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我国公司财务监督制度的法律思1 内容提要:从形式上看,我国已建立起了较完整的公司财务监督机制,但是这并没有防止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频频发生,根源在于我国的财务监督制度仍存在缺陷,会计法已经做了修改。现在值此《公司法》修改之际,希望能在以下方面完善我国的公司财务监督机制:外部,引入英国的审计员制度;内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确立独立董事制度,发挥独董的监督作用。 关键词:财务监督制度;公司法;审计员制度;监事会;独立董事 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公正,各国公司立法日益加强对公司的财务监督,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监督模式。在我国,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2、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公司法》第54条、策126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的年度财务报告,应依法经审查验证(第175条第1款);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监管责任等等。 从形式上看,我国已建立起了较完整的财务监督机制。但事实上,一直以来我国存在会计造假以及由此引发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而且其严重程度已为政府、社会公众及会计界所公认。尤其是虚假报表事件在股市频频出现,己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该建的账不建,或者账外有账,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和账簿的使用、会计报表的编制随心所欲,种种不规范的会计操作在我国十分普遍。造成如此混乱的会计秩序原因是多方面的,
3、但其主要原因是财务监督不力。“其深层次的根源在于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下的会计行为因缺少必要的外部监督而偏离了公允记录和反映公司财务活动的初衷,成为经理阶层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工具”。[1]我国政府已意识到了这点,并着手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如实行会计委认制、政府派驻监察员或财务总监,修改会计法并实施关于惩治违反会计法犯罪的决定。 经修改后《会计法》专辟会计监督一章赋予会计人员重要监督职权,即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等“四个有权”。《会计法》强令会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在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章中规定,只要涉及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和销
4、毁会计资料、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违法行为,都属于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凡是利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违法的,不问具体行为人是谁,会计人员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上述规定对于会计人员依法行使会计职责有一定的约束力。现在,我国正在修改《公司法》,因此应该借此机会强化《公司法》对公司财务监督。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 (1)从外部,公司法应完善审计员对公司财务监督的职能,在这一点上应借鉴英国公司法上的审计员制度。这一制度已经为许多发达国家的公司法所采。相比较而言,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与英国公司法上的独立审计员制度存在以下区别:首先,英
5、国公司法上的审计员是每家公司必须任命的常任审计员,他随时有权检查公司财务,而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是公司按照有关法律的要求临时聘请的审计员,目的是审计公司年度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而且由于时间有限,不可能详细审计,只能采用抽样审计方法,因此,不太可能充分揭示公司的错误及舞弊行为。其次,英国公司法上的审计员具有独立的身份,并且规定了审计员的身份保障制度,审计员由股东大会任命或解任,报酬也由股东大会决定,这就保证了审计员相对于董事的独立身份;而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是由董事会聘请,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按公司意图出具审计报告,董事会就变更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这就导致了一些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考虑经
6、济利益而屈从于公司的可能性。再次,英国公司法赋予审计员执行职务的所需的权力,如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资料,有权参加公司会议,即便是已被免职的审计员仍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发表意见,同时加强了审计员的义务和责任。我国要发挥审计员对公司财务的监督作用,就必须填补《公司法》关于审计员规定的空白,借鉴英、法等国的独立审计员制度的规定,对审计员的任职资格、任命、职权与义务、解任与辞职等做出具体的规定。 (2)从内部,健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在我国,虽然公司有监事会专门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但《公司法》缺乏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命、职权、义务与责任的规定或规定不完善,致使监事会在实践中形同虚设,没能发挥财
7、务监督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公司法》等法规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以股东价值为导向,相对重视董事会的作用而忽视监事会的地位,对监事会的运作规定得相当简单,使之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难以在法律上找到可操作的依据。在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监事会由于监督体制的健全,监事会确实在财务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股票的分布越来越分散,交易越来越频繁,股东会对董事会的监督越来越少,加强监事会对董事会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应从以下方面健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 一、赋予监事会独立的法律地位。“法律赋予监事会监督职权,而监事会能否有效行使监督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能否保持自
8、身的独立性。也就是说,独立性是公司监事会制度的灵魂,保持自身的独立性是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权的根本前提”[2].二,“强化监事会的权力,在突出监事会享有业务执行监督权和财务检查权的同时,赋予监事代表公司起诉董事和经理的权力”[3]三,为了加强对大型股份公司的财务监督,在监事会之外可以设置会计监事。 四、扩大及加强监事的职权,规定监事有权查阅公司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业务情况;有权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员)帮助审查,并向股东大会报告情况等。 (3)
9、在上市公司中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功能。“所谓独立董事制度,就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的非执行董事(亦称外部董事)”[4].“独立董事制度在约束经理人,减少财务虚假和提高信息披露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5],目前独立董事制度刚刚登陆中国不久,独立董事一要“独立”,二要“董事”,可是面对我国目前独立董事“独立”不易,“董事”更难的现实状况,应当首先从立法的层面上为独立董事的“独立”和“董事”保驾护航,这就要求我们在《公司法》修改时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确立健全这个重要的制度。“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监控功能上恰好有着互补性。独立董事制度之所以有效,除了因其产生的方式所特有的独立性外,还由于其监督功能的发挥具有
10、天然的事前监督、内部监督以及决策过程监督紧密结合的三大特点”[6].立法时应当注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监控功能协调,避免出现矛盾的规定。 参考书目: [1]徐悦。从财务角度看独立董事[j].财政研究,2002,(6)。55。 [2]常健。饶常林。完善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的法律思考[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1,(3)。146。 [3]倪建林。公司治理结构:法律与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204。 [4]韩志国。独立董事:管理革命还是装饰革命[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2。 [5]李永丰。我国
