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 注:环保部门电话:12369或66206467北京友瑞口腔诊所 2012年8月9日 2.学习培训制度及记录 一、培训制度 (一)本单位配设的专职辐射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专业部门的学历证明,具备专业技术管理能力。 (二)本单位负责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必须通过参加上级部门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从事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三)在辐射源使用位置的岗位工人和设备检测人员,在上岗前要先进行辐射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并考核后,方可上岗。 (四)使用
2、放射源的职工每年进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考核一次。被调换到辐射源使用部位的岗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培训而后上岗。 (五)外来参观人员或临时施工人员接触辐射源使用部位时,先进行安全防护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 (六)辐射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要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一次,并考核合格。 (七)在辐射源使用岗位直接接触的岗位工人每年培训考核一次。 (八)建立培训档案、培训记录、培训考核试卷,并要妥善保管和存档。 二、培训内容 1、学习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和基本防护知识。 2、学习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救援演练。 3.应急
3、演练制度及记录 一、演练目的 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将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根据上级卫生部门与环保部门要求,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及《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门诊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放射事故应急演练方案。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指挥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二)对
4、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指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三)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四)负责恢复本单位正常秩序。 三、现场处置组 (一)接到放射事故发生的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二)负责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 (三)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将事故情况报告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四)配合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立案调查、进行检测和现场处理等各
5、项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 (一)接到指挥中心命令后,迅速赶赴现场; (二)现场进行伤员救助,并根据现场情况向指挥中心报告人员损伤情况; (三)联系相关医院,跟随救治; (四)将人员恢复情况随时上报指挥中心。 五、后勤保障组: (一)接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命令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 (二)保证水电供应,交通运输; (三)保证食物用餐。 4.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及个人辐射剂量报告表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各安全科为负责为每一位
6、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要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7、 四、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各上级部门查阅。 五、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六、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七、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八、其它依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5.操作规程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
8、制度。 一、每天上岗前做好摄片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三、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四、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 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 六、根据人体大小,摄片部位,合理选择参数。 七、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摄片机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八、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摄片机并将电源关闭。 6.辐射
9、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一、各室机房设置位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二、各类x线机透视及照片的最高照射条件应在安全使用范围之内,对转让或修复的旧机器,必须要求达到防护标准才能使用。 三、在每次检修时,更换与防护有关的零部件后,应请有关防护监测机构再次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线照射,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儿童、孕妇及妇女月经期间尤应重视,必须接受检查时,应尽量减少下腹部接受不必要的照射剂量。 除重危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人或尽量缩短
10、陪伴时间。 五、必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防护三角等。 六、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一般不得在机房内候诊。 七、在摄片时,必须要有封顶的防护铅垒,不宜用铅屏风代替。 八、对刚开始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有关防护机构进行体格检查及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领取辐射安全证书,方能参加放射专业工作。凡从事x线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九、医护人员接触x线时,必须戴铅眼镜、铅手套、铅帽及铅围裙等防护用品,并佩带个人辐射线剂量计。 十、医、技、护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保健假和营养津贴。休假期间严格避免再接受x
11、线照射。 十一、女性辐射工作人员在妊娠的前 4个月,应避免直接接触射线工作。 7.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一、加强对设备性能的学习和了解; 二、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三、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 四、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现象; 五、随时保持设备的整洁; 六、杜绝在设备上乱写乱画现象; 七、对设备部件的脱漆部位及时进行修补刷新,保持设备外观良好; 八、不断加强对设备的改进; 九、做好对设备的三防工作(防锈、防蚀、防破坏);
12、 十、设备出现任何破坏,应及时维修、更换,不得拖延,有问题的设 备不得生产运行; 十一、设备运行过程中,严谨非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操作、改动十 二、定期对安全连锁装置进行检查、验证,出现故障及时维修,以确保安全连锁装置的完好灵敏;十 三、检验仪表的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 十四、仪器的外观检查是正确使用仪器的第一步,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检查仪器的各个部分及配件是否齐全,如计数管及必要的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等。 (二)插头座尤其是高绝缘插头座是否松动,是否合适、是否洁净。 (三)有无磕、碰、摔、坏等硬
