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6、走访慰问制度 第一篇: 6、走访慰问制度走访慰问制度 第一条 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制度,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离退休干部的高度重视,是委党组、委领导对离退休干部关怀的具体行动,同时也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工作人员与老同志之间联系,做好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 慰问采取不同形式和灵活多样的方法,对全委机关离退休干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电话联络、住院探望、节日慰问和祝贺生日等。 第三条 坚持春节慰问走访制度。根据上级精神和委领导指示对离退休老同志和老同志遗孀进行走访慰问,具体形式和实
2、施办法由处务会议研究确定后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并以党组名义起草慰问信。副厅以上离退休干部慰问,采取集中方式,由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持,委公共处室同志参加。对享受厅局级待遇、抗战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行动不便的、部分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老同志的走访慰问由处室自行组织实施。 第四条 坚持住院慰问制度。定期到医院慰问长期住院的老干部,第一时间到医院慰问新入院的老干部,协助处理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帮扶困难离退休干部的长效机制,多形式、多渠道争取经费,积极帮助老同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五条 坚持定期电话联络制度。按照个人分工,每周电话联系四至六人,了解询问
3、近况,特别是关注身体状况差、年龄大、独居的老同志。做好电话记录登记工作,涉及重要问题的要及时汇报。 第六条 组织开展生日慰问。离退休干部90周岁生日时慰问1次,95周岁以后生日逐年慰问。 第二篇:走访慰问制度走访慰问制度 为进一步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学习、身体、工作、家庭等情况,不断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不断推进“关爱教师”工程,落实好老同志的政治、生活待遇,关心理解和照顾好老同志,及时了解老同志的实际情况,经校务会讨论研究,依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走访人员。一般是校中层以上干部,也可临时加入其他人员。
4、 二、被走访的对象。全体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三、走访方式。,定期走访,临时走访。 1、定期走访: (1)由学校工会学期初排出一个被走访人员的名单(一般占教职工总数的20%左右),然后依据具体情况确定每月走访的对象(一般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双休日或节假日),参加走访的人员由支部和工会商定,所携带的慰问金或慰问品视情况决定。 (2)在春节、老人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对离退休老同志进行走访慰问。 2、临时走访: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由支部、工会协调,实施临时走访。(1)教职工本人生病住院三天及以上。(2)教职工家里发生特殊
5、情况(如丧事等)。(3)教职工本人结婚时。(4)教职工家里有困难,有家庭纠纷等。(5)其他特殊情况。 四、建立特困教职工档案,了解家庭情况及造成贫困原因。 五、中心校落实贫困教职工包保责任人。 六、走访时多交流,多沟通,帮助他们树立生活信心,使他们具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感到工会的温暖,体会到工会组织集体的力量。 七、走访时根据具体情况由工会或工会会员伸出友谊之手进行帮助(现金或衣物等)。 八、参加走访的负责人要将走访情况进行及时记录。 那金镇九年制学校 第三篇:走访慰问制度公安分局民警职工
6、 走访慰问制度 (讨论稿) 一、总则 第一条对民警职工及其家属的因病因伤住院、父母逝世等情况实施慰问,是体现组织关心、让民警职工得到温暖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增强全局民警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进民警职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充分落实从优待警相关规定的重要措施。 为规范走访慰问的管理、实施和标准,防止标准各异、多头重复等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民警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视被慰问对象的职级和事由分别由被慰问对象所属部门、政工室和对应的局领导施行。 二、走访慰问的对象与范围 第三条下
7、列对象遇有病、故、伤等特殊情况时,可由政工室统一组织慰问: 1、在职的正式民警、职工; 2、离退休民警、职工; 3、民警、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 4、分局协警人员。 第四条下列情况可区别不同对象分别实施走访和慰问: 1、民警、职工(含离退休民警、职工)因病或意外事故、天灾人祸、因公负伤等情况住院,可统一组织慰问; 2、民警、职工的配偶及其双方父母住院或遇天灾人祸,可统一组织慰问; 3、分局协警人员因公负伤可比照民警实施慰问; 4、民警、职工的父母逝世,可统一组织慰问。 三、
