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三项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 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根据XX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三项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为依据,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从关心爱护、严格要求干部出发,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等情况,同各中小学校校长和各股室股长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研究问题,以利于共同做好反腐倡廉
2、工作。 二、谈话类型 局领导同各学校校长和各股室股长谈话;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诫免谈话。 三、谈话对象和内容 局领导同各学校校长和各股室股长谈话 谈话对象。各学校校长和各股室股长。 谈话主要内容。交流、了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遵守党政纪律的情况;交流、了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特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交流、了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了解本人及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情况;研究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突出问
3、题,征求做好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要交谈和研究的问题。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谈话主要内容。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提出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结合不同领导岗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出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意识;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强调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有关组织纪律。 诫勉谈话 谈话的对象。本局机关和各中小学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违纪问题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视情节可以不给予纪律处分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中,个人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民主测评满意率比较低的
4、;本单位在执行政治、组织人事、财政等纪律方面有违纪苗头或违纪行为的。 谈话主要内容。针对被谈话人存在的问题,帮助其认识错误,查找原因,敦促限期改正。被谈话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向县教育局纪检组写书面报告。 四、谈话方式 以个别谈话为主,必要时可视情况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五、组织实施 局领导同各中小学校校长和各股室股长谈话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由人秘股和监察室负责;诫勉谈话由纪检组负责。 谈话内容、时间、地点确定之后,由监察室和人秘股以书面或口头通知谈话对象。谈话时指定专人作好谈话记录。 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并限期提出整改措施;对需要进一步调查的,由相关业务室负责调查核实;对有违纪违法行为,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组负责查处。对谈话对象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正确意见,应当予以采纳。 形成的谈话记录等相关文字材料应及时整理,存档备查。 六、各学校可参照本谈话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 县教育局 二三年十二月八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