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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规章制度(讨论稿).docx

1、 考勤制度(讨论稿) 第一篇:考勤制度(讨论稿)天乾铸钢厂文件 铸钢厂考勤制度 1、为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工厂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2、全体员工都应该坚持准点上下班并签到,努力满勤,按工厂要求做好八小时工 作。 3、除节假日和工厂同意的调休外,员工休假需要在休假前履行请假手续,半天以 上必须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交车间(科室)考勤员(统计员),随考勤表上报。 4、如果紧急情况员工来不及请假手续,需事先用电话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上班后当天补办请假手续。特殊情况,

2、若员工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需委托同事或亲属及时报告车间(科室)领导代为请假,上班后当天补办手续。 5、员工请假期间,应保持本人电话联络畅通或者留下联络人姓名及联络方式。 6、员工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没被批准就离岗、假期已满没有销假或续假的 缺勤日一律按旷工处理。 7、准假权限: 1)请假半天以内由班组长批准 2)半天以上到一天以内由车间(科室)主任批准 3)一天以上到二天以内经车间同意后由生产科长批准 4)二天以上经车间(科室)主任同意后由铸钢厂总经理批准 8、假期:除工厂核准的节

3、假日以外,婚假3天,产假(本人)3个月,丧假(直 系亲属)3天,其中父母或配偶去世丧假5天。 9、考核: 1)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工资3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50元,三次以后扣 一日工资. 2)上班不签到或者不参加班前会一次扣30元 3)上班期间擅自离岗、窜岗、消极怠工、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次扣50元 4)酒后上岗、寻衅闹事、打架斗殴、大吵大闹、造谣生事、偷拿或有意损坏公 物,除赔偿损失外一次扣100—500元直至行政处罚。 5)事假、病假按缺勤天数比例扣月基本工资,也可以使用经批准

4、的调休日顶替 不扣工资。 6)旷工:旷工一天扣月工资的10%,旷工第二天扣月工资20%,旷工第三天 扣全月工资30%,旷工三天以上工厂予以除名。 第二篇:办公考勤请假制度(讨论稿)信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 教职工办公、考勤、请假制度(讨论稿) 教职工办公制度 为加强教师管理,提高办公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信城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除上课、辅导及临时性应急任务外,无特殊情况一律在办公室内办公。 二、办公时间不准带子女上班;不准从事与教学无关及影响他人办公的事情。

5、 三、工作时间或办公室内不得翻阅收看与教学或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及视频信息;不准在工作时间或办公室内网上聊天、下棋、打扑克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不准在办公室内会客、吃零食、睡觉;不准酒后进课堂。违反以上规定之一者批评教育,扣减考核分5—10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全中心校通报批评,扣减职业道德考核分20—50分。 四、办公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办公物品归类摆放,室内悬挂张贴布局合理,美观实用,营造活泼向上的办公室文化。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规范管理,提高管理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信城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到签退。中心校人员、教职工要按照中心校

6、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按时签到签退,不准代签;代他人签到签退,对本人及代签者发现一次通报全校,各扣除师德考核分20分;两次以上者学校通报批评,师德考核项一票否决,并扣除相应考核分数。 二、不迟到不早退。迟到10分钟以内到校、到会(活动)或提前10分钟以内离校、离会(活动),按迟到早退处理;迟到早退一次扣减考核分1分。 三、严格查处教职工旷工行为。建立不定期检查制度,对旷工者按规 定及时严肃处理。 1.旷课一节者扣减考核分20分,无课教师、非教学人员旷工一小时扣减考核分10分,教职工旷工一天扣减考核分30分。 2.凡旷工一天以上者除按日扣

