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支部,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二、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疏理,从而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三、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四、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五、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活动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
2、工作新路子。 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保证和监督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在本支部贯彻执行。 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党政共同本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四、加强党支部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六、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并指导团组织的工作,在团员中进行党的知识教育。
3、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一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支部委员会议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二、议事范围 1、讨论研究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讨论决定机构调整和党员干部任免及推荐名单。 3、研究分析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制定全委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三、会议的召开 1、支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支委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3、支委
4、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四、议事决策方法 1、支委会议题,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支委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2、讨论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 3、主持会议的书记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 4、支委会议讨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由支委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意见基本一致的,采取口头表决;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5、支委会决策时,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
5、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上报上级党委,请示裁决。 6、支委议事后,参加会议的同志,必须保守秘密,杜绝泄密现象,违者要追究责任。 五、决议的实施 1、支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委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2、在落实支委会决议过程中,如遇原决议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确实不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请支委会复议。 3、支部书记对决策执行情况,要及时或定期检查、催办和指导,保证贯彻落实。对支委会决策拒不执行或无特殊原因未付诸实施的,应追究责任。 4、每次支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记录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 党员议事会制度 一、党员参政议事由支部为
6、单位进行,党员必须积极参加。 二、党员参政议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要及时接受党员的情况汇报。 三、召开议事会时,提前提出议事主题,使每个成员能够深入调查研究,反复思考,充分发挥党员参政议议事能力。 四、议事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自身建设。 2、讨论提出本村发展规划,公益事业、承包合同,重大经济开支等。 3、干部的出任,由支部提名,请党员讨论,按法定程序,提交校委会选举产生。 4、对教师普遍关注的问题,先由党员讨论,在党内统一思想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大会决定。 5、党支部要定期接受校委会的工作汇报,可在党员大会上酝酿讨论。 篇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公司党建
7、工作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公司的党建工作,保证和促进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内容 (一)党委抓党总支、党支部建设责任制。 1、党委年初要制定抓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 2、党委班子成员要定期听取党总支、党支部贯彻执行公司党委决定、公司行政指令情况以及党总支、党支部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形势,明确任务,提出下步工作意见。 3、指导党总支、党支部积极参与车间有关问题的决策,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4、指导党总支、党支部强化班子建设,健全民主集中制,实现一类班子目标。 5、每年与基层党政负责人签
8、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6、实行党政班子成员与党总支、党支部的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党建、廉政建设包保责任制,具体要求是: (1)按划分的区域与党总支、党支部建立工作联系点,定期参加总支、支部委员会或民主生活会,指导基层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精神和公司工作任务。 (2)至少每半年同基层班子成员谈一次话,沟通思想,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 (3)指导基层班子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生产安全顺行,实现零事故、零缺陷。 (4)定期对基层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教育,提出基层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5)每季度至少到所负责的联系点进行一次工作调研,帮助解决实际
9、问题。 (6)每年班子成员要总结一次联系点的工作情况,并在班子会上汇报。 (二)党总支抓党支部建设责任制。 1、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明确责任分工,定期指导、检查党支部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公司党委的指令落实情况。 2、要经常督促检查联系点党支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基层党支部班子的建设情况。 3、定期评议党支部的整体工作,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4、加强形势任务的宣传和教育,增强职工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发展意识。 5、搞好调查研究,总结党支部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典型。 6、实行党总支成员与党支部的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党建、廉政建设包保责任制,具体要求是: (
10、1)及时指导、督促党支部围绕公司任务和重点工作, 开展好党内建功立业活动,抓好措施落实,保证生产任务完成。 (2)党总支班子成员每月至少2次到所负责的联系点进行工作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做好季度职工思想动态调查研究工作,保证职工队伍稳定,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党支部抓党小组建设责任制。 1、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党支部的决议。 2、根据党支部工作要求,指导党小组开展好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议,总结、安排、布置党小组工作,指导党小组加强自身建设。 4、实行党支部成员与党小组的工作联系点制度,具体要求是: (1)帮助解决问题,保证上级决议、工作计划的贯彻和落实。 (2)
11、指导党小组开展好党内活动,保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指导党小组随时掌握党员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三条保证措施 (一)党委认真检查班子成员落实责任制情况。 1、党委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抓党总支、党支部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党总支、党支部建设工作。 2、党委每年检查一次班子成员履行责任制的情况,对没有按要求履行责任制的班子成员提出批评并纳入工作业绩考核。同时,对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一次业绩考核。 3、联系点党总支、党支部年末被评为三类的,班子成员要在党委会上做出说明,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4、班子成员每年要对联系点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分别提出优
12、秀、胜任、基本胜任和不胜任的意见。 (二)党委对党支部的考核。 1、党委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会议,沟通情况、交流工作。 2、党委每季度对党总支、党支部开展“达标创先”活动进行一次检查,按百分制进行打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 3、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对党总支、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并按先进、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四个档次定格。 4、党委每年对党总支、党支部班子进行一次考核,按好、较好、一般化、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定;对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考核,按优秀、胜任、不胜任三个档次评定。 (三)党总支对党支部的考核。 1、每月对党支部开展“达标创先”活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打分,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 2、每月
13、对党支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开展党员责任区、先锋岗活动,促进党员在竞赛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 况,进行一次检查打分。 3、每月听取一次党支部关于职工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特别是职工思想状况,对党支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4、每季度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四)党支部对党小组的考核。 1、对党小组长的工作情况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2、每月对党小组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打分。 3、每月对党小组开展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活动及竞赛进行检查考核打分。 4、每月对党小组组织党员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条奖惩及说明 1、年初,党委分别与各党总支、党支部
14、签订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年底,党委对党总支、党支部进行一次全面考评,对被评为先进的党总支、党支部进行表奖。 第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党委工作部)负责。 附:公司党政班子成员与总支、党支部建立工作联系点 篇三: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及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巴音赛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党支部党建工作由支部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三条党工委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
15、党支部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工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支部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对工作全面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并根据党支部工作的特点和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支部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 第五条党工委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抓好支部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 第七条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
16、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八条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检查总结;每年召开至少2次党支部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分析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安排党课教育。 第九条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党工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下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 第十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十一条党工委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三条党支部成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四条党工委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第12页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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