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风队管理制度 通风队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一、管理细则(执行标准分) 1、全队职工应遵守本队和上级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通风队的形象和荣誉。 2、全队职工请假必须实行书面请假制度,一天由班组长批准,二天由分管队长批准,三天由主管队长批准,三天以上到劳资科办理请假手续。 3、请假一律事先写请假条,原则上不准电请、代请、事后补假,遇到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队部请假时,要以其他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全体人员应按照队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否则旷工一天罚20分,迟到、早退每次罚5分,时间以队规定为准,点名结束后即为迟到,班前会结束即为矿工。 5、班前、班中不得喝酒,违者每次罚
2、标准分20分,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罚标准分50分。严格杜绝酒后入井,因饮酒影响或精神不振影响出勤者按旷工处理。 6、井下人员点名不下井者,一经发现,停工三天,罚标准分20分,地面人员点名后,离岗向值班队长请假,班中脱岗者罚20分,影响工作另按影响生产处理。地面人员请假超过半班者视为休班。 7、不服从工作分配,工作分配完毕后提出休班的(无特殊情况的)按旷工论处,另加罚标准分20分。工作中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的每次罚标准分20分,情节严重的停工检查,消除影响后方可上班。 8、区队管理人员包括调度员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对职工一视同仁,对违纪人员不得包庇,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同违纪者相同的处分。 9、全队
3、人员反映问题要逐级反映,不得越级上访,不经过队里批准私自到矿领导处及上级上访者一律停工,罚标准分20分,做出检查,消除影响方可上班。 10、酒后闹事、在办公室、会议室、班前会无理取闹,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停工检查并罚标准分30分,情节严重的交保卫科处理。 11、因人为因素影响生产的,每次罚责任人标准分30分并承担矿罚款,队干承担部分,矿处罚的不超过200元由值班队长和分管队长承担,超过200元的队长:书记:值班队长:分管队长:跟班队长按1:1:2:2:1承担。 12、全队人员要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不作有损通风队形象的事,不说有损通风队形象和团队建设的话,否则,一经发现,队里将根据情况给予10
4、50分处罚,造成后果的由队研究处理。 13、在查三违、排除隐患等安全工作做出重大贡献或工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表扬,给通风队带来荣誉的,队里将给予1020分 奖励。职工按制度对三违、隐患提出处罚意见,队奖励其处罚而额的50%。 14、作业人员丢失、损坏工具、仪器的照价赔偿,并视情况加罚10-20分。 15、矿考核一般“三违”每次扣标准分150分,严重“三违”每次扣标准分300分,班前会并作出检查。违反准军事化管理或不规范行为每次扣90分,并在班前会做检查。矿一般隐患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严重隐患的责任人每次扣20分。 16、弄虚作假、让别人代替汇报,自己改写报表、点名册、计分表者,一律扣20分(
5、代汇报者同样处罚)。 17、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人被矿考核的扣100分,轻伤及以上事故由矿追查处理。 18、凡班前会贯彻的施工措施、文件,必须认真学习并签字,不签字的每次一律扣标准分5分。班前会不认真听,提问时不能正确回答,会议时手机响的每次扣5分。 19、班长必须在第二天将前一天的工分公布,否则一次扣班长5分,班长计分必须公平合理,不得弄虚作假,计人情分,否则,每次罚班长10分。 20、会议室、仪器房、库房、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10分并罚当班人员每人5分。 21、严格按照队出入井管理制度执行出入井登记,违者每次扣20分,晚下井、早升井每次扣10分。工作时闲等;不随身携带工 具材;,不按规定
6、时间地点汇报工作;放炮母线不扭结短路;风筒不按规定打号;雷管炸药箱距工作面超过规定的;工作不认真彻底留有小尾巴的;每次扣5分,不按规定要求汇报情况每次扣10分。 22、工作时间严禁利用计算机聊天、打游戏,及其他矿禁止活动,否则每次扣10分。 23、凡违反队有关汇报、手册管理、交接班、班前、班后会制度,每次扣责任人5分。违反火工品管理有关记录的每处扣10分。 24、队内查出井下睡觉;未按规定撤人距离放炮;采掘工作面瓦斯空、漏、假检;扒、蹬、跳车;放炮后没出矸,不验炮即出班等严重违章行为每次扣100分。冒领别人雷管号;放炮员瓦检员私自调岗等其他严重“三违”每次罚50分,一般“三违”每次扣20分,出
7、现违反准军事化管理或不规范行为每次罚10分。 25、机电硐室、盲巷等瓦检点及测风牌空、漏、假检、内容错误、每次罚20分。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每次罚20分。 26、因放炮、接风筒等过程中因人为原因造成瓦斯超限责任人队内严重三违扣100分并承担矿处罚的1/3,矿处罚其余的2/3按责任大小由相应管理人员承担。对风机吸循环风的责任人;井下脱帽,脱鞋,打盹的人员责任人扣20分;辱骂管理人员的责任人扣50分 27、凡参与打架的均给予50分处罚,先动手的加罚50分,造成后果的由队研究处理,情节严重的交保卫科处理。 28、工作中不互相配合,互相刁难,拖延接班时间的每次扣5分,故意挑拨同事团结,散布谣言者发现一次
