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鸣沙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2、凡一项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工作任务需要由两个及以上企业、单位共同承担的,必须进行会议表决,明确各自责任、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要求如期完成。 3、需多方协助配合或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商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分工负责,分头实施。 4、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重大
2、安全生产隐患解决办法及整改方案。 5、研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或专项整治及重大安全生产活动。 6、研究检查、整改、奖惩中的交叉事项及其它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问题。 鸣沙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严格奖惩,特制定本制度: 1、各村委会、企业、单位、学校、社区,依照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2、各村委会、企业、单位、学校,对上级下达的目标进行量化,并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
3、切实把职责和责任落实到村队、车间、班组及业主、人头。 3、各村委会、单位对举报和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凡未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落实整改。 4、各村委会、学校、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制定考核细则,实施严格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5、年终由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组织实施,将考核情况由考核组测评汇总,报镇政府审定。 6、对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安全生产工作先进
4、单位的评选资格,责任人当年不 能评为先进个人。 7、对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l-2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事故不报或少报,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目标考核均纳入镇党委、政府总目标考核分值中计算。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村、单位、企业,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村、单位、企业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9、对一年未发生伤亡事故的各村委会、企业、单位及第 一、二责任人,镇政府授予安全生产模范单位(企业)或安全生产管理模范工作者,并予以奖励。 鸣沙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全
5、镇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集中对各企业领导、各村干部、管理人员、车主、驾驶员、业主及各类从业人员进行认真培训,每年培训率要达到100%。 2、各村委会,对村民群众的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教育面达到95%。 3、各中、小学校对职工及学生的安全学习教育,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4、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职工的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小于2小时
6、教育面达到100%。 5、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因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因此而酿成伤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鸣沙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2、辖区各企业、单
7、位、学校、村委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业主等,有职责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有组织地进行经常性地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3、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每季度对辖区单位必须开展一次集中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对辖区单位、企业、学校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和检查。 4、凡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5、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负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序,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
8、意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重大危险源或予以关闭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鸣沙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管理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9、整改不力的单位,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企业、单位、村委会、生产经营单位或业主,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鸣沙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工作正常有序和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万无一失,特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1、辖区企业、单位、村委会
10、学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镇上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实施。镇上相关站所必须主动、积极配合协调,提高救援能力。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组织机构的全体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排险、救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4、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并按照“四不放过”原
11、则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时限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持和配合事故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条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查处。 鸣沙镇安全生产警示告诫制度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到位,防范措施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按季度对事故发生的村或企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业主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2、凡发生一般伤亡、中毒、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12、 3、对村委会、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而又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生产告诫。 5、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6)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业、单位要在收到告诫通知书后l0日内,书面向镇政府报告警示、告诫整改计划和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篇:铜川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铜川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3、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重特大事故,防止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特制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镇政府负责在每季度主持召开各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 二、例会主持人是分管企业的领导或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参会人员是各企业负责人和镇安监办的全体人员。 三、参加例会的企业负责人是厂(矿)长或业主,其他人员不得代会。 四、企业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必须事先请假,并指定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矿)长参加会,不得无故缺席,凡无故缺席一次,该企业年终考核扣2分。无故缺席3次以上的,目标考核为不合格。 五、认真学
14、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 六、总结全镇本季度安全生产的工作,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技术措施,布置下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例会中各企业负责人必须报告本季度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 铜川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铜川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 第三篇:鸣沙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季度工作总结鸣沙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今年一季度以来,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县安监局及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铁腕整治活动,确保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阶
15、段性成效。现将2012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鸣沙镇位于县城东部20公里处,下辖8个村委会、1个社区,102个村民小组,有6607户28743人.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镇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为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工作,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点骨干企业制度,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6、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教育覆盖范围,强化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三)明确责任、增增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镇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体系建设,年初与8个村委会,7家单位签订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共计15余份,切实增强了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注重检查、严格管理。
17、第一季度以来,我镇重点加强专项执法检查,严格管理,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建设,定期组织人员对各行业进行检查。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2次,日常检查40多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6起,现场整改6起、限期整改6起,有效遏制了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履职,狠抓落实,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我镇安委办各成员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强化措施,认真抓好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我镇加强了消防应急战备和值班工作,强化检查。三是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重点是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食品安全、饮用
18、水安全、校舍,安全等,为学校师生创造了安全良好的教学环境。 六、抓学习,重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水平。一是充分发挥镇安委办职能作用,广泛收集各种事故报告,法律法规、一些重要的文件传真和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每次安委联席会上都有新的学习内容,通过自身学带动成员单位学,不断扩展知识面,为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各工矿企业的安全自律意识,充分发挥监管人才的智慧作用,从2家非煤矿山企业分别选聘一名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我镇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成员,让他们参与到行政监管的队伍行列,从而带动其他工矿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逐步改善全镇的安全生产环境。三是规范
1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管理软件建设,继续把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行政监管的重要议事日程,布好局。四是认真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发展行政服务职责,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认真帮助各单位、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积极为其提供安全业务咨询,及时有效地帮助他们查找隐患,并督促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生产主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二是砂石场雇佣人员不固定、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教育培训执证上岗工作开展力度不大。三是由于我镇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一些路段通交通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四、下步工
20、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克服困难,改进存在问题和不足,加强领导,加大宣传,严格监管,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做好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制,不断增强其负责人的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工作成果有效巩固。 (二)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取证工作,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三)多方争取项目资金,逐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改善我镇的安全环境。 (四)加强监管队伍人才的培养,加大监管经费的投入,逐步加强壮大我镇的监管队伍。 第四篇:青湖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青湖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1、 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 一、镇安委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二、例会主持人是分管企业的领导或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参会人员是各企业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及镇安监所的全体人员。 三、参加例会的企业负责人是厂(矿)长或业主,其他人员不得代会。 四、企业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必须事先请假,并指定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矿)长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五、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
22、 六、总结全镇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技术措施,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例会中各企业负责人必须报告本季度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 八、例会会议研究的重要内容。①需多方协助配合或支持的安全工作,协商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分工负责,分头实施;②研究重大安全事项、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办法及整改方案;③研究组织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或专项整治及重大安全活动;④研究检查、整改、奖惩中的交叉事项及其它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问题。 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 第五篇
2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 三、职责 1、负责制度的制订、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四、工作程序 1、公司安委会会议 1)公司安委会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办公司召集,公司主要负责人主 持,全体委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24、 2)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 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3)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 要应分发给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公司办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2、部门级安全生产会议
25、 1)部门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会议内容: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生的安 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决定,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3)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 要应分发给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公司办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3、班组级安全生产会议 1)由班组长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 2)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规章制度等。 3)会议在班组安全记录表中记录,安全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第15页 共1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