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不得请人代班,特殊情况确需代班必须向机关值班领导报告。
(二)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住宿,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离岗,须提前向机关值班领导请假。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中,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慎重处理问题。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四)负责接待工作,认真接听电话,做好上传下达,搞好基础性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做好值班记录,以便于为下一班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并备今后查考。
(六)做好交接班,按时交、接急待办的事情。工作日交接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到第二天上午8:00,节假日交接班时间为当天上午8:00到第二天上午8:00。
(七)值班人员必须注意机关安全,做好防盗、防火等防护措施,保证机关财物不受损失。
(八)值班人员若擅自离岗,一经发现,按旷工论处,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