7、除工资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或处分。 3.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15天(或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或20个工作日)的,单位解除合同,报请人保局、教体局予以除名,及时核销工资和编制。 四、重大活动如教师节表彰会及教体局、办事处、中心校、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等统一安排的工作,迟到、早退、旷工者按本规定的两倍执行。 五、各学校应安排好值班督查,对于督查情况要认真记录,每周统计公示,每月汇总存档,学期结束计入教职工的综合考核。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规范教职工管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信城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8、 一、审批权限 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岗上班者,应至少提前半天办理请假手续,经主管领导审批备案,并安排好交接工作后方可有效。无相应手续视为旷工。因急病、急事等突发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及时电话请假,回校后再办理补销假手续,假满返校及时向校长、主管领导销假。 1.教职工因私事请假,本人需书面申请,一周内的由学校审批;一周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审批;一个月以上的报教体局人事股审批,同时报教体局包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 2.校长请假半天以内由学校自行安排报中心学校备案;半天以上假期报中心学校校长审核批准。中心学校人员请假半天报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一天及

9、以上者报中心学校校长审批。请假情况由办公室存档备案。 二、请销假程序 1.事假。按照管理权限由本人向审批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2.产假。女教职工休产假,由本人向审批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及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 3.婚丧假。由本人填写婚丧假请假条,按有关规定执行。 4.函授学习、自学考试假。由本人持原始信函、准考证等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并报中心校备案。 5.病假。由本人携带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本人书面申请向审批单位请假并填写《XX县区教职工请假审批表》,申请需填写好个人承诺【(1)本人同意执行信城中心学校关于教职工病养病假的有

10、关规定;(2)因病养病假影响晋级等一切关系个人利益的问题,后果自负。】 。本人因病无法送达必须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经核实确需休假的方能准假。 三、违犯请销假制度的处理办法 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岗位的,视为旷工。 2.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岗的,三日内向审批单位陈述理由,按审批程序申请补假,经批准后可继续休假,否则视为旷工。不按时办理销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病事假的,一经查实,除扣发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外,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全中心校通报或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4.越权审批的无效,请

11、假人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全中心校通报或处分。 5.对包庇、纵容教职工弄虚作假违反请销假制度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全中心校通报或处分。 教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 一、关于病假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发"1981"52号文件和国家人事局工资福利司“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待遇问题解答”精神,结合信城实际,病休病养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工资发放 1.男57—60周岁、女52—55周岁者,病养期间每月按工资总额的3%扣除误工款; 2.男55—56周岁、女50—51周岁者:

12、 (1)病假两个月以内的,每月按工资总额的5%扣除误工款;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半年的,每月按工资总额的8%扣除误工款;(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每月按工资总额的10%扣除误工款; 3.男50—54周岁、女45—49周岁者: (1)病假两个月以内的,每月按工资总额的8%扣除误工款;(2)超过两个月不满半年的,每月按工资总额的10%扣除误工款;(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每月按工资总额的15%扣除误工款; 4.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者: (1)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工作满十年的每月按工资总额的10%扣除误工

13、款;工作不满十年的每月按工资总额的15%扣除误工款;(2)超过两个月不满半年的,工作满十年的每月按工资总额的10%扣除误工款;工作不满十年的每月按工资总额的20%扣除误工款;(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满十年的每月按工资总额的20%扣除误工款;工作不满十年的每月按工资总额的30%扣除误工款; 5.工作人员因公致伤的工资照发。 6.精神病患者、重症病人在病假期间也应按照规定计发病假工资。 7.对获得省、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或曾获得部队以上单位授予的战斗英雄称号,仍保持荣誉的,其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病假工资,可在规定标准

14、的基础上提高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但提高后的病假期间工资不得超过本人的原工资(由团中央授予的“新长征突击手”、全国妇联授予的“三八红旗手”和省、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不享受提高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的待遇)。 8.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9.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的,见习期应相应延长。 10.工作人员病愈需要恢复工作的,需经医生证明确实可以恢复工作的方可复工。但复工后,因工作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养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如果

15、患病本来就没有好,而是有意要 求医生开具复工证明,提前复工,而上班几天后,又请病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二)扣考核分数 1.病假超一个月者,扣减综合考核得分不少于10%。 2.病假超两个月者,扣减综合考核得分不少于20%。 3.病假超三个月者,考核等次最高定位“基本合格”。 4.病假按每天2分的标准扣减相应的考核分数。 (三)以下情况不扣款不扣考核分1.重症患者。 2.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的。 3.做手术在医院住院一个月以上者。 4.特殊情况全体教职工无异

