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学技术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培养、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三、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五、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六、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七、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八、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