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县区空气重污染应急职责分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
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
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分级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设立质监站大气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区域内大气污染应急响应的指挥、布置、协调、实施和监督。
组长:质监站站长
副组长:质监站
3、站长
成员:质监站其他全体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设置
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处置重大事件的决策,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对本施工区域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超出本站应对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
2.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信息发布,正面引导舆论。
②参与落实和督促应采取停
4、产限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检查施工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③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④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等易起尘作业施工情况,查处各方主体不规范操作行为。
三、应急准备
1.废气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限产治理,且限产期间不得超标;限产后仍然超标的企业,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
2.按照职责,开展针对施工企业废气排放、建筑扬尘、等工作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3.根据各施工企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社会敏感度,列出限产、停产、停工的应急响应优先次序,组织各污染源单位签订应急责任承诺书。
4.组织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四、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
蓝色预警(Ⅳ级):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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