16、议,学校同意、中心校审核、报教体局批准的。 (四)其他 1.批准病养病假后,教师要积极治疗、安心养病,康复后要及时回原单位工作。 2.病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违者,除令其重新返岗外,扣发一年的工资,情节严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3.对弄虚作假、无病呻吟、小病大养者,通报全办,除按国家有关规定扣发工资外,并限期返岗。 4.对自作主张随意扩大审批范围和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实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新招考教师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的,见习期应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病愈需要恢复工作的,需经医生证明确实可以

17、恢复工作的方可复工。但复工后,因工作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养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如果患病本来就没有好,而是有意要求医生开具复工证明,提前复工,而上班几天后,又请病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7.请假未按规定时间交误工款项者,相应款项从工资中扣除。 8.病养期间,影响晋级等一切关系个人利益的问题,后果自负。 9.未履行手续而无故不到岗者,视为旷工,超六个月者,按规定报送教体局按程序注销其工资和编制。 10.校长严格把关,严格程序,所有手续需审核审批,凡不到岗者一律按规定执行。 二、关于事假的有关规定

18、 1.一年内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对事假达半年的按自行离职处理。 2.假期结束本人应立即上岗并办理相关销假手续,本人持校长开具的上岗证明(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向相关审批单位销假。 3.事假每天交纳20元误工费(一个月内,由学校执行,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报中心校执行)。 4.事假按照每天6分的标准扣减相应的考核分数。 三、关于产假的有关规定 1.产假时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产假3个月;符合晚育条件(25周岁以上)者,产假6个月。 2.产假期间不交纳误工费,不扣减考核分数,综合考核最高定为合格。

19、3.产假期满未上班者,按事假处理,交纳相应误工费,扣减相应考核分数。 四、关于婚丧假的有关规定 1.婚丧假时间。教职工本人及其子女结婚假期一周;教职工直系亲属结婚假期两天;父母、配偶、子女丧假五天;教职工其他亲属丧假一天。 2.婚丧假不扣减考核分数。 3.婚丧假不交纳误工费。 五、关于函授学习、自学考试假期的有关规定1.时间。以通知为准。 2.不交纳误工费。 3.不扣减考核分数。 六、关于计生查体的规定 学校要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已婚育龄女职工参加计生部门每年3月份、7月份、1

20、2月份组织的环、孕情检查。凡是通过各种理由 故意不参加查体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全中心校通报或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已婚男教职工要按时提供育龄女家属的查体证明,育龄女家属故意不参加查体而不能提供证明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全中心校通报或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七、其他规定 1.教体局、信城办、中心校安排的会议、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按同等情况的两倍交纳误工费、扣减考核分数。 2.教育系统一律不办理勤工俭学、招商引资等名义的停薪留职手续,所有教职工一律不得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商业经营等任何形式的“第二职业”活

21、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好上述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其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经批评教育不改,继续从事“第二职业”活动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核销工资和编制。 以上制度与上级要求不一致时,以上级要求为准,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中心校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三月 第三篇:幼儿园考勤制度讨论稿沈伦中心幼儿园考勤制度(讨论稿) 一、请假 (一)凡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应提前填写好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事假自行安排课务) (二)职工请病

22、假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原则,非急病,应在空班时间看病,凡上班时间看病者均须请假。 (三)杜绝事后请假,凡事后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期间不扣考核分,但病假一天10元,事假一天20元;实行绩效工资的教师按绩效考核制度执行。事假病请按旷工处理。 (五)请假人续假时,应于假满前声明理由,申请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 (六)丧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不予扣款。 二、旷工 (一)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二)凡擅自离开岗位事后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期满,申

23、请续假未批准擅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四)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拒不参加节假日、午间值班及因工作需要举行的必要的全园性活动者按旷工处理。 (五)无理取闹、不接受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耽误工作者按旷工处理。 (六)私自换班、空班或请人代班者按旷工处理。 (七)旷工1天按事假3天扣发当月工资60元外追扣考勤分12分/次。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次以上(含3次)下年度不予续聘处理。 三、迟到、早退、中溜 (一)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考核分1分/次并扣发工资5元;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扣考核