13、件。 (四)仪器内部有无异响。十 五、连接安装仪器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查看仪器对电源的要求。注意它对电压周波、接地线的要求。 (二)连接插头是不要用力过猛,插不进去时应先找找原因,如确认没问题可换个角度再插,所有插头都有螺纹,只要轻轻拧紧就行了。 (三)所有探头不得磕、碰或随意拆、卸。 (四)尽量避免用水擦洗要求,特别是插头附件。 辐射环评及验收文件 注。本单位于2000年开诊,当时没有要求准备辐射环评及验收文件。 北京友瑞口腔诊所 2012年8月9日 辐射
14、工作场所声光报警设置及警示标识、防护用具、门机联锁(门灯联锁)、告知提示标识(见门诊标识) 北京友瑞口腔诊所 2012年8月9日 辐射工作单位应当有满足辐射防护和实体保卫要求的放射源暂时贮存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暂时贮存室必须双人双锁,除配有防盗报警装置的门外,不得留有通往外界的其它通道。暂时贮存室内,除放射源(同位数)外,不得存放其它任何物品。 北京友瑞口腔诊所 2012年8月9日 射线装置年度检测报告(见附表) 射线装置购置计划及报废手续(见附表) 北京友瑞口腔诊所 2012年8月
15、9日 辐射工作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档案;编制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2月30日前登陆XX省环境保护局官网,在线填报,并打印送交XX县区环境保护局)。 北京友瑞口腔诊所 2012年8月9日 第二篇: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结合医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辐射安全管理。 第二章工作岗位要求 第三条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
16、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第五条接触辐射的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监测笔。 第六条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报告单报告。 第三章辐射防护 第八条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体检。 第九条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十条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
17、照射。第十一条严格检查门窗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第十二条定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委托环保部门监督监测。 第四章设备管理 第十三条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第十四条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第十五条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七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
18、录。 第五章人员培训 第十八条科室负责人应接受医院举行的相关培训,科室内部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影像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所有新入职工作人员必须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坚持组织学习,并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操作人员使用、检查仪器设备的水平,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意外事故应急处理 第二十条发生不明原因停电、机房大面积漏水等情况时,应立即关闭电闸,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向医院医务部和后勤保障处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安抚工作。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时
19、应首先关闭电闸,使用灭火器灭火,拨打火警电话,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向医院保卫处、医务部及相关部门汇报,并且采取自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医院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故时(如发现sars患者),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向医院医务部和相关部门报告,随时等待医院及上级卫生部门的指示。 第二十三条操作过程中,机器突然损坏,应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必要时向医院办公室、医务部报告,随后及时与工程师联系,进行维修。 第七章意外射线损伤应急处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或病人遭遇意外射线损伤时,操作者首先应立即关机,切断高压电源。第二十五条立即将遭遇意外射线损伤的有关人员送至职
20、业病科,必要时送急诊科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放射工作人员受遭遇意外射线损伤的,还要将其个人剂量笔交到后勤保障处,送XX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量所受放射剂量。 第二十七条追踪观察遭遇意外射线损伤有关人员的健康状况,做好随访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
21、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管理机构 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辐射防护工作,并加强监督和管理。 三、相关手续 按相关规定履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以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领取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改变辐射工作内容或终止辐射工作时,必须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四、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1.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要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2、并每2年组织复训。 2.单位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五、个人剂量和健康管理 1.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在工作期间佩带个人剂量仪,每季度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记录存档。 2.组织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每2年接受身体检查,并将健康档案存档。一旦发现任何健康问题,立即送有资质单位救治。 3.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发放相关津贴,加强营养等。 六、辐射工作场所的监测 1.已与签订委托监测合同,每年由该单位对我单位的辐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当地
23、环保部门。 2.已配备或拟配备的监测仪器以及剂量率仪器。 七、年度评估报告 每年进行一次辐射源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内容应包括。辐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和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事故和应急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并于每年年底前上报地方环保部门。 八、辐射事故应急处置 发生辐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环保、公安和卫生部门报告。 第四篇: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医院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放射源辐射防护符合国家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
