超范围的开支项目不准核销。 (四)购置物品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28、 (五)要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所有支出当月结算,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次月10日;年终在12月25日前结清全年支出业务,按时上报年度决算。 (六)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以及银行结算规定,按时记账、对账和结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五、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报账工作程序 ―6― (一)乡镇财政所对同级预算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代行管理单位财务核算。同级预算单位发生支出业务时,由各单位报账员填制支出报账单并附原始凭证,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鉴后,送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会计复核和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审核后,报乡镇领导签批核销。
29、二)审核原始凭证:报账员在受理本单位业务经办人的收支票据时,须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填写的正确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包括:检查经办人、审批人的签名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规定。 ―7― (三)整理原始凭证。报账员应对初审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粘贴,并核实凭证张数和金额。 (四)填写专用结报凭证。报账员应按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规定格式分类填写专用结报凭证,经单位财务审批人签批后向会计核算中心办理结报。 (五)办理报账手续。报账员将报账单据交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对于会计核算中心退回的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
30、证,报账员退回经办人按要求补充、更正。 (六)结报期限。报账员应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向会计核算中心办理结报。各单位结报业务量多时,应当天结报, ―8―业务量少时,可10天结报一次,但每月25日前必须将当月经济业务结报完毕。 (七)会计核对。报账员应根据单位的需要和会计核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有关收支情况的核对工作。 (八)会计报表。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提供基础会计报表,各单位负责报送并据此编报其它相关报表。每月终了,会计核算中心按财务管理要求生成基础会计报表,经单位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会计核算中心和报账单位分别各存档1份,必要时可报送
31、县有关部门1份。经济统计报表、年终决算报表由各单位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基础数据按要求如实编报。 ―9― 六、乡镇财政所财务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上级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密切协作。 (三)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10― (四)认真按照“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民理乡代管”的规定管理收支,收入及时缴库,支出按权限申报。 (五)为乡镇政府当好参谋,经
32、常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财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六)采购支出要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经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审核,主管局长批准后,统一由县级集中采购部门办理,采购资金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11― (七)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健全、记载不正确的票据、凭证应予以退回或补充更正。 (八)财政支出,必须按审批手续办理,对超范围、超标准和无计划支出要拒付。 (九)支出票据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作到手续完备、内容完
33、整,杜绝“白条子”入账。 (十)临时性借款须经财政所长审核同意,乡镇领导批准后,出纳人员方能支付。 (十一)及时记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 ―12― (十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不得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十三)管好财务会计档案,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一)乡镇的各项支出严格按照支出范围、标准、顺序和财务审批程序办理,年度指标内支出,要做出用款计划,
34、 ―13―合理安排资金,不得超年度指标,特殊情况需报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审批。 (二)预算资金必须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安排支出。 (三)乡镇财政所按月向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机构提交工资发放明细表和工资调整表,经县财政局乡镇管理机构审核,主管局长批准后,将工资拨到“工资专户”,并委托银行统一代发。 (四)乡镇公用经费支出和事业支出,用款单位根据年度预算按月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领导签批乡镇财政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机构批准,送县财政局国库管 ―14―理机构,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拨入“支出专户”,乡镇按规定使用。
35、 (五)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按进度拨款,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涉及到基本建设和维修等方面的专项支出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报请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 (七)涉及政府采购的专项资金必须报请县政府采购办批准或由县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 (八)乡镇预算外资金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到乡镇财政所预算外收入专户,不得滞留、挪用、坐支。 ―15― (九)乡镇财政所对各单位预算外资金的上缴,要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隐瞒收入、坐支等问题要依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十)使用预算外资金要遵循相关政策文
36、件,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 (十一)乡镇财政所对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要进行跟踪检查,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八、会计核算监督制度 ―16― (一)会计核算中心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立会计账册,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乡镇各单位要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核算中心。 (三)会计核算中心按国家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37、 (四)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17― (五)会计核算中心要定期对会计账簿、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等进行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对账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六)为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会计核算中心预留银行的存款账户印鉴,由主管会计和出纳员分开保管。 (七)会计核算中心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经审核的会计账簿和有关资料及时编报各单位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 (八)会计核算中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各单位的预算计划、业务工作计划对各单位的经
38、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18― 九、集中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一)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在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自求平衡的原则,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二)各单位年初有收支计划;收支计划须报经乡镇财政所和乡镇主管领导批准;批准后的收支计划由乡镇财政所送达各单位执行。 (三)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直达财政专户,不得坐收坐支。 (四)严格控制开支,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19― (五)集中核算单位领导必须遵守会计核算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指标,遵守
