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测系统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
2、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3、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4、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4.1自行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单位对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处置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4.2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代理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对其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社会化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利用社会投资或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为其提供污染物的处理
3、处置和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5、自行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行。 6、各班组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7、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7.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 7.2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7.3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7.4
4、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置设施; 7.5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上述条件(但不仅限于上述条件)。组织对将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考核,符合上述条件的设施方可投入运行。不符合运行条件的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的,由设施运行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环境责任; 8、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9、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所有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单位必须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未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活动。 10、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实行岗
5、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岗位的工作。 11、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12、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环境保护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与环境保护设施配套的自动监控设施应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 1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帐、监测报告、运行信息公开,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与主体生产设
6、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14、要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运行时,应当事先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恢复设施运行的,环保部门责令污染物产生单位停止生产,待环保设施修复后,经环保部门批准,方可恢复生产。 15、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
7、全。 16、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设施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连续运行记录等。 公司有义务将设施的运行状况、日常监测数据和各项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从监督。 17、必须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阴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18、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服务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要求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和服务要求与承诺。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正式文本应于10天内向当地有管辖
8、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9、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运行合同的内容进行,违反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合同一方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20、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权利和义务: 20.1按照规定程序和途径取得或放弃设施运行权; 20.2不受地域限制获得设施运行业务,从设施运行委托单位获得运行服务费; 20.3无违法行为不得被剥夺设施运行管理权,正常运行业务活动不受干涉; 20.4严格遵守设施委托运行合同,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0.5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承担违反本条例和设施运行不达标排放产生的环境责任。 第二篇:gr-ad-w11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XX市夺标
9、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生效日期:版次:体系支持文件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gr-ad-w112拟定:周静静2011/07/30审核:a/0批准: 第三篇: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XX县区城泰化工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 XX县区城泰化工有限公司位于XX省XX县区东华镇华侨工业园精细化工基地扩充区内,占地面积20亩,2016年6月正式投产,目前主要生产环保型固化剂和涂料。以下为环境保护设施情况报告: 1、化粪池,生活污水排进化粪池,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基地管网; 2、甲类车间1建有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塔和水雾喷淋塔,布袋除尘器,运转正常,有运行台账在现场专人登记。生产车间中加料、搅拌
10、、出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雾喷淋和活性炭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再经15米的排烟筒高空排放,颗粒则经过布袋除尘除去,集中回收利用;甲类车间2建有活性炭吸附塔和水雾喷淋塔集,运转正常,有运行台账在现场专人登记。生产车间中加料、搅拌、出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雾喷淋和活性炭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再经15米的排烟筒高空排放。 3、甲类仓库内建有危废房,所有危险废物均经过入库建立台账,签字,专人管理,暂时存放在危废房。 4、 事故收集池,阀门开启正常,有专人经常维护。 第四篇: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环
11、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一、为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环保设施的生产单位必须做到: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 2、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 3、环保设施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要向公司环保处提交停机报告,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设施故障、抢修措施、修复日期等。 4、公司环保科将按规定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公司,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存档,每年填好环境保护设施档案。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进行奖励或处罚: 1、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 2、有意造成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严重超标的; 3、严格遵守本制度,成绩突出的生产
12、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本制度由公司环保科负责考核。 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一、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或循环使用。 二、设施必须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监测结果记录。 三、污水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环保科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的; 2、需拆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4、污水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水排放,并报公司环保科。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
13、任人进行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科的; 4、拒报或谎报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的。 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为规范脱硫系统设备管理,确保脱硫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应认真按照脱硫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严禁操作设备。 二、脱硫系统设备由化产车间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确保设备准确可靠运行。 三、脱硫系统设备岗点设置交接班记录、设备巡回检查记录、设备缺陷记录、运行日志等记录。 四、运行过程中,
14、运行人员应每小时巡视一次设备的运行情况,填写设备巡回检查记录,发再问题及时汇报值长,并填写设备缺陷记录,由值长落实车间进行处理。 五、运行人员每小时填写一次运行日志,内容要填写详细。 六、脱硫系统卫生纳入运行人员交接班范围,设备运行完毕,运行人员应认真清理卫生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公司在线监测设备连续、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分工及职责 so2在线监测设备包括在线监测设备房内的设备和房外烟囱上安装的仪器设备。 cod在线监测设备包括在线监测设备房内的设备和房外排水口安装的仪器设备。
15、 1、机焦厂负责设备的运行、监视、检查、管理和环境卫生。如发现设备异常,及时通知公司环保科。 2、环保科负责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时与生产厂商的沟通、协调工作。生产厂商负责仪器的正常稳定运行和维护保养工作。 二、设备管理规定 1、设备巡回检查 (1)设备巡回检查项目为。在线监测房内、外设备、仪器的运转情况、工作是否正常,数据显示是否正确,现场设备是否缺少、有无明显损坏、房顶是否漏风、漏雨、门窗是否损坏等。 (2)机焦厂各班环保员必须在交接班时将设备巡回检 查一遍,接班后每小时至少巡检一次,并做好巡检记录。 (3)机焦厂环境监督员每周应对设备巡视检查一次。 2、设备故障处理 各班环保员如发现设备出现
16、异常情况后,要及时向环境监督员汇报,环境监督员立即前往处理,如不能处理,可通知环保科联系生产厂商进行处理。 3、安全管理 (1)各班环保员应按照设备巡回检查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如生产厂商等相关部门需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时,需环保员陪同前往。每次工作完毕,离开监测房后,应锁好门窗。 (2)在线监测设备房门钥匙由各班环保员负责,不得转交其他人员。 (3)外单位人员进入设备现场,必须经环保科同意后,方能进入。 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消烟除尘车使用管理制度 一、装煤、推焦时必须使用消烟除尘车,正常情况下不得随意停用。 二、如出现当前炉号装煤时塌煤及其他情
17、况,使装煤延迟,下一炉号在消烟车就位前不得进行装煤做业。 三、消烟除尘车喷咀清理必须在计划检修时间进行,其他时间不得安排清理。 四、在装煤过程中上升管工不得打开上升管盖,装煤完毕后立即盖好消烟孔盖,如出现上升管冒烟现象,必须在1分钟内处理完毕。 五、每班装煤、推焦期间,必须安排一人专门负责消烟除尘车循环池补水,补水时只补氨水,不足时可适量补充清水,保证循环水ph8,呈弱碱性。补水时,不得出现溢流。 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第五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
18、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司主要负责人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 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5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监测及排放记录。第六条环保科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大气
19、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 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 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第十二条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
20、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处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环保处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
21、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六)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第四章 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第十五条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
22、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 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第十六条环保科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环保处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第六章 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条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市、县局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
23、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环保处,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环保处,公司环保处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环保科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签发人: 2017年1月1日第16页 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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