8、走访慰问经费标准 第五条对民警、职工的慰问经费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民警、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因病住院,赠送的慰问品在200元以内开支; 2、民警、职工的父母逝世,发放300元慰问金; 3、民警、职工、协警人员因公负伤,根据具体情况发放慰问金。 四、走访慰问人员参与规定 第六条参加对民警、职工及其家属的探望慰问活动按以下规定办理: 1、对普通在职民警、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的走访慰问,由所属部门实施; 2、对中队长、部门副职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的走访 慰问,由政工室和所属部门实
9、施; 3、对部门正职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的走访慰问,由分管局领导、政工室实施; 4、对局领导班子成员以上领导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的走访慰问,由局长或政委、政工室实施; 5、对离退休老同志、公安遗属的走访慰问,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后实施。 五、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的对民警、职工的慰问经费标准,可根据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适当调整。 第八条本制度执行中所发生的费用,从分局办公经费中列支。 第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分局政工室,修改权在局长办公会。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党员走访慰问
10、制度党员走访慰问制度 六间房村党支部 党员走访慰问制度 党员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主力军,但部分党员体现为国家宁舍小家的人生理念,为此我村党支部为了支部建设,体现社会主义共产党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走访了解本村党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困难党员。 二、村支部研究决定看望一些老党员,解决目前困难,体现党的温暖。 三、每年党的生日(七月一日)村党支部组织党员活动,并带慰问品和慰问金对有困难的党员进行慰问。 四、每年春节村党支部根据本村实际,拿出部分资金给困难党员买一些慰问品,让他们过一个舒适的春节,体现祖国大
11、家庭的和谐。 五、作为村支部,首先把党员工作放在第一位,了解每位党员,只有解决党员的后顾之忧,这样他们才能安心的工作。 第五篇:走访慰问管理制度走访、慰问实施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关爱员工、传递组织温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走访、慰问工作由公司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如需进行慰问或者走访应本办法进行申请。 二、慰问对象、范围 第三条走访、慰问的对象及事由。 1、因工伤住院治疗的员工; 2、因疾病、意外伤害等住院治疗的员工; 3、因生育(计
12、划内)住院的女员工; 4、因员工结婚的; 5、员工逝世的; 6、员工直系亲属逝世; 7、其他事由,公司领导认为有必要走访、慰问的。 第四条本办法中“员工直系亲属”限指员工配偶、父母、子女。 四、慰问标准。 第五条慰问因工伤、生育及意外伤害等住院的员工,慰问、走访标准金额控制在200元以内,由公司办公室安排进行走访、慰问; 第六条因患重大疾病的,慰问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由公司领导指定人员进行走访、慰问; 第七条员工逝世,发放慰问金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由公司办公室指定人员进行走访
13、慰问; 第八条员工直系亲属逝世,可发放慰问金额200元,由公司办公室指定人员进行走访、慰问; 第九条因员工结婚的,公司发放礼金500元,由公司办公室指定人员进行走访、慰问; 第十条以上走访、慰问工作,限指襄阳地区以内。慰问对象不在襄阳地区内的,除因工受伤外,一般不派人慰问,但可视情况发放同等标准的慰问金; 第十一条员工嫁娶或者殡丧的公司于当日中午或者晚上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半小时下班;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安排走访、慰问的除外。 五、申请流程 第十三条各部门如需进行慰问、走访,首先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应事实材料一同递交至公司办公室审核。 第十四条公司办公室审核后呈总经理批准,有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 六、附则。 第十五条对同一员工因相同事由的走访、慰问,一年内(自然年度)不超过1次。 第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职员工。 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湖北玉龙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 第9页 共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