39、财经纪律,履行财务审批手续,把好支出第一关。 (六)集中核算单位需要资金时,填好资金申请审批单,单位领导签字后,由代办员向财政所申请拨款。 (七)单位核销的票据必须是省税务部门或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合法票据,并做到三有:经手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乡镇主管领导签字。 十、支票管理制度 ―20― (一)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由会计核算中心资金出纳员统一根据用量到开户银行购买并保管;购买的支票要分别按顺序号登记。 (二)建立支票使用登记制度,登记内容。支票号、使用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金额、领用人、经手人签字。 (三)
40、支票使用要随时签发、随时盖章,不得预先盖章备用。 (四)领用支票人员必须在3日内报账,报账时资金出纳人员要认真核对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1― (五)领用支票人员要保证支票的安全,不得随意乱放,一旦发现支票丢失或被盗,要向领导报告,并迅速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或向公安部门报案,防止造成经济损失。 (六)支票丢失造成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据情要求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 (七)对过期、作废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逐笔注销,并剪掉作废支票的号码,将其贴在支票登记簿的号码栏内备查;同时,按照支票号码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
41、八)会计人员应及时正确地记载各项经济业务,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每月做银行存款调节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 (九)严格支票结算制度,不签发空头支票,不签发远期或过期支票,不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不得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支票和印鉴要由相关人员分别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 十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财政所库存现金和各单位的备用金实行审查核定制度,一般不超过500元,超过定额,要及时存入银行。 (二)在财经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以下开支可使用现金: 1、未纳入统发的职工
42、工资和各种工资性津贴; 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23―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它现金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6、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7、与其他单位正常经济往来在500元以下的。 (三)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据,并由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 (四)因公外出人员返回后必须在5天内报账,结清差旅费,不准拖欠。 (五)购买物品所借现金必须及时报销结清。
43、 ―24― (六)购买专控商品,一律不准使用现金。 (七)出纳、会计要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账款要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现金管理要做到十不准: 1、会计员和出纳员责任分明,钱账分开,不准一人兼管; 2、不准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 3、不准因私借用公款; 4、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假造用途套用现金; 6、不准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 ―25― 7、不准公款私存; 8、不准账外存款,私设小金库; 9、不准坐支各种收入;
44、 10、不准有价证券抵顶现金。 (八)发现现金短少或长余时,不得私自处理,要及时查清原因,并如实向财政所长报告。 (九)现金取送数额较大的,必须两人以上同行,必要时有保卫人员护送。 十二、票据管理制度 ―26― (一)乡镇财政所设专人管理票据,具体负责票据管理、购入、发出、回收等项工作。 (二)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票据,乡镇各单位统一到乡镇财政所领取票据。 (三)对各单位核定供票数量,定期检查,定期收缴,交旧领新。 (四)要严格票据领用手续,建立票据使用登记簿,登记册号,领发票据须统一登记编号,领用人
45、签字。 (五)不准将票据涂改、挖补、撕毁、隔号、拆本使用。 ―27― (六)乡镇各单位收费收入全部存入财政专户,对坐收坐支的,在问题没查清处理前应暂时停发票据。 (七)乡镇各单位不按规定使用票据或自购自制票据收费,或收费不开票据,要依法严肃处理。 十八、财政所长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 (二)自觉接受县财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 (三)负责组织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财务会计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8―
46、 (四)负责财政所工作人员管理,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积极组织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搞好廉政建设,增强文明办公和为民服务意识;关心职工生活,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五)负责乡镇财政收支监督管理,组织年度预决算编报、预算调整执行及情况分析工作。 (六)负责实施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落实好农村公共财政的各项政策。 (七)负责乡村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民理乡代管”等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29― (八)负责财政所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进行考核。 (九
47、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注重调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翔实的第一手材料。 (十)增强防范意识,加强业务岗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实行备案制,防止违法违纪、盗情、火情的发生。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责任制 ―30― (一)负责年度综合财政预算指标的制定和调整。 (二)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资金的拨款审核与会计核算工作。 (三)负责资金收付会计凭证的审核。 (四)负责按会计制度规定,利用“乡财乡用县监管”系统搞好财政总预算会计记账和各
48、项会计事项处理。 (五)负责按月向乡镇政府XX县区乡镇财政管理机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六)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财政综合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编报和分析工作。 (七)负责乡镇财政的票据管理工作。 ―31― (八)负责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十、财政所专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完成负责的工作任务。 (二)税收专管员负责有关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税源;及时做好税源的登记、上报和存档工作。 (三)农民补贴专
49、管员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政策宣传、数据统计、资金发放、报表汇总及相关信访咨询等工作。 ―32― (四)村级资金专管员负责按政策对村级“一事一议”、村级经费等国家对村补助资金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其正确使用。 (五)社会保障专管员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合作医疗及相关事项的认定与资金的发放、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六)专管员要及时登记台账,定期与总预算会计对账,按时报表,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二、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33―
50、 (一)会计核算中心主任一般由财政所长兼任,负责核算中心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 (三)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负责协调各单位和代理银行之间的有关工作。 (五)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库存现金和重要件证的账实情况,确保账款、账账、账实相符。 (六)关心职工生活,奖优罚劣,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凝聚力。 ―34―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会计岗位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