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
????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市在用车用燃气气瓶(以下简称车用瓶)即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LPG车用瓶)和车用天然气气瓶(以下简称CNG车用瓶)到达法定期检验期限即获检验(以下简称定期检验),标准定期检验治理工作,按照《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气瓶平安监察规定》、《气瓶平安监察规程》及国家有关平安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治理方法。
???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我市从事车用瓶定期检验的平安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和拆装单位的有关治理工作。
??? 第三条? 市质量技术监视局特种设备平安监察处(以下简称市局平安
2、监察机构)负责全市车用瓶定期检验工作的综合治理和平安监察,详细负责民生公司和公交车车用瓶所有者的平安监察。分局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车用瓶充装单位和使用者(除市局平安监察机构范围外)的平安监察。检验机构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车用瓶检验工作,利用我市特种设备信息化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记录定期检验数据和修正电子卡等的有关信息,完成市质量技术监视局下达的年度定期检验目的任务。拆装单位负责应检车用瓶的拆卸与安装,车用瓶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对车用瓶电子卡等有关信息的修正。
??? 第四条 车用瓶平安监察、检验、拆装等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的平安治理法规规定。
第二章??? 检验任务安排
???
3、第五条? 车用瓶定期检验按年度治理,从当年10月初至次年9月底为一个检验治理年度。市局平安监察机构每年9月底按照我市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汇总数据,分别确定全市年度应检LPG车用瓶和CNG车用瓶数量,应检LPG车用瓶、CNG车用瓶数量分别为年度内需定期检验的LPG车用瓶的总数和CNG车用瓶的总数(含上年度超期未检车用瓶数量)。
??? 第六条? 定期检验工作纳入市质量技术监视局的目的任务治理。10月初,市质量技术监视局按照检验任务责任划分的原那么和国家有关要求,向检验机构下达年度定期检验目的任务,向市局平安监察机构、分局分别下达年度定期检验监视目的任务。
??? 第七条? 检验机构接到定期
4、检验任务书后,应对应检车用瓶按照到期必检的原那么,逐只进展检验打算安排。
第三章?? 检验施行
??? 第八条 LPG车用瓶检验
???? 一、LPG车用瓶产权所有者湖北民生石油液化气(以下简称民生公司)在LPG车用瓶平安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负责通知公交车、出租车等使用者送交应检瓶。
??? 二、民生公司未在LPG车用瓶平安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向检验机构报检,经检验机构催检后,在车用瓶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0天仍未落实定期检验的,由检验机构在信息系统中向市局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察工作联络单》 (以下简称《联络单》。
??? 三、 民生公司(拆装单位
5、负责拆下车辆上的应检车用瓶,将应检车用瓶使用证收缴交市局平安监察机构;安装上已检验合格的车用瓶,并及时在信息系统、车用瓶电子卡中对车用瓶与车辆间的相关信息作修正,在车用瓶汇总电子卡中对车用瓶检验有关信息及车用瓶与车辆间的相关信息作修正。将拆下的应检车用瓶交检验机构检验。
??? 四、市局平安监察机构在信息系统中对民生公司修正的信息审核确认后,对使用者换发车用瓶(临时)使用证(由民生公司代打印交付)。
??? 五、检验机构应按规定完成应检车用瓶检验,在信息系统中出具检验报告,在车用瓶电子卡中对车用瓶检验有关信息作修正,将检验合格的车用瓶、车用瓶电子长交民生公司。
??? 六、民生公司应将检验合格的车用瓶装回原车辆上,将车用瓶使用证(临时)收缴交市局平安监察机构,并及时在信息系统、车用瓶电子卡中再次对车用瓶与车辆间的相关信息作修正,在车用瓶汇总电子卡中再次对车用瓶检验有关信息及车用瓶与车辆间的相关信息作修正。
??? 七、市局平安监察机构在信息系统中对民生公司修正的信息审核确认后,对使用者换发车用瓶使用证(由民生公司代打印交付)。
??? 第九条? CNG车用瓶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