24、本标准 二、在购置新源时,应与放射源生产单位(或原出口国或废源集中贮存设施)签订废弃放射源贮存和处置协议。新购放射源必须有国家统一编号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源建设项目,建成调试后,在试运行三个月内,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配备必要的检查或监测设备。受辐射剂量较高的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要配备带报警装置的个人辐射剂量计。 五、对运行中含放射源的装置和场所,要配置剂量监测和报警装置,并定期检验,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完好与含源装置性能的稳定。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安装带报警的剂量测量仪器。 六、建立放辐射安全管理
25、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七、放射源实行专人保管,实行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杜绝“以使带管”现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现象发生。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八、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责任到人,并在工作场所悬挂。 九、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十、辐照设备或辐照装置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十 一、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有中文警告文字。十 二、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
26、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环保、公安部门报告。 第五篇:025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zcm-aqgl-025a/1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公司使用的各种放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防止发生辐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辐射安全管理。3职责 3.1探伤室负责辐射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确保放射源及设备的正常使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2安环科负责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
27、档案管理及辐射安全防护的培训工作;4管理内容与要求4.1放射工作人员安全培训 4.1.1放射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应有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公司安全专管员定期组织进行,并做好学习培训记录。 4.1.2对己从事和准备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放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和有关法规教育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考核,只有获得苏州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培训中心颁发的《放射性工作人员培训证书》后才能上岗从事放射性工作。 4.1.3对公司的新进非放射性工作人员在对其安全教育时也必须将放射安全防护知识列入教材进行培训。公司主管领导与公司安全专管员也应参加苏州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培训中心培训并
28、取证。 4.1.4按环保部门要求定期对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及复训。 4.2放射源管理制度 4.2.1放射源应存在专用的安全的储藏处所,不得与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放在一起。 4.2.2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建立“双人双锁”制度,两把锁由探伤室两名操作人员分别保管。 4.2.3因工作需要领用放射源时,必须在放射源使用台帐上签字登记,工作结束 1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zcm-aqgl-025a/1 后归还时也必须在台帐上登记。探伤室安全专管员应验证放射源处于完好状态,特别是要确认放射源在防护罐内后准于
29、入库并做到帐物相符。 4.2.4旧源应妥善保管,不得任意丢弃并及时与回收单位联系,新源申购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4.2.5放射只限于本公司范围内使用,不得转让,租借给外单位及个人使用。如发现丢失,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4.2.6每月定期对放射源传动机构及附件进行严格检查,对机构失灵存在故障的应立即办理修理申请。 4.2.7所有辐射工作设备、检测设备和器材应建立台帐,主要设备应建立设备档案。 4.2.8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时应留有20%的功率余量,以免缩短设备使用寿命。 4
30、2.9辐射工作设备实行专管制度,定人定机,专管人员对所管设备负责日常维护保养,有使用、交接班记录,按要求填写设备的运行、保养、完好情况。 4.2.10辐射工作设备使用完毕后要按规定擦拭干净,收拾好附件,以防损坏或遗失。 4.2.11辐射工作设备每月保养一次,每年由设备员负责人请检测部门上门检测一次。 4.2.12辐射工作设备发生故障或自检不合格,本单位又无法解决时,应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检修。 4.3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4.3.1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均应由专人负责使用、维护和保管。 4.3.2放射源库应设有醒目的“电离
31、辐射”警示牌。 4.3.3放射源使用时必须置于曝光间,防止工作人员受到辐射或污染。 4.3.4使用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工作人员应佩带剂量管和剂量报警仪,剂量管需定期送检。 4.3.5放射源标志牌与该放射源必须放在一处,不得分离。 4.3.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工作人员离开探伤室时放射源必须锁入源库,做到关窗、锁门。 4.3.7定期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 2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zcm-aqgl-025a/1 4.4辐射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4.4.1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要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建立
32、健全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4.4.2要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及维护保养手册,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设备购置或进行技术改造时,都必须有相应的技术规格书、操作说明书和维护保养手册,并由设备验收人员正式交给使用单位。 4.4.3设备的使用实行定人、定机(或机组)、定岗位的责任制。 4.4.4设备检修人员必须达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和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设备使用部门应相应地建立和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 4.4.5设备的修理,应贯彻“以保养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努力提高设备的工况监测和故障诊断水平,逐步实行计划
33、修理制度。 4.4.6有计划地、经常地对检修人员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教育。以提高其对设备使用检修维护的能力。 4.5剂量监测及健康体检 4.5.1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4.5.2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环保、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个人剂量计及佩戴报警式剂量仪,个人剂量计的测读周期一般为三个月。 4.5.3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高于年剂量限量的十分之三时,应查明原因对受照人员的器官剂量和全身剂量进行估算并采取措施。 4.5.4定期对探伤室防护墙防护大门防护小门进行射线泄漏剂量监测,对不符合安全剂量要求的应立即停用整顿。 4.5.5每年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归档管理。 4.5.6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到公司进行相关辐射剂量检查。5附则 本制度由安环科负责解释。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 3 第21页 共21页