24、分2分/次并扣发工资10元。 (二)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若在迟到过程中电话告知原由且理由充分并且到职工作者按事假半天处理,并扣考核分2分。 (三)一学期迟到或早退、中溜累计达6次以上(含6次)者下学期不予续聘 (四)学校安排工作除外。 四、奖励 (一)全月出满勤,奖50元。 (二)积极参加教育教研,每上一次公开课获得好评,奖20元,在市内优质课获奖200元。优秀论文被刊登录用:省、市、县级每篇分别奖100、80、40元(同一篇只奖最高项不重复)。指导学生获得市 一、 二、三等奖

25、每项分别奖80、60、40元。园内获奖酌情奖励。 五、惩罚 (一)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职业道德较差、家长投诉强烈的,查实后视情节轻重扣考核分5-20分并扣工资25-100元。 (三)没有完成教学任务的视情况扣考核分1-5分并扣工资5-25元。 (四)除天气原因外未能按幼儿一日常规安排组织活动的,扣当班教师考核分1分并扣工资5元。 (五)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各项工作会议者扣考核分2分/次并扣工资10元。 (六)上班做私事、离班、没按规定时间组织开餐的,扣考核分2分/次

26、并扣工资10元。 (七)班主任管理好班级,按时保质地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有一次不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扣考核分1--5分并扣班主任津贴5-25元。 (八)体罚或变相体罚、训斥、辱骂幼儿的,扣考核分3分/次并扣工资15元,凡因此造成后果的将加重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九)因工作失职造成幼儿生病、摔伤或未按家长交待按时服药耽误病情的,视情节轻重扣考核分1-5分/次并扣工资5-25元。 (十)不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的,照价赔偿。 (十一)保育、后勤人员打扫卫生不彻底、不及时或不按规定实施消毒、清洗流程的扣考核分2分/次并扣工资10元。

27、 (十二)在同事之间挑拨离间、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搬弄是非,影响团结的视情节扣考核分2-10分。情节严重者本单位可按不讲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败坏予以处理。 (十三)不服从工作调配,不服从工作安排、恶意顶撞上级的视情节扣考核分2-5分/次。情节严重者本单位可按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与调配、损害幼儿园形象予以处理。 (十四)未经园领导同意私自带亲属、朋友或非工作人员进入幼儿教室,寝室和活动区内的,扣考核分1分/次。 (十五)不得将园内物品私自带出园区,一经发现扣并扣考核10份并扣物品等额工资。 总值负责对教师和后勤人员的考核工作,填写考核表,存

28、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评奖、下一年度竞聘的依据。 第四篇: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修订讨论稿)XX县区大竹镇小学校 教职工请假及考核管理制度 (修订讨论稿) 根据《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基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XX省教育厅、人事厅、编委办公室、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教[2006]60号)、《XX县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校长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万教发[2009]20号)、万教发[2011]31文件精神,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

29、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假类别 1、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可请病假,请病假7天及以下由学校审批,8天及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审批。 2、事假。请事假3天及以下由学校审批,4天及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审批。每学期事假累计原则上不超过10天。 3、产假。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产假定为90天。妊娠3个月以内的自然或人工流产凭医院证明给假14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给假30天,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未带小孩的产后给假40天)产假期满因病要继续休养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处

30、理。 4、产期护理假。家属产前产后共给假5天,难产或双生增加4天。 5、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由学校审批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双方不在一地居住的,若去另一方,另给予路程假。 6、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死亡,由学校审批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另给予路程假。 二、批假权限 1、教职工请假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审批。 2、请事假2—3天的由校长审批,4天及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审批。 3、请病假7天及以下由学校审批,8天及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审批。 4、特岗教师

31、病事假5天以内由学校审批,5至10天由市教育局审批,10天以上由达州市教育局审批。 三、请假手续 1、凡需请假必须持书面假条提前1天,按审批权限经过批准,假条交教导处登记,方可生效。 2、因急病或紧急事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必须电话告知学校并请假,经批准方可有效,返校后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超过时间(返校后三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记。凡由市教育局审批的,必须先由学校签字同意,连同请假条和有关证明上报审批。 3、凡报教育局审批的病假必须附有县级及以上的医院病情诊断证明和病情检查结果报告单(以便查实或通知其重新诊断),否则不予审批。审批病假期限一次

