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定小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加强安定小学信息发布的管理,提高网站信息的质量,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特制定如皋教育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
2、、安定小学设立信息发布管理小组,由XX县区安定小学校长室和XX县区安定小学校长办公室及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的监督与管理。 三、管理小组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四、各科室上网的信息必须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涉及重大政策的还须报经分管校长审核,并以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登记。未经审签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各科室发布信息的管理员账号密码不得外泄,如有外泄应立即与网站管理员联系。信息上传人员须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不得用本科室账号代他人上传信息。 五、网络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处理网站数据,数据投递后均需及时检查,一旦在本网站发现网页被黑,出现本制度第一条禁止发布的有害信息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并保留原始记录,在十二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告。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