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酉阳土司的政治制度 由于土司实行嫡长子世袭,绝大多数土司均不思进取不学无术,除享受世袭特权生活荒淫无度外,既无行政管理能力,又无革新开拓精神,对百姓疾苦更是不闻不问。这里不妨对酉阳土司和改土归流后的流官制作个比较。酉阳土司制年,经历土司人,没有一个具有学历,大多一介莽夫。而改土归流后到清宣统三年()的年里,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州(包括同知)人,其中进士人、举人人、监生人、拔贡人、禀生人。从比较中可以看出,实行流官制,不仅废除了官员在一个地方的终身制,防止腐败的滋生蔓延,而且体现了唯才是举的用人原则,增强了官员的勤政为民意识,促进地方的发展。所以说,土司制是中国历史上最反动、腐朽、没落的政治制度。
2、冉氏土司是酉阳地区最高的军、政长官,由中央王朝敕封,子孙世袭。其行政组织结构是,设佥事(副土司)一,同样由中央朝廷敕封,一般由土司的同胞兄弟担任。土司衙门设总理(又称总管)一,由土司任免,负责司内日常政务;设把总一,由土司族人担任,执掌中营士兵,提调前、后、左、右营兵,总揽司内军事;设经历、训导各一,经历由朝廷正派,负有监视土司的特殊使命。训导负责教学,传播儒家君权神授思想。土司衙门还设有家政、舍把、头人等一大批家臣,如同皇宫里的内务府,负责土司及家人的生活起居。土司辖区的基层政权,是军政合一的旗甲制度。各旗设旗长或旗头,由当地旺族头人担任,负责管理户口、土地、赋税和差役。旗内士兵,农忙耕种,
3、农闲集训,一遇战事,即拿起刀枪听调从征。 土司、舍把、头人及旗长是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均占有大量良田沃土,而广大土家、苗、汉各族人民基本没有土地,只能耕种一些边远零星的瘦土坡地,或为了生存从大小领主那里租地耕种而交地租。土司通过实物地租和劳役苛派,对劳动人民实行残酷的统治和剥削。土司还要对劳动人民按户口征收赋税,每家一火坑,就得交纳火坑钱;用锄头种地,就得交锄头钱。土司还立下各自繁多的额外苛派,如农户每年必须向土司、头人馈送粮食、鸡鸭、肉肘、蜂蜜、黄蜡等物。新土司继位,逢年过节,土司和头人的婚丧寿诞,土民及商贾都得上门送礼。土司是土皇帝,土民见到必须下跪连称爵爷。土司对土民可以任意驱使,稍不遂
4、意便任意杀戳。民间流传土司杀人不请旨,甚至把人杀了,还要死者家人出几十两银子作垫刀钱。历代冉氏土司的宗族观念均十分浓厚,对税赋的摊派,因姓氏而异。冉姓土民一般要轻一些,异性土民,就繁重得多。因此,一些异姓土民为了生存,纷纷求请土司、头人赐以冉姓,民间故有冉土司指物赐姓之说。 明史职官志说。土司的职责主要是附辑诸蛮,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意思是管理好当地百姓,守护好自己的领地,及时向中央朝廷纳贡听调,不要和朝廷有二心。据酉阳州志记载,酉阳土司在纳贡应征方面是十分积极的,不仅及时缴纳岁贡、听调应征,土司还用本地特产贡献朝廷,以期获得朝廷褒奖赏赐。如明代冉土司三次向朝廷敬献大木(楠木)
5、,每次根,均得朝廷封赏。最后一次献木,朝廷赐冉土司加三品服色,以为土官输诚之功。楠木是酉阳地区的特产,故有楠木乡,楠木村、楠木庄等地名。楠木树杆通直,木质细腻,是上好的建筑、家俱材料,北京紫禁城里太和殿、乾清宫等,均用楠木为梁柱;明、清历代帝王的棺椁,皆用楠木做成。酉阳土司为向朝廷表忠心,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万里迢迢将整根楠木运去北京,可见酉阳土司对历代王朝的忠顺。 在应调从征方面,酉阳土司更是向历代王朝尽忠效力。据不完全统计,酉阳冉氏土官、土司于宋、元、明、清奉命出征镇压农民起义就有次之多。酉阳土司为了得到中央朝廷的褒奖封赏,不惜参与少数民族间的自相残杀,多次率士兵到贵州、广西、四川等地助剿少数民族起义。而真正保家卫国舍命沙场的仅有一次沿海的抗倭和关外的反辽。明万历年间的援辽之役,酉阳土司冉跃龙奉调士兵余人,浑河一战失利,士兵阵亡多人,冉跃龙因此得朝廷加授酉阳等处军民宣慰使,官阶正二品,相当于省、部级朝廷命官。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