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与人员设置 1.职责 1.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并组织制订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规事件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1.2制订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定期审定需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 1.3审核各种申请购入新药和新制剂,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备案或批准。 1.4审查药品采购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紧缺药品分配使用方案。 1.5定期组织检查各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及自制制剂的质量。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及时处理用药重大问题 1.6定期组织检查各科毒、麻、精神及放
2、射性等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1.7支持医院药学工作,指导和协助中西药物和制剂的开发。 1.8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每季度可开小型座谈会。 2.人员设置 2.1药事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11-15人,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和委员。 2.2由分管院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医务处领导和药剂科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临床科室主任和医药专家担任。药剂科为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3、并据此组织制订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同时负责监督实施。经常检查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反事件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2、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用药和otc药品等相关目录,结合各科用药申请,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及时研究、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审定药品年度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分析本院近期药品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本院药事管理方面其他工作,指导管理用药。 3、审定本院用药计划,即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查药品采购渠道,监督药品供应质量,决定特殊紧缺药品的分配使用方案。积极开展中西药物制剂的开发。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医院新药
4、引进规则,根据临床需要要求供方提供有效证照、药品价格单、gmp认证证书等,并填写登记表,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引进。 5、定期组织检查各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对本院所用药物尤其是新引进品种进行临床疗效与安全性评价,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制度,参与病例讨论、 检查病历、分析处方等工作。临床医师定期深入临床,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评价药品疗效,淘汰疗效不明确的药品,并及时上报。 7、定期组织检查各科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
5、剂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8、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9、监督销毁过期失效、变质、淘汰药品和超过保存期的处方。 10、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第三篇: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 (三)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四)建立新药引进
6、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 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第四篇: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指导和监督药品质量管理,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医院,处理涉及
7、药品质量的严重事件。 3、制定医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对全院临床科室合理用药进行指导,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4、确定本院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5、审核全院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 6、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审核购入新药的申请及用药计划。 7、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8、定期组织全院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检查,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贵重药品、需要冷藏药品及效期药品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9、组织药学教育、培训,提高临床科室合理用药水平。
8、 第五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职责 (一)主任委员 1.由医院院长承担,领导药事管理工作。 2.组织召开药事会工作会议,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讨论。 3.对药事会讨论批准的新药签署终审意见。 4.对经药事会审核通过的新制剂申请表签署审评意见。 5.对存在使用风险(发生药品质量事件、严重不良反应等)的药品,签署临时(紧急)停用意见。 6.审批临时急需购入的新药。 (二)副主任委员 1.由医务部主任、药剂科主任担任,协助主任委员做好全员药事管理工作,药剂科主任负责日常的药事会工作。 2.负责召集药事会工作会议,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讨论。 3.按
9、照医院新药申购要求,审核临床新药申请的资质,逐项审批临床科室提交的购入药品审批表提交药事会讨论审批。 4.按照医院药品停用要求,对需淘汰药品进行审核,并编制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拟讨论药品目录提交药事会讨论审批。 5.在药事会的工作会议上,介绍有关新药申请及需淘汰药品的审查意见。 6.审核临时继续购入的新药;每半年汇总用药情况,并向药事会报告。 7.根据药事会审批结果,组织购入药品,并对药品质量全程负责。 8.向临床科室反馈药事会决议及有关情况。 9.对存在使用风险(发生药品质量事件、严重不良反应等)药品,提出停用申请。 (三)常委 1.由主管院长、医务部主任、药剂科主任、临床专家及医保、信息、科研、护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参加药事会工作会议,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委员 1.由临床科室在岗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医技科室主任(含副主任),药剂科二级科室主任组成。 2.参加药事会全体工作会议,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按照新药购入的要求,对需引进新药的购入药品审批表进行逐项讨论并投票。 4.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形式委员的职责。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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