11、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财务管理现状及应对策略[j].财会研究,2003,(2)。39。 [6]张绍生。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功能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02,(5)。35。 第二篇:我国法律制度的不足我国法律制度的不足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苗铎耀39号 自立法至今,我国对于法律制度一直在积极探索,不断完善。但是,其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第一、繁复的法律用语以及长时间的庭审。正如我亲身经历,在一次我基本旁观全程的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对于被害人,一直使用法律用语给普通的没有接触过法律的被害人解释侦查过程,同时,对于该案件,一共有三次庭审,但
12、每一次都没有通知被害人进行旁听。 第二、出庭证人出庭制度的不完善。很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证人并不愿意进行出庭作证,为庭审带来一定难度。究其原因在于,证人出庭后其个人利益无法得到真正的保证。 第三、被害人的无法行使知情权。被害人作为案件的组成,应当有权参与判决。在刑事诉讼法中也明确规定了这点,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特别是公诉案件中,在检察院了解完案情后,之后的过程基本没有被害人参与的权利。检察院是否应当让被害人了解案件的进度和他们案件的处理情况。 第四、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对法律的公平公正的宣扬,然而,对于以事实为依据,应确立什么是事实。是否应当加大对
13、侦查的监督力度,“以事实为根据”的证据原则不能规范证据不足的情节和案件,因此“以事实为根据”的证据原则不具有法律原则涵盖每一个案件的本质的特征。 第五、公检法的彼此监督。诉讼在形式上就是博弈,因此诉讼必须符合博弈的形式规律。然而在我国公检法三机关是同属于司法机关,是平等的三个机构,国家又规定检察院负责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同时对庭审过程进行监督,但是谁监督检察院。同处于平等地位的公检法三机关,在某些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样在很多人眼中,这样不就是自己监督自己,没有了检查监督的公信力。第 六、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不明。在侦查过程中,辩护人调查取受到到了很多的限制
14、这十分不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未必就是罪犯,构不构成罪,构成此罪还是彼罪,要看事实和证据,所以我国是否应明确规定辩护律师从侦查阶段开始的诉讼地位就应是辩护人,并应进一步扩大辩护律师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诉讼权利,以便更加有效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协助司法机关尽快全面查明案情,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裁判,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从根本上加大我国刑事诉讼人权保护的力度。第 七、侦查手段的适用缺少有效监督。侦查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或部门的专门职权,而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对抗最严重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
15、中,侦查权的行使可能涉及对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限制或者剥夺,国家权利与公民个人权利之间的对抗尤为尖锐。清晰地记得在一个非法集资和诈骗案件中,检察官亲口告诉被害人对于犯罪嫌疑人不招供非法集资的款项的流向,他们将犯罪嫌疑人和一个要“戴罪立功”的重刑犯关在一起,使其暴力屈服,虽然这不失为一个好的讯问方式,却不多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 因此我认为,提高诉讼效能、充分保障人权,也是《刑事诉讼法》立法之本。公、检、法三机关应按照刑诉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切实注意刑事诉讼领域的人权保障。 第三篇:公司财务报销制度1林之尚沃(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6、 2011年09月16日 财务报销制度 财务报销制度是指公司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并依据这些制度对公司 各项日常费用的开支进行严格的计划、核算控制、考核与奖惩,以将公司的各项费用控制在尽可能 合理的范围内,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要树立成本意识。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准确核算和监督公司成本费用支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 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17、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 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 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一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 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 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
18、 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六)借支的现金,要在当月月末前,结清借支。 第二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复核→总经理审批。 (
19、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 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 算。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 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20、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四)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 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详见2011年出差管理制度 第五条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 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21、 1.购置申请:公司行政部每月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 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 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 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第六条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
22、一)费用标准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奖金、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1、每年元月20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 等信息)转交财务部; 2、每月15日前由财务部将上月考勤情况、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等信息,整理完 毕; 3、年度奖金:财务部总经理年度审批后的奖金分配方案进行编制工资表; 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 5、每月25日前由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形式支付上月整
23、月工资; 6、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三)社会保险支付流程: 1、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 2、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人签字确认, 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其他福利费支出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 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七条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
24、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 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 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 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
