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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规章制度.docx

1、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精) 第一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精)1祁东成章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本校就读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按上级当时的补助标准为准。 三、健全机制 成立贫困寄宿生工作领导小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总务

2、处、学生处为具体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时,学校要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为董事长、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四、评审程序 1、确定补助学生数。 2、公开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信息。学校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3、申请。学校根据教育局下达补助名额,组织各班级根据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组织填写申请报告和《祁东成章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

3、材料。申请报告和申请表要经村委盖章。 4、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 5、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6、申诉。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受理复议机构必须在接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总务

4、处填写《贫困寄宿生花名册》,将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申请表》和《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进行审核花名册。 8、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花名册》、会议记录、发放生活补助费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五、监督检查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补助的贫困寄宿生身上。 祁东成章2014年10月 第二篇:贫困寄宿生生

5、活补助工作制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本校就读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按上级当时的补助标准为准。 三、健全机制 成立贫困寄宿生工作领导小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总务处、教导处为具体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时,学校

6、要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为正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四、评审程序 1、确定补助学生数。 2、公开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信息。学校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1 3、申请。学校根据中心学校下达补助名额,组织各班级根据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组织填写申请报告和《永宁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报告和申请表要经村委盖章。 4、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

7、级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 5、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6、申诉。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受理复议机构必须在接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总务处填写《贫困寄宿生花名册》,将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申请表》和《花名册》

8、上报学区,再由学区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进行审核花名册。 8、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花名册》、会议记 录、发放生活补助费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五、监督检查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补助的贫困寄宿生身上。 永宁中心小学2012年9月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 永宁中心小学2012年9

9、月 第三篇: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北沟中心小学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定工作实施办法 为认真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和发放细则。 一、使用原则 对农村寄宿贫困生进行资助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要严格标准,坚持“扶持贫困、公正客观、保证效益”的原则,把扶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贫困寄宿生界定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在本校就读的

10、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其优先照顾八类学生: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 2、家在农村人均年收入低,生活贫困的家庭子女; 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困难的子女; 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 8、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少数民族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寄宿生优

11、先予以资助。 三、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生补助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四、健全机制 学校成立由校长杨建生为贫困寄宿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集会议审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并上报,成员为其它班子成员、各班班主任参与审定。 五、评审程序 1、确定补助学生数。 2、公开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信息。学校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3、申请。学校根据什字学区下达的补助名额,组织各班级根据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

12、组织填写申请报告和《什字学区2013年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 5、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姓名、补助金额、家长姓名、家庭困难情况、举报投诉电话等。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6、申诉。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学校领导小组在接

13、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填写《北沟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汇总表》,将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学区。 8、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汇总表》、会议记录、发放生活补助费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北沟中心小学 2017年3月21日 第四篇: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XX县区东古城小学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办法和资金管理发放细则 为认真落实寄

14、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和发放细则。 一、使用原则 对农村寄宿贫困生进行资助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要严格标准,坚持“扶持贫困、公正客观、保证效益”的原则,把扶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使用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本校就读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其优先照顾七类学生: 1、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子女。 2、孤

15、儿或单亲单亲家庭学生。 3、父母或本人残疾的学生。 4、两女结扎户的学生。 5、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6、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如上级补助标准提高,学校将及时执行新标准)。 四、健全机制 学校成立由校长蒋伟为组长的贫困寄宿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小组成员为席辉,许维革、岳玉凯、赵永安。学校成立由总务主任许维革为为组

16、长的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领导小 组,具体负责寄宿生生活费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其成员为各班班主任。同时,学校成立了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为蒋伟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五、评审程序 1、确定补助学生数。 2、公开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信息。学校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3、申请。学校根据清水驿学区下达的补助名额,组织各班级根据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组织填写申请报告和《X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

17、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报告和申请表要经所在行政村政府盖章。 4、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 5、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姓名、补助金额、家长姓名、家庭困难情况、举报投诉电话等。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6、申诉。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学校领导小组在接到提请复

18、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总务处(会计)填写《XX县区东古城小学贫困寄宿生汇总表》,将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学区,再由学区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进行审核汇总。 8、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汇总表》、会议记录、发放生活补助费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 五、费用发放 1、学校贫困寄宿生人员确定后,由学校按补助标准统一填制《X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并报学区、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批。财政局审批后将贫困

19、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拨入所属银 行,然后学区账户分拨我校。 2、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到位发放后,学校要让享受生活补助费的学生进行签字,以确认生活补助费是否及时发放到位。 六、监督检查 1、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校要成立评审组织并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正及时,落到实处。学校各级领导和各位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补助的贫困寄宿生身上。 2、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足额用于寄宿生在校期间的伙食开支,

20、学校和任何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学校也不得任何理由虚假冒领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 3、加大宣传力度,让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党和政府对贫困生的关心送到千家万户。 4、农村寄宿制贫困生每学期评定一次,期间学校可根据学生家庭脱贫、返贫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 5、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应有的效应。 6、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挪用资金和拒不落实寄宿生补助费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

21、X县区东古城小学 2012年2月26日 第五篇: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东古城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本校就读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375元(如上级补助标准提高,学校将及时执行新标准)。 三、健全机制 成立贫困寄

22、宿生工作领导小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总务处为具体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时,学校要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为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四、评审程序 1、确定补助学生数。 2、公开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信息。学校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3、申请。学校根据中心学校下达补助名额,组织各班级根据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组织填写申请报告和《XX县

23、区东古城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报告和申请表要经所在行政村政府盖章。 4、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 5、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 诉电话等。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6、申诉。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受理复议机构必须

24、在接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总务处(会计)填写《XX县区东古城小学贫困寄宿生汇总表》,将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学区,再由学区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进行审核汇总。 8、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汇总表》、会议记录、发放生活补助费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 五、费用发放 1、学校贫困寄宿生人员确定后,由学校按补助标准统一填制《两免一补打卡发放清(单)册》,并报学区、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批。财政局审批后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25、费拨入XX县区农村合作银行清水驿分理处,然后学区将审核后的《两免一补打卡发放清册》送至XX县区农村合作银行清水驿分理处,由XX县区农村合作银行清水驿分理处所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直接打到其监护人的“一卡通”上。 2、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打卡后,学校要让享受生活补助费的学生进行签字,以确认生活补助费是否及时发放到位。 六、监督检查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校各级领导和各位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补助的贫困寄宿生身上。 第15页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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