32、最多只能一个月,一个月满后根据病情如还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再履行请假手续,必须同时提供入院证明和住院的医药发票或医院出具的住院科室、床号、病历档案号证明(以便查实)。 4、因事因病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假满前持相关手续按批假权限向学校申请续假。 5、假满后必须及时返校销假,恢复工作或接受新的工作安排。 6、坚决不允许未经学校或教育局同意就离开工作岗位的“霸王假”存在,一经发现,以旷工处理,按规定扣发工资,并纳入绩效考核。若在请假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 四、请假后的待遇 1、婚假、产假、丧假、产期护理假,按有关规定

33、工资及其它待遇照发。 2、矿工一天扣100元,不假外出3天后停发工资,超过15天还未返校按自动离职相关规定处理。 3、病假。三天以内不扣,三天以后未住院的每天扣绩效工资20元。住院病人在1-2个月扣绩效工资20%。病假超过2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龄10年以下的工资发;当年绩效工资扣40,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龄10年以下的工资发70%,10年以上的发80%;病假1年以上,本人申请,由本人申请,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体检,确属丧失劳动能力的,按退休或退职处理。 4、事假。全学期累计事假10天以内,2天以内不扣,2天以后每天扣绩效工资50元;从第11天起,每

34、天按本人日平均工资数(按工资卡上实发工资数额计算。1个月内累计超过15天及以上,除按本人日平均工资数按天数扣发工资外,并扣发该月全部绩效工资(含班主任津贴)。 5、周末会或全镇教职工会议、政治学习会事假1次扣2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无故缺席1次扣50元。无故缺课一节扣50元, 五、请假结果运用 1、在评职钱一年(以评审时间为准,前推一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当年不参加职称评审。 2、事假一年累计超过30天,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发给绩效工资,不得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连续两年不合格可予以降职、低

35、聘或解聘。 3、病假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继续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病假期间不计算工龄外,其前后之工龄应合并计算。 4、特岗教师事假1年累计不超过20天,逾期取消服务资格,终止服务协议。因病在3个月内无法治愈或治愈后不适宜继续参加服务工作的,凭医院证明,终止服务协议。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或人在校但不上班工作的。 2、请假尚未批准,擅自不到岗。 3、请假到期,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岗接受工作安排的。 4、无特殊理由,不按调令规定的时间报道的。 5、无故迟到

36、或早退累计5次算1个旷工(说明:开会或学习等活动时间安排为1天的,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不再算迟到或早退,而算缺席;活动时间在半天以内,如一节课、周末会等,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 3、一学期累计。旷工1个月以上,除扣发当月工资外,扣发全学期所有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两年内取消评职及评优选模资格。 4、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并扣绩效考核量化分0.2分。 5、无故缺课一节扣50元,并扣绩效考核量化分0.2分;周末会或学校其他半天以内的会议无故缺席1次扣50元,并扣绩效考核量化分0.2分。 七、健全考勤登记管理 1、学校由教导处指定

37、专人负责考勤登记,假条经批准后,交登记人员认真填写考勤登记表,并安排人员代课(临时安排代课的教师由学校按一定标准发放超课时补贴)。 2、考勤登记内容不得随意涂改,如需更正,必须由校长、教导主任签字负责。 3、村小教师考勤由负责人负责,联系该村校工作的学校行政人员每月抽查1至2次,并将联系情况于月底前书面报教导处汇总,报告材料存档备查,作为今后考核相应人员工作的参考依据。 4、坚持请假登记情况周小结、月公布。考勤登记情况每学月统计一次,其资料经 教导处确认无误签字或盖章后转行政办室存档备查。 八、连续请假时间计算方法 从请假

38、之日起到销假之日为请假时间,凡请假期间遇双休日、寒暑假等法定节假日,一并算假,不另行补假。 十、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老教师的病假处理,可在上述规定基础上酌情放宽,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 本实施意见于年月日,教师代表(应到人,请假人,实到人)大会讨论,并一致通过,于年季开始执行。其解释权在大竹镇中心小学校行政。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第五篇:河棚中心学校考勤制度(讨论稿)范文河棚中心学校考勤制度(讨论稿) 根据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及镇政府“四治”工作要求,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严明工作纪律