25、付款流程: 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复核→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其他相关规定 第一条关于支付凭证要有效和规范 1、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字迹清楚、数字准确,金额数字不得涂改,其他内容修改要有开具方在更正 处盖章确认。 2、报销凭证的抬头(单位名称)必须与支付款单位一
26、致,收款单位与凭证加具的收款单位印章一致。 3、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的报销,须分别填制“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 4、材料、物资购进的单据必须是发票,并附送货单或验收单。 5、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须是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 第六部分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一条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 如下: (一)、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 二、五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 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
27、日停止财务报销。 (二)、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七部分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林之尚沃(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1年09月16日 总经理批示: 第四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杭州恒立钣金(圣浩物流)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hl-0812001 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经营活动的特点, 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部门
28、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3.各部门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公司来助)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二、支票收取、签发管理制度 1.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2.使用支票需
29、由经手人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购买单位、内容、大致金额等,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原则上以支票结算为主,领用支票后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由于责任心不强丢失支票,损失由个人负责。 三、原材料、辅料的采购及报销制度 1.采购部接到生产部下发的采购计划,采购订单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应制定购销合同;合同须注明采购内容、单位价格、技术标准、质量异议的处理,货款支付及运输、包装的方式等按规定制定,交财务一份。
30、2.所有采购的材料及辅料,采购人员必须要有正规的原始发票;必须要有经检验员验收,有仓为了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控制公司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库管理员打印的货物进货单; 3.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发票开具的内容、金额、销货单位和进货单、合同是否一一对应,并由财务主管报总经理审批。 4.经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会根据不同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四、委外加工及报销制度 1.生产部或采购部应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对需要委外加工的业务,须有外协加工合同(金额在2000元以上含2000
31、元),交财务一份。(合同需注明:加工单位、单价、技术、质量、包装、运输等要求,付款方式。) 2.外发加工时,必须有仓库管理员开具的委外领料单,并双方签字认可;外加工回公司,必须有检验员验收合格签字,有仓库管理员开具委外加工进货单,双方签字认可。 3.外协单位结账时,必须要有正规发票、委外领料单、委外加工进货单、合同。 4.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发票开具的内容、金额、单位和委外领料单、委外加工进货单、合同是否一一对应,并由财务主管报总经理审批。 5.经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会根据不同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32、 五、费用报销控制制度 1.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2.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3.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遭受财务经理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4.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
33、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5.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 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6.当事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送交本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
34、性进行审查,部门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部门经理的名字。 7.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送交财务经理进行审批,财务经理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稽查。财务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财务经理的名字。 8.当事人将取得本部门经理、财务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通过公司内部单据传递程序报送到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
35、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单”总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9.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后,应在3天之内送交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手上领取资金,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六、管理费用申请及报销制度 1.购置办公用品及支付办公费用,需有行政部门指定人员根据购置、审批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领取现金或支票。 2.办公费用的
36、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部门经理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杭州恒立钣金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日 第五篇:供热公司财务制度1供热公司财务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
37、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三、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五、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六、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 七、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八、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 九、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十、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十一、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十 二、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23页 共2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