8、罚10分,造成后果的由队研究处理。 29、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带齐工具、仪器,否则每少一件扣5分,影响工作的另行处理。 30、丢失火工品一次扣20分,流失地面扣40分,造成外流扣60分,情节严重者由队研究处理。 31、工作面留有瞎炮、残炮每次罚5分,工作面留有瞎炮、残炮或拒爆必须向通风调度(或值班)汇报情况,不汇报者每次罚20分,未按规定或要求对手交接班,或交班不清,发现一次扣20分,造成事故的另按事故加罚。 32、班长因分工或排休班不当,出现空岗而影响生产的每次罚班长20分。 33、现场作业前不进行危险预知;不及时处理一般隐患的扣10分,有严重隐患不处理的扣20分。 34、放炮员不采取保
9、护措施崩坏风筒,不及时延伸风筒,造成迎头无风,每次扣10分,延伸用新风筒的每次扣10分,造成报废的扣20分。 35、放炮员工作结束离开工作地点,必须经施工单位跟班队长或班长签字同意,在井下工作时间内暂时无炮人员,必须在火药库或队安排地点待命,并向队调度汇报,不在工作地点又不向队调度汇报的每次扣5分,影响生产的另行处理。 36、瓦检员加强负责区域的瓦斯和“一通三防”设施检查,负责区域内出现瓦斯超限一次罚10分,未及时发现、汇报“一通三防”隐患及队要求汇报的内容每次罚10分,造成事故或恶劣影响的由队研究处理。 37、未按规定时间检查瓦斯的每次罚5分。下井带、看杂志的;存在问题、工具交接不清;设施不
10、挂管理牌板的;本工种的应知应会不会的;汇报时弄虚作假;应处理的问题没处理或不处理的;丢失,寻坏牌板的;炮头炸药混装或转交他人的;私自借雷管号的;工作不按要求做的;让新工人私自上岗的;警戒线内放炮的;每次/项罚10分。 38、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不严的每次扣20分。 39、人为浪费、遗弃材料发现一次罚10分,材料乱扔乱放,不规范、不挂牌每次罚5分。 40、将新风筒接至迎头20米(岩巷前40米),每节罚责任人10分,将新风筒备用在迎头,每节罚责任人5分,造成损坏的加倍处罚。 41、工作面无备用风筒或无短节不能满足要求的每次罚通风工10分。 42、风筒花接、反接、拐死弯,异径风筒未用过渡节每处罚10
11、分; 43、风筒吊挂不直、反压边不合格、破口不及时处理、没有逢环必挂等每处罚2分。 44、不按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接收风筒签字的,发现一次扣10分, 施工单位破坏风筒未能签字又未汇报的每次扣5分。 45、仪器房、库房等不得允许闲杂人员入内,否则罚当班人员每人5分。 46、各类库房、办公室、仪器房卫生不合格,受到上级批评的,罚当班人员5分,并承担上级罚款。本队查出的每次扣当班人员5分,不及时整改的扣当班人员5分。 47、仪器收发记录出现错误,丢失仪器未及时汇报每次扣5分,不合格仪器发放入井的、领用不合格仪器的每次扣5分。领用不合格仪器影响生产的另按影响处理,收发不负责任造成仪器丢失照价赔偿 48、不
12、准队外人员替岗,违者每次扣10分,仪器丢失照价赔偿。 49、全队人员将通讯电话及时汇报调度,因无联系方式或联系不上每次罚10分。影响工作的由队研究处理。 50、对不服从班组管理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人员,班组可上交队里待岗。队内待岗二个月以上者,不服从队管理者,旷工连续超过15天者经队研究可上交劳资科。 51、对本单位卫生责任区垃圾熟视无睹或人为原因影响其他单位卫生区卫生的每次扣5分,故意破坏本单位卫生区卫生的每次罚10分。 52、公司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合格扣20分,学习期间不计工分,补考不及格加罚20分,下岗再培训。全员学习矿抽查不合格罚20分,背诵效果好的奖10分,队抽查不合格的每次罚5分。
13、53、队管理人员(含核算员、材料员)违反以上规定按上述标准处罚,队干分值按10元/分计算,核算员、材料员按5元/分计算。 54、队管理人员工作拖拉,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每次给予50元以上罚款。分管范围内工作出现失误每次给予100元以上罚款,造成恶劣影响者加倍处罚。 55、队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未按矿队有关跟值班规定签字,汇报工作的,每次罚款50元并承担矿罚款。 56、分管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效果不好,在矿上造成不良影响,给予100元以上罚款。 57、队干跟值班期间脱岗罚款1000元,未事先请假的迟到、早退,均视为脱岗,并承担由此引起矿处罚,引起严重后果的由队研究处理。 58、队长、书记查处脱岗行为
14、,每人次连带处罚值班、分管队长各100元。 59、队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各种队内会议,有事请假。凡旷会者一次罚100元,迟到早退罚50元,开会时手机铃响每次罚款50元。60、队管理人员有事要向队长请假。队长不在向书记或值班队长请假,并用手机短信形式将情况向队长说明。否则旷工一天罚100元,迟到、早退罚50元或班中脱岗每次罚款200元,影响工作者视情况另行加罚50200元,并承担矿有关处罚。 61、队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给队带来不应有损失的视情况给予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队研究处理 二、解释说明 1、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为准,如与队内以前规定相抵触以本规定为准。 2、对同一个违章行为,队及班组可同时处罚,班组处罚最高不得超过队处罚标准。 3、遇到特殊情况本规定未涉及的由队研究决定。 4、根据情况变化经队研究通过,可变更和完善本规定。 5、各工种可制定管理细则,但单项处罚不应超过30分,并报队审批后执行。 6、本制度所列队管理人员是指不按分计资的队干、核算员、材料员及技术员。 7、本规定自2010年3月起开始执行。 通风队2010.02.26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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