39、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都应坚守岗位,自觉遵守本制度,争取出满勤。 二、签到、签退: 1、每天上、下午上第一节课前三十钟至上课后二十钟为签到时间;上、下午放学前二十分钟至放学后十分钟为签退时间。上课二十分钟后未签到者为迟到;放学前二十分钟至放学后十分钟未签退者为早退。半天未签到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2、学校对教学人员实行考课与签到签退相结合制度,其他人员实行签到签退制度。每天分上、下午两次签到、两次签退,不准相互代签。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确需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一律要求写请假条,并经有关人员

40、签字批准。请假人将批准后的请假条交给考勤人员后,方可离校。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特殊情况下应与学校联系,经相关领导许可,并在回校当日补写请假条,凡无请假条或超过规定请假时间的视为旷工(课)。 2、请假半天(含)以内,由教总主任批准;一至两天,由部门签署意见交分管校长批准;三天(含)以上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或经校务会研究报教育局批准。(与上级文件不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3、学校有重大活动或中心检查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4、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离职守或超假未续者,均作旷工(课)处理。

41、 5、因病需长期休息的,凭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履行相关请假手续,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奖惩措施: 1、每位教职工每月出勤奖(来源于绩效工资)基数为100元。 2、每月出满勤(无迟到、早退,无病事假、旷工旷课、缺课等)的教职工每人再奖励20元;每月无病事假、旷工旷课且迟到早退不超过4次(含)的,每人每月奖励10元。 3、全体教职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每月两天假(含)以内者,不扣出勤奖;每月迟到、早退八次(含)以内者,不扣出勤奖。 4、教学人员按下列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①旷课。每旷一节课扣出

42、勤奖20元(累计计算,不足部分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②在两天优惠假期内,因事、因病,自行调好课程,且在一周内补上,不扣出勤奖;如耽误了课程,按当事人旷课计。如本人要求教导处安排课程,每节课扣出勤奖5元。教师请假,自行安排课程的,须报教导处备案。 ③当日有课教师,原则上不安排出公差。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教导处同意,课程可自行安排,或由教导处安排,不扣出勤奖。④超假。有请假手续,无课程,每天扣出勤奖10元,有课程,每节课再扣5元;无请假手续,无课程,每天扣出勤奖20元,有课程,每节课加扣10元。(累计计算,不足部分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5、非教学人员在两天优惠假期

43、内,如耽误工作,每天按两节课计,每节课扣出勤奖5元;超假,有请手续,每天扣出勤奖10元,无请假手续,每天扣出勤奖20元。(累计计算,不足部分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6、教职工每月迟到早退超过八次者,从第九次起计,每次扣出勤奖2元。 7、婚、丧、产假等按国家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本人自行协调或由学校安排,教师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补上,其他人员未影响工作的,不扣出勤奖;如课程未补上或影响工作,扣出勤奖,不扣绩效工资。(教学人员每缺一节课扣5元,非教学人员每天按两节课计,每节课扣5元,直至扣完出勤奖为止。

44、如与上级规定不符,依上级规定执行) 8、因事、因病请假(有请假条)而未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含学习),事假、病假每次扣出勤奖5元;不请假而未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含学习)的,每次扣出勤奖10元;迟到(开会时间顺延10分钟)一次扣出勤奖2元。未参加每学期开学第一次例会或学期结束会的,每次扣出勤奖50元,因工作需要经校务会同意的情况除外。 9、不执行学校考勤制度,按本制度扣完绩效工资后,按教育局教师队伍管理规定处理。 五、统计记录: 教工出勤情况每周一公布,每月一小结,每学期汇总,出勤统计装入学校档案,作为教工“评优评先”和晋级的依据之一。 六、几点说明: 1、本制度的执行主要靠全体教职工的自觉。 2、管理人员必须认真照章执行,一视同仁,如有漏误,欢迎监督。 3、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务会。 4、本制度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以往凡与本制度冲突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第27页 共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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